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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 破除“以药补医”_仁明法治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5
摘要:正文: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日前正式实施,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组成 85 个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统一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时准确执行医改新政,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医事服务费、 43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正文: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日前正式实施,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组成85个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统一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时准确执行医改新政,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医事服务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情况。(网易新闻,414日)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平稳实施,将有效破除“以药补医”种种乱象,现行的药品供应体系(主要包括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零差率、不得“二次议价”)严重扭曲,导致我国医疗机构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大处方、滥用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扭曲、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等。在医院分级的情况下,禁止或者限制医生自由执业导致大量的优秀医生集聚在城市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型三甲医院,让分级诊疗变成一句空话,迫使病人都涌向了城市大医院,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致使医患关系紧张,加剧了看病难题。“以药补医”有两种,一种是“明补”,指的是医疗机构公开获取的药品购销差价;一种是“暗补”,指医生暗中收受的药品回扣。二者之间天然的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放开“明补”就会遏制“暗补”,限制或禁止“明补”就会倒逼“暗补”的泛滥。药价虚高和药物滥用的真正原因,不是医院获得的“明补”,而是给医生的“暗补”。而导致“暗补”的,正是限制“明补”的顺价加价15%政策和禁止“明补”的零差率政策。

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好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建立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的形成机制;允许医生自由执业,积极扶持社会资本办医,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办医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形成充分竞争的医疗服务格局。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