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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朋友圈谣言,都过过脑子好不好!_看律师怎么说(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看律师怎么说 发布时间:2017-06-06
摘要:“塑料紫菜”“肉松面包是棉花做的”等这些视频,可以明确地说,都是网络谣言。 不幸的是,这些谣言视频都出现在了我的朋友圈,充满好奇心的我,竟然每次都认认真真的看完了,并发现这些造谣视频都是一个套路的: 1

面对朋友圈谣言,都过过脑子好不好!_看律师怎么说


“塑料紫菜”“肉松面包是棉花做的”等这些视频,可以明确地说,都是网络谣言。


不幸的是,这些谣言视频都出现在了我的朋友圈,充满好奇心的我,竟然每次都认认真真的看完了,并发现这些造谣视频都是一个套路的:

1.人不露面,只露出一只手;

(而且是大爷大妈们饱经沧桑的手,这样显得非常真实)


2.都是各地方言;

(同理,方言也给朋友圈一种真实的感觉,特别是同一地区的方言)


3.有图,有视频,用来作为支撑谣言的“真相”;


4.来源不清、没有明确出处;

(在朋友圈疯传时一般都附上文字,“这是我某某亲戚的朋友拍的”,反正就是来历不明)


网上谣言不过几句话、一张图、一段视频,但一旦传播开来则呈现“病毒式”“裂变式”趋势,一方面对行业带来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也对老百姓正常生活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甚至给社会带来恐慌情绪。


“民以食为天”,关心食品安全无可厚非,但是网络谣言切勿轻易相信,更别造谣传谣。要想获得食品安全的权威信息,可以通过权威渠道了解,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


顺便普个法:网络造谣需要负什么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友情提醒: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面对朋友圈谣言,都过过脑子好不好!_看律师怎么说


很多时候这些看似真实的谣言背后都有别有用心的操作,眼见不一定为实。谣言止于智者,当然也止于我这样的懒者,懒得转发,坐等真相。


呼吁大家和我一起:不造谣、不传谣,争当社会主义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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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看律师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