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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公诉队伍就是好样的

来源:曹仕旺 作者:曹仕旺 发布时间:2017-08-13
摘要:随笔 检察院的公诉队伍就是好样的 这两天,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文中提到“杭州市检察院这支优秀的队伍中的感人的公诉故事”,列举“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人吴某加班办案,其4岁儿子被置于家中,后坠楼身亡。”和“因办
随笔 检察院的公诉队伍就是好样的 这两天,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文中提到“杭州市检察院这支优秀的队伍中的感人的公诉故事”,列举“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人吴某加班办案,其4岁儿子被置于家中,后坠楼身亡。”和“因办案放弃怀孕计划的公诉人王某,忙到加班住在单位”两个典型故事。后经了解以上内容存在失实。事实是出事时孩子并不是单独在家,好几个大人都在,可能只是一时疏忽,才导致出现意外。吴某并非杭州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而是基层工作人员;王某虽然平时工作比较忙,但还没有忙到加班住在单位的程度。诚然,文章作者存在过度宣传,违背情理的情况。究其原因,除了作者认为的“可能有些事情没弄清楚,导致移花接木了。”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现在有的地方、个别人,为了树立典型,不惜移花接木,甚至编造典型事例,随意拔高先进人物形象,把先进人物树立成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上形象,殊不知,这种宣传效果适得其反。当然,我这里并非说杭州市检察院、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有这方面的情况。我这里要说的是,杭州市检察院公诉队伍就是好样的,你看:吴某(杭州市检察院的基层工作人员)为了加班办案,面对儿子坠楼身亡,只是简单为儿子处理完后事后,拒绝了院党组为其休假的决定,毅然回到工作岗位。公诉人王某去年接手“淘宝代运营”案件,为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总结办案经验,暂时放弃了拟定的怀孕计划。多好的同志,多好的公诉人,这样的典型不正是我们要宣传吗?这样的典型不正是我们要弘扬和学习的榜样吗?检察院的公诉队伍就是好样的。他们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庭上,他们指控犯罪,举证条理清晰,讯问环环相扣;审讯室,他们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一举撕开犯罪嫌疑人假面具;办公室,他们认真阅卷,做好审查报告……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就是这样度过的。只因他们的心中,秉持着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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