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徐文景案件开始第二次复审 纪中久律师代理申诉
来源:南国法网 作者:南国法网 发布时间:2017-06-18
摘要:案件评论 莆田原村主任徐文景职务侵占、窝藏、寻衅滋事、行贿申诉一案正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以决定是否进入再审。2017年6月14日,在申诉代理律师纪中久的陪同下,徐文景第三次来到福建省高院查询自己的案件申诉进展情况。接待窗口告知了该案的承办法官
案件评论 莆田原村主任徐文景职务侵占、窝藏、寻衅滋事、行贿申诉一案正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以决定是否进入再审。2017年6月14日,在申诉代理律师纪中久的陪同下,徐文景第三次来到福建省高院查询自己的案件申诉进展情况。接待窗口告知了该案的承办法官,这意味着福建省高院正式开启了对该案的复查程序。对于徐文景案件,这是福建省高院的第二次复查。2010年10月,福建省高院对于徐文景不服黑社会组织、职务侵占等犯罪判决作出了重新审理的决定。高院指出,原判决“认定徐文景等人构成黑社会组织犯罪依据不足,定刑不当。且在个罪方面也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应当依法提起再审”。徐文景案件的第一次重审,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中国青年报》对该案进行了连续报道,其他媒体纷纷转载。然而虽有福建高院重审的指令和公众关注,主持审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将该案托了三年才付诸开庭。最后,只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拿掉,其他一样,刑期由18年改为11年。职务侵占是悬在村主任及其他村委领导头上的一柄利剑。村委会成员如果忤逆地方领导的意愿,这柄剑就会落下。其中缘由在于村委会领导虽是村中领导者,但村里工资很低,所以自身不能脱离生产,要象其他村民那样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自身的经营活动一旦和职务相关,其经济收入就有可能陷入职务侵占的陷阱。徐文景案发后,很多证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就这样获得了初步证据。我国现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成为常态,侦查机关的询问、讯问证据得以在法庭上大行其道,审判的主导权就这样被侦查机关所掌握。徐文景再次申诉的意义就在于纠正侦查机关笔录为王的证据意识。莆田法院敢于将高院再审的决定搁置三年,从司法制度上难以理解,地方法院抗拒上级法院是中国司法很有意思的现象。阅读扩展链接:http://xj.people.com.cn/BIG5/n/2015/0808/c188514-25899201.html福建“涉黑”村支書8年后平反 辦案警察曾因此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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