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为帮朋友取证,私调监控获罪
来源: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作者: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03
摘要:私调监控 (图片来源互联网) 郑某怀疑妻子外遇,但苦于无证据,遂私下请警察朋友李某甲到酒店调取开房监控视频,结果证实了妻子和李某丙开房的事实。郑某利用调取的监控向李某丙施压,后李某丙被逼无奈,服下农药身亡,并牵出民警李某甲违规调取监控一事。
私调监控 (图片来源互联网) 郑某怀疑妻子外遇,但苦于无证据,遂私下请警察朋友李某甲到酒店调取开房监控视频,结果证实了妻子和李某丙开房的事实。郑某利用调取的监控向李某丙施压,后李某丙被逼无奈,服下农药身亡,并牵出民警李某甲违规调取监控一事。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非执行公务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帮助他人调取视频监控,并致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甲作为工作多年的人民警察,应当知道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其在非执行公务期间违规帮助他人调取视频监控,主观上是故意的。 被害人李某丙自杀死亡与被告人李某甲违规帮助他人调取监控的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属多因一果的关系,辩护人认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意见不成立。综上所述,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的理由不成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成立。 为维护国家公务的正当性,惩罚滥用职权犯罪,根据被告人李某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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