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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大规模“助考”案宣判 曾让作弊“有条不紊”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14
摘要:江苏最大规模“助考”案宣判 27人获刑 在2015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下简称“一建考试”)中,一“作弊助考”犯罪团伙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案中,参与作弊的考生有上百名。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强(化名)、
  江苏最大规模“助考”案宣判 27人获刑

  在2015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下简称“一建考试”)中,一“作弊助考”犯罪团伙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案中,参与作弊的考生有上百名。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强(化名)、王栋(化名)等27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9个月缓刑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季某、李某等6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活动。

  作弊“有条不紊地进行”

  2015年上半年,一个一建考试作弊团伙开始在中国南、北、中部城市活动。从云南昆明、山东临沂和东营到安徽亳州等地,该团伙以“考试作弊包过”的承诺招收了不少考生。

  有非法“助考”前科的何强是该团伙的牵头人。2015年2月,何强开了家名叫“南通百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宣传其考试作弊犯罪经历,并声称在这里报名参加各类考试,会有很高的通过率。

  为扩大招生范围,何强还通过QQ群发展了数十个下级代理,帮其组织招生。根据每个考场反作弊严密程度,每位考生被划分到不同收费档次,每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中VIP考生要掏数万元,因为作弊组织者称这些考生所在的考场非常特殊,相关人员几乎被全部“买通”了。

  在外人看来,何强似乎十分神通广大——能突破考场巡考人员,获取试题;能逃过考场检查装置,传输答案;还拥有专门负责答题和编辑的“学术”团队,保证答案可靠性。

  开考前,为了寻找一建考试的考题来源,他到湖北武汉与王栋(化名)取得联系,商定向其购买考试试题。王栋通过两层关系,找到了参与一建考试的一名巡考人员,负责提前向监考人员索要试题,并拍照传输。

  为了筹措购买资金,他又与山东日照、江苏苏州的两个同伙策划集体出资购买试题。为了“保障答案质量”,他还与同伙专门商量组织“枪手”答题。其下线代理通过中介招收了20名在校建筑专业大学生,16名负责对获取的试卷进行解题,两名负责将答案处理、编排、分发。

  此外,何强还找到专人,将网购的近200套米粒耳机和线圈,研发加工成为作弊使用的无线传输设备,并开发出可将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App软件,使考生在作弊时可以收听由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答案。

  何强担心考前试题出意外,于是联系李瑞(化名),称可以提供一建考试答案,李瑞安排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公司10名员工参加考试,并让公司员工汤华(化名)负责接收、传递何强提供的答案。李瑞向何强支付了两万元购买作弊设备,包括两部微型相机及一部配套传输手机。

  购买的微型相机和手机是用来将考中试题拍摄发给汤华,汤华收到试卷后,与何强的答案进行对照编辑,再发送给参加考试的员工。

  何强出售给李瑞的手机里,安装了“保险勘察系统”,将相机的TF存储卡插入手机,图片即自动上传到何强租用的服务器中,何强即可获得考中试卷。

  2015年9月19日上午到下午,何强的团队顺利进行了一建考试两个科目的考试,一切似乎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涉案人员被判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5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就已注意到何强的犯罪行为。

  暗中观察近7个月后,2015年9月16日,一建考试开考前3天,南通市公安局抽调了100余名警力组成8个抓捕组,分赴湖北、山东、安徽等地开展工作。

  据介绍,考虑到在第一科目开考后立即抓捕,很可能获取不到充分证据,但如果动手过晚,犯罪嫌疑人又会在所有科目结束后销毁相关工具和证据,专案组决定,在一建考试第三门科目开考后集中收网。

  9月20日上午8时45分,警方统一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查扣了大量作弊器材和证据。

  后经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江苏省国家保密工作局鉴定,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与相关考试科目均具有同一性,且该试题、答案等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