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坡心村95亩被征农田闲置二十载,疑程序违法
来源:郑科授法制博客 作者:郑科授法制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25
摘要:高州市坡心村95亩被征农田闲置二十载,疑程序违法○郑科授(新闻观察员)茂名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办坡心村李树茂等村民日前向郑科授爆料称,他们多次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三级土地管理部门及信访局进行信访,反映高州市政府违
高州市坡心村95亩被征农田闲置二十载,疑程序违法○郑科授(新闻观察员)茂名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办坡心村李树茂等村民日前向郑科授爆料称,他们多次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三级土地管理部门及信访局进行信访,反映高州市政府违法征收石仔岭街道办坡心村委会坡心村的土地,未落实村民留用地、安置补偿等问题,均被答复“该用地落实情况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而予以搪塞敷衍。坡心村95亩土地被征遭闲置,涉嫌程序违法 据了解,自1995年开始,高州市地方官员未经上报国土部门批准,就以高州市石仔岭区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向石仔岭区坡心村管理区坡心村、丁塘村和茂岭管理区坑垌村、石头岭村及塘背管理区鸡岭村征用土地,其征地理由是根据《高州市规划区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的暂行规定》精神和国家建设用地的需要,双方于1996年7月23日在石仔岭区会议室签订了“征地协议书”。其中征用了坡心村45亩土地。根据上述协议书显示,此次所征用的土地包括基本农田、耕地等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相关规定,应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报批方可征收征用。郑科授在高州市采访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未能出示这一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批文。令人吊诡的是,高州市于2003年12月3日再次以“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坡心村、丁塘村位于高水公路地段高朗垌范围内的土地50亩时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及“关于征用坡心村委会坡心村丁塘村土地补充协议书”上的征地单位竟然是空白的,且无征地单位盖章。对于这一似乎是故意留白的“错误”,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并未作出回应。至此,坡心村一共有95亩基本农田、耕地被以国家建设需要为由违法征用,当初承诺给村民的集体留用地19.786亩也未落实,导致干群矛盾激增,隐患趋多。坡心村李树茂在2017年8月22日接受郑科授采访时称,因为位于207国道高州市至茂名市路段石仔岭街道旁的95亩基本农田被有关部门违法征用的问题,村民多次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局、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和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均无结果。在村民多次反映违法征地的问题未得到处理的情况下,高州市政府又将被征用的土地转作高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新址,目前已经动工建设。“村民的合理合法的诉求,没有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而是不断踢皮球,互相推诿。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李树茂说起这些遭遇,显得非常无奈。高州市国土局4任局长先后落马,违法窝案频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着国有土地、矿产等资源、资产的行政审批等多项权力,是一个易发、多发腐败案件的行政单位。仅就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来说,现任局长黄飞之前的四任局长皆因贪污受贿落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黄飞的前任余力强却仍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据了解,近7年来,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已有梁远万、苏仲球、韩明旺、余力强4任局长中箭落马。2016年9月27日,郑科授在高州市国土局采访时向时任局长余力强了解土地系统腐败案件。2017年7月7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力强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时任坡心村村长李开基在2017年3月19日的村民大会上公开承认因其配合征地而受贿45万元(一次36万元,另一次9万元)。2017年8月25日16时许,郑科授向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飞了解坡心村征地情况及政府当初承诺给坡心村的集体留用地的落实情况时被告知“正在协商处理”。高州市人民政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对于石仔岭街道办坡心村群众反映的请求办理留用地的问题,高州市国土局及石仔岭街道办均非常重视,多次向高州市政府汇报,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为此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坡心村留用地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高府[2016]8号),市政府已经同意安排19.786亩集体留用地给坡心村民小组,妥善解决广播电视局、石仔岭机关大院和石仔岭南区的征地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办理征地留用地的相关手续。对于这一“利好”消息,坡心村村民李庆谋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此前他们通过信访途径,石仔岭街道办事处、高州市国土资源局、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曾经有过类似的答复,“他们都回避了我们信访的有关事项,并没有真正重视和解决存在问题,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矛盾加深。”李庆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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