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女方如果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就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离婚诉讼赔偿;如果是作为被告,一审审理过程中,在既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在一审时被告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第三,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额都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较大差距。在14个案例中,有4个原告诉称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但最终获赔5000、10000、25000元还有一个被驳回。有5个原告诉称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但最终10000、25000、25000元还有两个被驳回。有2个原告诉称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上的,但最终获赔40000元和被驳回。有1个原告因提供被告之前达成的协议,而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有一个原告在法院认定被告构成重婚罪之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最终导致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法获得支持。 第四,因同居而起诉的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被驳回可能性大,获赔率低。只有八个原告被法院认定被告存在“同居”行为,获得部分赔偿。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必须重证据、重时效,如果有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而同居的认定必须达到一定的时间标准、数量标准和程度标准,最好可以提供男方具体的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的证据,这样被法院支持的概率更高。针对具体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法院大概把标准把控在50000元以下。不过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段婚姻都来之不易,夫妻双方都应当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