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法学--computational law
来源:小妮子法律网 作者:小妮子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7-05-22
摘要:本书出版于2015年6月,书中首次提出了计算法学的概念,对计算法学的产生、内容、学科分支以及具体的应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计算法学应为法学的一门学科研究分支,其是以具有数量变化关系的法律现象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采用统计学、现代数学、计算智能等技
本书出版于2015年6月,书中首次提出了计算法学的概念,对计算法学的产生、内容、学科分支以及具体的应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计算法学应为法学的一门学科研究分支,其是以具有数量变化关系的法律现象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采用统计学、现代数学、计算智能等技术方法对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旨在通过实证研究评估司法的实际效果、反思法律规范立法的合理性,探究法律规范与经济社会的内在关系。 与之前的“计量法学”或“数量法学”的称谓相比,计算法学作为本学科分支的称谓更为准确,体现在:第一,从词源上来说,“计量”一词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传递的活动,“数量”是对现实生活中事物量的抽象,“计算”有核算数目,根据已知量算出未知量,运算和考虑两种含义。计量偏重于量纲相同下的比较,而不同法律现象难以相互比较;数量法学强调了对法学中涉及法学中数字现象的研究,以数学为基本研究工具;而计算不仅有从现有数量推断或预测出未知的意思,故而计算法学更能体现出本研究的使命---实现既有正确的法律,正确地发现新法律。第二,“数量法学”往往与数学和数字联系在一起,而从法学的特点来说,并非所有的法律现象都能用数学的方式表达,数量法学限定了其研究的内容;“计量法学”虽然容易让人联想到计量经济学,但计量并非法学研究的本意,法学中采用计量的方法拟在发现数字背后的规律,让法律法规更趋近于合理;“计算法学”易与计算机、电脑、计算智能等概念联系在一起,以计算机网络、大型数据库的建立以及强大计算功能为背景,符合计算法学的发展方向。第三,“计量经济学”产生的基础是经济理论和统计资料,故采用了“计量”一词,随着计算机模拟技术的进步,“计量”一词越发显示了其局限性,“计量经济学”也渐被“计算经济学”代替,所谓计算经济学指通过建立由计算机模拟的经济系统,并利用该系统进行大量的模拟实验来研究各种复杂的经济现象。同样的,计算法学强调了将现代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法律现象的模拟研究中,虽不能像计算经济学一样一蹴而就,但计算机建立立法、司法模型,甚至用计算机进行多主体(Multi-agent)模拟实施效果,应是现代法学发展的一个方向,故而,“计算法学”的称谓更能反映本学科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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