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了朱某某的身份信息,发现他的籍贯是浙江长兴,属于三级智力残疾患者,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随后,警方调取了朱某某历次到银行取款和转账的监控画面,发现他每次办业务时都有人陪同,民警提取了这两名男子的面部图像,分析确定他们是浙江人庄某和刁某。进一步跟踪这两人后,发现他们和刷卡人丁某有交往和联系,三人都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行动,三人被抓获归案,这个诈骗团伙的秘密也被彻底揭开。
犯罪嫌疑人庄某和刁某 镇江市公安局大港派出所 程嘉:首先他们先印制小广告,安排团伙成员进行散发。然后他们会在办理POS机的过程当中,不绑定申请人的银行卡,而绑定团伙成员——智障人员朱某某的银行卡,使交易产生的金额都流向自己人的银行卡内。第三,在实施过程当中,他们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对于一些数额较小的交易费用,他们收到之后就及时地(通过网银)打还给被害人 ,避免被害人产生怀疑。 6月至9月,杨女士烟酒店里连续三个月的刷卡金额,团伙成员都会按时从朱某某的卡里转回,一分不动。他们就是等着周五、周六、周日和周一的上午这三天半的机会,一次性骗取最多的钱财,直到把杨女士“榨干”为止。据警方核实,犯罪团伙诈骗杨女士的金额是人民币524466元。目前,团伙成员刁某、任某、丁某目前已被逮捕,庄某取保候审,朱某某正在接受司法精神病鉴定。 镇江市公安局大港派出所 程嘉:不要去参与套现,因为套现本身就不合法。看似可以从中得到小利,但是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被害人的这种心态来实施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