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恁怎不宣传案子的?”
来源:王洪松 作者:王洪松 发布时间:2017-08-03
摘要:此文首发于“沂蒙地三鲜”微信公众号“恁怎不宣传案子的?”几天前,有一朋友看着微信中纪委的通报,问地三鲜。是啊,怎不宣传案子的?地三鲜只好解释道,宣传案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是有规定的。地三鲜非常支持、赞同案件宣传,认为案件宣传就是最好的职能
此文首发于“沂蒙地三鲜”微信公众号“恁怎不宣传案子的?”几天前,有一朋友看着微信中纪委的通报,问地三鲜。是啊,怎不宣传案子的?地三鲜只好解释道,宣传案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是有规定的。地三鲜非常支持、赞同案件宣传,认为案件宣传就是最好的职能宣传。一方面,案件宣传最能体现检察机关的作为,最能展现检察人员的风采。另一方面,案件宣传最能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人民群众最想了解的就是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但是,对案件宣传,有的人认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好是只干不说。有的人认为,办案人员生活在熟人社会,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查办案件就够得罪人了,再宣传出去就更得罪人了。还有的人认为,宣传职务犯罪案件,是自曝家丑、败坏自己,影响当地的形象,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尤其是个别领导,微微一怒很吓人,一生气后果很严重。种种因素造成种种顾虑,种种顾虑形成种种障碍。因此,检察机关不愿意宣传案件,有关部门也不想宣传案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纪委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定期不定期地、点名道姓地曝光、通报,迅速吸引了全国人的眼球。而检察机关的存在感越来越弱。这种做法,颇值得深思,更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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