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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5 12:1:12 自动保存 山东高院不按中央深改小组《意见》办案

来源:天高云淡 作者:天高云淡 发布时间:2017-07-05
摘要:山东高院不按中央深改小组《意见》办案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山东高院置之不理88岁当事人的第2封呼吁书 呈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刘家义组长并报:有关责任
山东高院不按中央深改小组《意见》办案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山东高院置之不理88岁当事人的第2封呼吁书 呈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刘家义组长并报:有关责任部门 中央的《意见》在山东没有落实,山东高级法院没有按照《意见》回复检察建议,山东省检察院也没有按照《意见》进行外部监督。以习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第六条,“切实加强立案监督”第(二)款“加强外部监督”,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2016年2月,山东省检察院给山东高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对我涉诉的民事案进行复查,复查期限为一个月。现已逾期一年两个月了,山东高院没有回复省检察院,省检察院也没有加强外部监督。最高法院2006年曾指令山东高院对我涉诉的民事案进行复查,高院置之不理,此次高院不按中央《意见》办案,我向最高法院反映后,最高法院没有回复我,我只好向深改小组反映。中央的《意见》关系到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大局,各级法院都必须遵照执行。山东高院一旦对检察建议作出回复,这起15年一房两主案即将终结,这也是山东高院不敢回复检察建议的原因。我已88岁,来日不长,请予体谅。谢谢! 附:《检察建议书》
责任编辑:天高云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