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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云律师:当事人的后悔_郑秋云律师(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郑秋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30
摘要:C 的案件一开始委托的同样是一名老律师,他问我是否是因为执行法院不同、结果不同,我告诉他:如果我承办的案件依靠法院,那条案件至今肯定还在法院挂着。而他似乎也坚信我一定是通过了某种手段,才要回款项,所以

C的案件一开始委托的同样是一名老律师,他问我是否是因为执行法院不同、结果不同,我告诉他:如果我承办的案件依靠法院,那条案件至今肯定还在法院挂着。而他似乎也坚信我一定是通过了某种手段,才要回款项,所以他同意拿些许款项用于疏通,倘若我说我真的是通过谈判要回,应该打死也不会信。C原先委托的老律师,我想法律程序上他没有失职,结果上他却没像我把握住时机。而C一开始假设要委托我,我如果开价2/阶段,相信他一定又嫌我年轻、又嫌贵,如今却又乐意付出高于十倍的代价。

(三)不再举例了

不想举例了,个案不成规矩。这些当事人后悔的例子,并不足以成为下一个当事人委托我时参考的案例,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不表示这条案件我办成了,下一条案件我就能办成,每一条案件都是新的开始。

突然想到一本书中写道:每一场博弈中,双方都是有备而来,谁能成功似乎要靠运气,而实际谁能控制自己减少错误、又能快速抓住对方错误,伺机而上,那这人就比对方更强。

如今,对于依旧因为看着我年轻而怀疑的人,我会笑笑:是否委托由你决定,但是每一条案件只有一次机会,也许就此错过最佳机会,再强的人也翻盘无望,这种结果还不都得你自己承担着嘛。

我能做的,依然是告诉你风险和优势、告诉你我那不是低得可以的律师费,还有我会为每条案件、每个客户想很多方法,每条案件都是新的开始,都值得我认真对待。

备注:前述B案例可查看我的《如何构建谈判体系》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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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秋云律师,擅长领域:企业法律实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商务谈判。微信号:Wesing2014

自主研创“法律+管理”法律服务,把“流程化、标准化、合规化”的企业管理规程与“企业成本内控与管理、企业风险预防与控制”有机结合,通过入驻企业、培训管理层、尽职调查、文件分析等方式,以量化标准为所服务的企业创造可视价值,目前已推出的“法律+管理“产品有:商业秘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正在往“财税管理”方向研究。

责任编辑:郑秋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