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告诉你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来源:重庆法律 作者:重庆法律 发布时间:2017-05-04
摘要:法律咨询 近年来,【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
法律咨询 近年来,【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小编针对这个问题,给大家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以上内容就是小编针对“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给大家所做的具体分析。重庆征地补偿标准会根据征地用途和被征地老百姓户口的不同,所做的相关的补偿也不同。其次,对于重庆老百姓来讲,被征地后,还可以根据土地上的损失得到相应的赔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顶呱呱律师!重庆顶呱呱律所,完美律师团队服务,欢迎拨打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向我们咨询,会为您第一时间解决法律疑惑。也可以添加QQ 2864245779、微信CQDGGlaw进行咨询!进入了解更多相关法律信息,访问网址http://www.dggfl.net/content-49-1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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