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零陵区官场就没人为李彩云主持公道吗?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21
摘要:舆论监督 永州零陵区官场就没人为李彩云主持公道吗?李彩云最痛恨的就是他——永州零陵国土分局局长唐朝晖 2017年3月26日,我在多家网站的论坛和博客中发布了《零陵区唐烨书记请用心关爱一下绝望中的李彩云》的博文,本以为曾被评为“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
舆论监督 永州零陵区官场就没人为李彩云主持公道吗?李彩云最痛恨的就是他——永州零陵国土分局局长唐朝晖 2017年3月26日,我在多家网站的论坛和博客中发布了《零陵区唐烨书记请用心关爱一下绝望中的李彩云》的博文,本以为曾被评为“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脑海里储存了一大堆先进“理念”的唐烨,会重视舆论呼吁,践行“百姓事大如天”、“干部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习近平语)等理念,督促麾下认真处理好老信访人李彩云的诉求,但让人失望的是,本博主和李彩云均未能得到来自唐烨书记的一点反馈。4月11日上午,副区长汤安权约李彩云谈了一个半小时,尽管李彩云用情、理、法、据将汤副区长逼到了无路可退的“墙角”,但“谈判”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在李彩云的心目中,最痛恨的是区国土局局长唐朝晖,“我算是被他害惨了”!“唐朝晖将开发商当做他的大爷,赤膊上阵帮助开发商打压我,我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唐朝晖的偏袒和不作为是主要原因”!“我找他理论,他说我哪怕告到美国去也不会给我解决”!“唐朝晖官职不大架子大、口气大、整我们老百姓的胆子大”!李彩云气愤地说道。本博主倒是想问问唐朝晖局长:你在李彩云面前如此任性,你在唐烨书记面前也敢这样任性吗?! 李彩云遭遇开发商违章建筑的侵权,假如当初当地政府领导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处理,哪会弄成一个信访积案难案?作为受害人的李彩云,尽管她的诉求合理合法,却追讨不到与其损失相当的权益,原因何在?无非是开发商有经济实力;无非是政府工作人员帮“强”不帮“弱”、帮“富”不帮“穷”。可以设想,假如李彩云的经济实力比开发商更强,那不用耆龟,其处理结果肯定是另一个版本了。正因为李彩云的信访案毋庸置疑地受利益因素的干扰和左右,所以“公正”二字就被踩到了脚下,可怜这位六十好几的”娭毑辈“女人数年来一直挣扎在上访维权的“泥泞”路上,结束生命的念头时常在脑海里跳跃...... 然而,李彩云咽不下这口气:开发商的违章建筑在李彩云的举报中由基础开挖到垒砖砌墙;由主体封顶到内外装修再到最后竣工交付使用......这究竟是李彩云的错还是政府部门不作为惹的祸?当开发商的违章建筑“木已成舟”之后,国土部门让开发商以100元/平方米低价回购的方式,便让开发商的违章建筑“变脸”为“合法”建筑;这能让李彩云口服心服吗?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耸立之时,便是李彩云的一栋好端端的房屋变成危房之日,徐家井办事处于2017年2月15日在《关于李彩云信访问题处理建议》中,提出“在合理的条件下置换一块土地给李彩云”,但这一有助于彻底化解李彩云和开发商之间矛盾的建议,竟然得不到采纳,这能让李彩云口服心服吗?问题没解决,却将李彩云依法依规的上访定性为“非法上访”,这能让李彩云口服心服吗?旧时坊间有“刁民”一说,这是封建时代的统治者对民众的污称!事实上,真正称得上“刁民”的极少,有多少”民“不畏”官“的?倒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刁官”不少。何以?道理很简单:官员手中有权,当他们缺少公仆意识和换位意识,他们手中的公权就成了刁难群众的魔杖,此时他们也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有权就任性的“刁官”,零陵区国土局局长唐朝晖口出“你告到美国去也不给你解决”的狂言时,就凸显了一副“刁官”的丑恶面目! 眼泪早已流干的李彩云,博得了体制内外的许多良心人士的深深同情,但愿零陵区的相关官员将他双手放在自己的胸前扪心自问:你们给了李彩云公正和公道吗?要是你们自己落下了李彩云的遭遇,你们又会心甘情愿地做忍宰受割的砧上鱼肉吗?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附:零陵一非法建筑在举报声中建成回购就成合法? 不论城市还是农村,都是人们生活工作的共同家园,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不能私搭乱建损害国家利益、城市形象和邻里权益,更不能使违章建筑危害公众安全,否则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非法建筑,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违章建筑非法占用土地、导致邻里纠纷、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城市形象。因此,土地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绝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应当依据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规划法规定,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同时,法律还要求土地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如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3月21日,徐家井办亊处新建村3号的住户李彩云因开发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和消防共公通道,影响侵犯其相邻权益建商品房而向零陵区国土局、零陵城管执法局进行举报,举报时开发商还正在抢建桩基础,可是零陵国土分局、零陵城管执法局在接到举人的举报后不但沒有行使法定职责予以依法制止打击,反而放仼开发商为所欲为抢建成高楼大夏出售谋利。此非法建筑经多家媒体披露后,当地有关部门作出了《关于依法处罚唐国仁的法律监督意见》,原市委书记张硕铺专门做了批示后,零陵区国土局、建设局、执法局等部门都经调查核实发函认定开发商占用86.9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所建之房属非法建筑,沒收上交国库。可是,这种非法建筑却从2009年到2017年这么久的时间里,执法部门都是用红头纸函说法,却不敢依法去落实处理。请问:国家设立这些部门和人民花钱养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在代表着谁?又在为谁服务与土地执法? 2017年,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零国土资信访复字[2017]002号答复:“经我局局会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唐国仁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处理:1、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及其他设施,按区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处理标准,按1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即69592元(86.99平方米x8层x100元/平方米);2、并处罚款2491.72元”。这种将非法变成合法的决定是明显的以权奸法和钱权交易,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为此,网友以“零陵区国土局将违法建筑定性为历史遗留问题和花钱回购就合法,法治精神今何在?”发帖,并交由宣传部门转交零陵国土分局正面回复,而国土部门拖而不回,还对举报人说:“这种违背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是零陵区政府及领导做出的,我们是遵照执行”! 据永州市零陵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零城建纪要[2017]8号处理意见:“对唐国仁房屋办证问题,在符合消防、质监条件,缴清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到位后,及时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从意见中对符合消防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到位看,本案的非法建筑正临举报人李彩云的房屋,本来就违反了《消防法》和《物权法》等多部法律,属占用消防通道所建,根本不符合消防要求,而且本非法建筑属个案,是在法制建全后所产生的非法建筑,不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即将其非法建筑沒收后公开拍买上交国库,而不是由开发商以100元/平方米低价回购。所以,零陵国土分局将按区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处理标准,按1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即69592元(86.99平方米x8层x100元/平方米),并处罚款2491.72元后将其变为“合法建筑”,随后讲责任推给零陵区政府及其领导,这不是忽悠和启蒙领导吗?况且决定没收与低价回购是自打耳光,自相矛盾,还将国法踩在了脚下,国土分局及领导在查处本案开发商非法占地建房过程中屡屡“放水”,是使非法建筑从无到有的主要原因,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对于这种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中央纪委明确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从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因此,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零陵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公然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决不会置之不理、放任不管!更不会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的,一定会依法处理,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注:本文源自湖南红网永州论坛 作者:弘扬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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