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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暴走团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发布时间:2017-07-19
摘要:坑人不利已 悲剧依然发生 年轻人都会有变老的一天,将来变老了,还会故伎重演13日晚,临沂一暴走团再次上路健身。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队尾还有一辆插着队旗的叉车压阵。这是《新京报》今天报道的。不过,这次暴走团是徒步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
坑人不利已 悲剧依然发生 年轻人都会有变老的一天,将来变老了,还会故伎重演13日晚,临沂一暴走团再次上路健身。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队尾还有一辆插着队旗的叉车压阵。这是《新京报》今天报道的。不过,这次暴走团是徒步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 很显然,这次山东临沂的暴走团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在7月8日5点多,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一队徒步行走的暴走团被一辆出租车追尾。事故导致暴走团队员1死2伤,司机被拘留。尽管是凌晨,尽管这支暴走的队伍统一着装,排队行走,尽管光线清楚,尽管视野开阔,然而,悲剧依然发生了。 对这起事故的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但是初步认定,暴走团和司机都存在违法行为。尤其是,暴走团占据机动车道徒步行走,已经是严重的有错在先的违法行为。而这占据机动车道的事实,同时也成了网络舆论指责暴走团的关键。 毕竟,要不是暴走团的队伍占据了机动车道,咋可能让司机措手不及处置不及时呢?大清早或者大晚上,一般来说,都是车少人少,司机也会放松的。而特别是让司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机动车道上竟然出现了徒步行走的队伍。一时着急之下,处置难免手忙脚乱。 联想到6月份,媒体报道的发生在山东青岛的暴走团占据机动车道运动的事实,有网友甚至幸灾乐祸起来。于是,有媒体就说,说事实是说事实,对老人必须要有口德。而暴走团的队长则直接指出,社会对老人要宽容些。 违反规则应该受罚,但是付出生命代价,的确有点沉重。而说到社会对老人要宽容,就有点怪怪的。当下社会上,因为老年人的身体,因为老年人的思维,很多时候,社会已经充分的展现出了“法不责众,法不责老”的现实。甚至于,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70岁以上老人都要特殊对待。只是,如此的“爱护”之下,个别“霸道”和“蛮横”的老人,已经让老人的整体形象受到了破坏。 比如说7月8日,这起1死2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有老人现场质问司机,为啥不看人呢?道路本来有着很明确的规定,机动车道肯定是机动车具有路权的地方,谁能想到有老年人组成的暴走团无所顾忌的占据着。开的快慢有速度规定的限制,但是这种极端意外情况的出现,很难让司机合理处置车辆。也幸好只是辆出租车,要是大卡车或者大货车,其后果完全无法预料。 本来嘛,8日发生了悲剧,那么山东临沂的暴走团肯定就应该吸取教训,至少在路线规划上要有所顾忌。然而,事实却是暴走团继续行走。尽管也有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与改变。手中拿着萤火棒,身上穿了反光衣,而队伍后面有了叉车,问题是,这样的安全防范措施,再加上只是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就能算是改进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如此措施就能保证安全了?就能不违反法规的限制了?就能继续徒步行走锻炼了? 老年人跳广场舞已经成了“公害”,相比而言,这徒步行走算是门槛最低的,同时能达到锻炼目的的群体性运动了。首先,我们得承认群体性运动的场所缺乏,无法与人口增长的需要匹配。其次,老年人组成的暴走团符合了“老”和“众”的特点,因此在当下,无论是城管,还是交警,一时都没有办法对暴走团进行任何干涉。再者,锻炼身体的理由非常的正当,暴走团的行为有着天然的道德优势。最后,暴走团的老年人有时间有精力,“造”一切规定或者一切活动的“反”。 比如说是,继续以团队的形式,行走在车道上,尽管是非机动车道上。而这也是违法的。用律师的话来说,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这可是道路交通法的明确规定。至于说,13日被拍摄到的有叉车压阵,就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了。 如此以来,不知道为啥这样的行为,竟然能够在全国舆论的关注下,继续出现?不明白,当地的交警部门在忙啥?对此明晃晃的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无动于衷?问题是,这样的“宽容”,最终将无法避免下一次交通意外的悲剧发生? 也许,中国并非是真正的法治国家,而这些“倚老卖老”和“有组织的群众”,在自媒体盛行的时代里,由弱势到极点反而就变成了强势者的反转。正如6月份青岛的暴走团,当地交警无奈之下协调附近的学校,算是解决了道路暴走的老人团队。那么临沂的社会管理者呢?的确,我们承认对这群搞“公益活动”的老人们,如何处置上有难度,但是不能因此就无所作为。何况,有着清楚的法律界定,也有着清楚的违法事实,总不能继续“协调”,继续为了和谐为了稳定就不管吧。要知道,这样的宽容就是对违法者的纵容,就是对社会规则的破坏,就是给暴走团老人们埋下了陷阱。13日晚,临沂一暴走团再次上路健身: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队尾还有一辆插着队旗的叉车压阵。队长说自己的工作是叉车出租,所以临时把开车路过的儿子喊过来防护,以免后面有车撞来。总负责人表示,就这支队伍有叉车,别的没有。7月14日,据@新京报报道,临沂暴走团13日晚再次被拍到在非机动道上锻炼。队员手持荧光棒,身贴反光条。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自己想停止活动,但队员不听。“反光条这些本来就有,只不过现在又加强了,现在要求都穿上。徒步健身是公益活动,我们需要健身,我们也需要防护。” (澎湃新闻网7月14日) 新闻说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暴走”,其实从新闻视频上能够很清晰的看到他们是成群结队行进在机动车道上,公然违反道路交通法,公然与社会主流舆论对着干,向法律示威。类似现象已经很多了,抢占蓝球场跳广场舞,社区里用高音扰民,公交上抢座甚至调戏妇女-,每次社会舆论不但不能让那些无法无德老人们收敛,甚至反而变本加厉,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个社会并非不尊重老人,而是中国社会确实在相当多的老人不但无视法律,而且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共道德。而持续纵容他们抹黑老人群体形象的更重要原因却是人们基于尊老传统而过度的宽容。 何谓宽容?每次媒体曝光各种老人讹诈好人,或者各种扰民让市民怨声载道的广场舞、亦或诸如老人“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锻炼身体,出事后,总是祭出所谓“尊老‘传统或什么“你也会老的”、“你家也有老人”等等理由,想方设法的纵容那些习惯于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人;试问那些无视法律与社会公德的老人值得尊重吗? 我会变老不错,我家也有老人也对,但首先我老了不会违法或无德,我家老人都奉公守法,更不会去占用机动车道跑步,何况这种“暴走团”式的情形了。问题是每次出了恶性事故,每次当社会舆论都在谴责这种既违法又无德行为的时候,总是主流媒体不失时机的站出来以“尊老”的名义去故意漠视法律、漠视公共道德,然后奉劝公众要“尊重”那些一而再再而三触怒社会的违法行为。于是乎理所当然的出现了现在的情况,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临沂暴走团全员贴反光条上街,协会会长:想阻止,但队员不听”的情况。这与之前老人抢占蓝球场并殴打年轻人引发的事件如出一辙,对那些无德老人的尊重,结果成了对无赖的纵容。 问题是现在很多让社会反感的涉及老人滥用“尊老”传统的事例已经不是个案,尤其是涉及扰民、公交上滥用公共资源、讹诈好人,几乎成了标签,也害惨了更多值得人们尊重的守法守德的老人。很多年轻人说,我们只尊重值得尊重的老人,言下之意就是鄙视那些无德无法的坏人,一句“坏人变老了”,其实某种意义上恰恰是人们对现实的无奈。更多的时候是对法律缺位的无奈。 就好比临沂暴走团出了交通命案后再次成群结队走上机动车道,公然挑衅社会良知,公然挑衅交通法规,这恰恰就是法律纵容和舆论纵容的后果。人们总站在所谓“尊老”古老传统的角度去宽容老人,但结果呢?这到底是在保护爱护老人还是在害他们?为了挑衅社会挑衅法律,这些无良无德的老人宁愿用叉车垫后的方式保护自己,也不愿意向法律低头。试问交警们视而不见,如果再发生交通事故呢? 是的,年轻人都会有变老的一天,但既然现在的年轻人敢于批判倚老卖老无德无法的为老不尊行为,那他们将来变老了,还会故伎重演吗?真正的问题是,在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德面前,不论什么年龄,都应该择善而为,该法办的法办、该谴责人谴责,否则只会继续抹黑中国社会整个老人群体,根本上是害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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