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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委托人首次沟通交流技巧_袁志(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袁志律师的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14
摘要:刑事案件中,律师费上很容易出现收不够和收不到这两个问题。收不够是指律师本可能收到更多的代理费,但由于自己报价偏低而没有收够;收不到是指律师报价过高,当事人没有支付能力或者不愿意支付而错失业务机会。为

刑事案件中,律师费上很容易出现收不够和收不到这两个问题。收不够是指律师本可能收到更多的代理费,但由于自己报价偏低而没有收够;收不到是指律师报价过高,当事人没有支付能力或者不愿意支付而错失业务机会。为避免收不够和收不到情况的出现,律师在报价时在考虑委托人的支付能力,也要着重考虑到委托人的支付意愿。

委托人的支付意愿是决定律师费报价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不同的人对金钱的认识和看法不同,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不同,为什么要请律师的原因也不同,有的人会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而有的人则会在“值”与“不值”之间权衡和考量。这些都决定着委托人的支付意愿,所能够接受的律师费用。另一方面,律师本身的名望以及社会影响力也会影响委托人支付意愿。委托人一般还是知道大律师、名律师需要支付更多的律师费。这一点,与同样的病,在小医院和大医院看,普通医生看还是专家看就是不一样道理相通。因此,律师报价时也要结合自身的地位和名望,贱卖和高估都不合适。

由于律师最大的工作成本是时间和精力,在报价是也要考虑时间和精力的问题,需要对预期工作量进行初步评估,看值不值得和愿不愿意,事前心里确定一个自己最终能够接受的价格。

在自己长期的律师生涯中,有这么一个经验:越是好沟通交流、越能够支付律师费的委托人,后期案件代理工一般都会很顺畅,彼此之间的合作也很愉快;越难以沟通交流,在律师费上斤斤计较的当事人,后期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就我个人而言不愿意为了接案而接案,会根据自己所长所能以及是否能够接受和容忍委托人处理问题的方法和对人的态度来对委托人进行选择,一般不会挖空心思、想尽办法去接案子,后面弄得自己很不舒服。

挣钱固然重要,但开开心心、愉愉快快也很重要。人生不仅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错过就错过了,谁又知道未来还会有惊喜,有心摘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自己的付出和努力总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责任编辑:袁志律师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