小伙晒假枪及“枪证”被行拘5天 劝网友:上网别装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8
摘要:蒋某某说,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发布后,并无多少朋友关注。3日晚,带着玩具枪回到老家后,父母还就此事询问过他。“我给他们(父母)解释说是假枪后,父母也没有说什么。” 蒋某某坦言,尽管有父母的提醒,此时他也
蒋某某说,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发布后,并无多少朋友关注。3日晚,带着玩具枪回到老家后,父母还就此事询问过他。“我给他们(父母)解释说是假枪后,父母也没有说什么。”
蒋某某坦言,尽管有父母的提醒,此时他也并未意识到错误,此后两天也并无任何反响。来到成都后,5日12时38分,他在个人新浪微博发布了“明天杀(注:四川方言,前往之意)崇州!”的微博,并配上了晒“枪”和“枪证”的图片。“当时,我以为微博只是朋友之间才看得到。‘明天杀崇州’意思是说我第二天要去崇州,那天我要去崇州的单位报到,7号开始上班。”
直到6日晚八九点,蒋某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要闯祸。“当时,有一个网友私信我,先是问我枪卖吗,随后又问我是否是真的警用枪。”蒋某某称,当时,他便被吓住了,才发现微博是公开的,所有人都能看。随即,他赶紧删除了晒“枪”和“枪证”的微博,此时微博上仅几条评论,且多是朋友所评。
“删了后,我以为没事了,也没把此事放在心上。”蒋某某说,6日上午,他去了崇州的单位报到。午饭后,他和朋友前去网吧上网。直到当日19时许,有好友联系上他,称网上有关于他晒“枪”的报道,他发现自己惹祸了。“我搜了后发现,网上到处都是关于我的报道,我一下就慌了。”
蒋某某说,随后,他发微博澄清了此事,并在20时30分左右主动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我给公安局打电话后,便在小区等到他们来。”
后悔
因好玩造成恶劣影响
劝诫网友:“上网不要装,更不能触犯法律底线”
回想此次事件,蒋某某也十分后悔。他说,自己买的塑料玩具枪并没有杀伤力,买来纯属好玩,“枪证”图片也是几年前在网上看到后保存下来的。“真没想到一个玩笑,会带来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也不知道工作还能不能保住。”
蒋某某说,自己因触犯法律被警方处理,在民警对他进行教育后,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此,他对警方和社会表示歉意,今后他上网时再也不会因为炫耀而“装”,更不会触犯法律底线。
“这对我来说,是深刻的教训。”蒋某某说,他也劝诫广大网友,“上网不要装,更不能触犯法律底线”。(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