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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枪支、弹药鉴定常见问题

来源:崔波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崔波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03
摘要:温州枪支、弹药鉴定常见问题 温州枪支、弹药鉴定常见问题 1、未注明相应的检验方法 枪支、弹药鉴定书中需要写明鉴定的方法和检验过程,保证对检验结论的反向复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在律师阅卷之前,可以要求鉴定机构重新出具枪支鉴定书,补充之前未注
温州枪支、弹药鉴定常见问题 温州枪支、弹药鉴定常见问题 1、未注明相应的检验方法 枪支、弹药鉴定书中需要写明鉴定的方法和检验过程,保证对检验结论的反向复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在律师阅卷之前,可以要求鉴定机构重新出具枪支鉴定书,补充之前未注明的鉴定依据;如此时律师已经进行了阅卷,则需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说明对该内容予以完善。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 师:崔波手 机:13738778655 (首选联系方式)电 话:0577-56891983 传真:0577-88319477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98号新益大厦A幢4楼Email:[email protected] QQ:57857600网 址:http://www.wenzhoulvshi.cn 2、关于枪弹型号与枪支型号的对应问题 通常,枪弹之间存在型号上的对应关系,但个别情况下,枪弹的型号并非一致,如“六五”式手枪与“六四”式手枪子弹。特定枪支能够击发何种枪弹系专业性问题,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跟鉴定人沟通,就该问题进行了解,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机构出具说明或者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责任编辑:崔波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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