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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撒币老人”不予处罚,执法者有情法律却无意_西风微凉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西风微凉 发布时间:2017-07-01
摘要:投稿:[email protected] 近日,一架原计划 12:40 起飞的南航 CZ380 航班(浦东 - 广州)延误了四个小时,而原因是一名老年旅客在登机过程中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老人往飞机发动机抛硬币,导致飞机延误,涉事老人却被公安机关免于治安处罚的新闻,在网

投稿:[email protected]



近日,一架原计划 12:40 起飞的南航 CZ380 航班(浦东 - 广州)延误了四个小时,而原因是一名老年旅客在登机过程中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老人往飞机发动机抛硬币,导致飞机延误,涉事老人却被公安机关免于治安处罚的新闻,在网上引发了巨大争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纷纷站队表态。


一些网友和自媒体认为法律对老人的“开恩”是破坏法制。认为因为涉案老人年龄超过70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可以不予执行,但罚款处罚不能免除。有的网友将此次事件联系前段时间发生的篮球场斗殴事件,认为警察在老人面前没有办法,年龄和身体状况让老人成了法律管辖的“飞地”,老人可能成为“法外群体”。


但也有网友以“撒硬币老人应当坦然接受法律的宽恕和悲悯”为题,认为矜老恤幼是中国社会的传统,可以体现法律的克制,对老年人予以关照是国家和社会的担当。因此,支持公安机关对撒币老人不予处罚的决定。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双方的观点应该说都有道理。一方面“老流氓”也是违法者,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倚老卖老的人更可恨。不能因为违法者年纪大就置公民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秩序于不顾;另一方面,尊老爱幼,体恤关照老人确实是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念,法律适当照顾弱者并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体现法律的人性关怀,确实有必要。


然而,出于人道主义与敬老恤老的思想,法律赋予老年人某种特权与执法人员自作主张对违法行为人不予处罚完全是两码事。法律上优待老人与依法对违法的老年人进行处罚并不冲突。老年人的特权来自于法律本身,而不是执法者的恩赐。正如法彦所云:仁慈应该是立法者的美德,而非执法者的美德。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笔者赞成依法对撒币老人进行治安处罚。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安全隐患虽然及时被排除,但老人的行为明显已经扰乱了机场秩序,导致航班延误,情节严重,涉事老人主观上即便没有故意也存在过失。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赞同对老人法外开恩的观点很有说服力,但理解法律的“仁慈”上似乎存在某种误区。


法律对老年人的“关照”应体现在法律制度与法律条文上,而不能靠执法者的慈悲。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立法机关为保护老年人权益而进行的专门立法。《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分别给予了老年人“特殊优待”。如刑法中的年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等等条文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年满70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予执行等。这些法律与法律条文,均对老年人的给予了“优待”。可见,我国法律并非没有温度,立法者已经对老年人给予了“优待”。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执法者的“徇情”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国家对执法者的基本要求。出于法律适用的需要,执法者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超出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并不合法。就本次事件来说,即便没有触犯刑法,老人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执法机关最轻也应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但处理本次事件的执法人员,却以老太的行为未造成更严重危害,且无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已经 80 岁等理由,对其不予处理。而根据专家的说法,老太的行为至少给机场造成的损失至少10万元以上。如执法人员所言,如果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老人的行为就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了,甚至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执法人员的这份“怜悯”似乎与老人的违法现实不太契合,有纵容违法之嫌。


对违法行为人的放纵会对公众的行为产生不好的引导作用。“法不责幼”、“法不责老”的确是我国执法工作的现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处理,并无可指责。但现实往往是,执法人员遇到年纪大的违法人员时常常会犹豫,选择网开一面。


执法人员固然有对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的考虑,但违法了却可以不受处罚,显然对公众的行为会起到不好的引导作用。也无法让违法行为人深刻的认识到错误。而且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面对众多的老人违法,难道都不予处理?


笔者主张执法人员应严格执法,并非是认为执法者要沦为执法的机器,不考虑实际情况的机械执法。而是说任何的自由裁量都必须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不能搞法外开恩。因为既然是“法外”就不再属于法律,超出了依法行政的范围,道德上说得过去,法理上却难以自洽。


有温度的法律才会有生命力。但法律的温度需要法律自身来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更多的应当体现在立法工作中,而不是执法工作中执法的任务是适用法律,执法者不应用自身的情感判断取代法律判断。执法者的仁慈体现的执法者个人的品行,并不是法律的温度。

责任编辑:西风微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