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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对当地司法机关三问

来源:常晓波律师博客 作者:常晓波律师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6
摘要:刺死辱母者案,对当地司法机关三问常晓波一、因起位于冠县工业园内的源大工贸,2009年由苏银霞创办,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
刺死辱母者案,对当地司法机关三问常晓波一、因起位于冠县工业园内的源大工贸,2009年由苏银霞创办,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工商资料显示,2012年吴学占成立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二、挣扎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据她提供的情况说明,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2016年4月14日,催债手段升级。南方周末记者获取的通话记录显示,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随后,她将自己的恐惧和绝望,哭着告诉了职工刘晓兰。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刘晓兰看到三辆没有车牌的轿车进入工厂,是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她预感不妙。他们一行约十人,拉来了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将烧烤架支在公司办公楼门口,若无其事地烤串饮酒。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限制在公司财务室,由四五人看守,不允许出门。“在他娘俩面前,他们用手机播放黄色录像,把声音开到最大,说的话都没法听。”于秀荣说。当晚8点多,催债人员杜志浩驾驶一辆迈腾车进入源大工贸,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接待室内有两张黑色单人沙发和一张双人沙发,苏氏母子分别坐在单人沙发上,职工刘晓兰坐在苏银霞对面。11名催债人员把三人围住。刘晓兰说,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其间,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刘晓兰看到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三、激变让刘晓兰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刘晓兰看到,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接待室的侧面是一面透明玻璃墙,在外面的一名工人看到这一幕,赶紧找于秀荣让她报警。当晚,于秀荣老伴的电话一直拨不出去,他走出去几百米,才打通了110。22时13分(监控显示),一辆警车抵达源大工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于秀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名催债人员拦住她,“他问是你报的警不,接着抢走了我的手机,翻通话记录没查到报警记录,就把我的手机摔了,然后把我踹倒在地。”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拦住。多名源大工贸员工证实,工厂多次被卡车堵门,不让员工进出。4分钟后,22时17分许(监控显示),部分人员送民警走出办公楼,有人回去。看到三名民警要走,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于秀荣回忆说。而警方的说法是,他们询问情况后到院内进一步了解情况。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刘晓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又过了4分钟,22时21分许(监控显示),于秀荣看到有人从接待室跑出来。她和民警一起返回办公楼。紧接着,第二辆警车赶到源大工贸,警察让于欢交出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于秀荣说,那是一把水果刀,加刀把十几厘米长,平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用来切水果。四、不是结局的结果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尸检报告显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五、三问案发后不久,冠县工业园区22家企业联合凑钱,给源大工贸送来十多万捐款,帮助苏银霞打官司。“捐钱是因为同情她的遭遇。”上述企业负责人说。不知道当地司法机关人员看到这一新闻报道内容,心中会作何感想?本人不是本案于欢的律师,没有阅卷,没有其他的信息来源,仅凭南方周末的这一报道,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三个问题:1、 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行为?案发当天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可否有公安机关和民警前往即使了解情况?案发当天晚上,于秀荣老伴打通了110,民警到来之后有无按照法律规定了解案件情况?为什么要匆匆离去?本人建议聊城市人大可以成立专门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个案监督,聊城市相关部门可以调查了解当地公安机关有无渎职行为。2、 法院在本案中没有认定没有认定于欢的行为为正当防卫,让人很是诧异,法院在本案中持中的立场有所偏颇已经有诸多律师同行,或其他法律、法学人士指出本案中杜志浩等人存在非法拘禁犯罪、侮辱犯罪或强制猥亵侮辱犯罪。法院判决书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的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于欢针对犯罪行为的反击,从法律上来讲完全站得住脚。法院既然已经知道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的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伴随的纠缠,并且伴随其他的犯罪行为,那么请合议庭的三位法官给以后此类案件的老百姓讲一讲,如果再遇到此类情形,老百姓该如何行为?老百姓需要一味地懦弱、顺从地接受吗?还是赤手空拳和他们对打?3、 法院判决的价值倾向值得注意和重视中国古代对于亲情和伦理是极为重视的,为了亲情,可以“亲亲相隐”,还有许多子女为父母复仇而得到司法机关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例子,都是亲情在这里的缘故;时下,我们国家在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德治相辅相成,父母与子女乃是至亲,如果子女可以在至亲之人遇到危难时袖手旁观,忍气吞声,子女枉为人子,也是以德治国的理念相悖。纵观法院的判决,法院是否认为身为人子,在母亲遇到他人的极端侮辱时,人子可以唯唯诺诺,不予反击?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唯唯诺诺不能反抗,那么聊城法院,这样做,这样的判决会否击碎中国人之间的亲情纽带?会否动摇以德治国的根基?(本文引用和转述了南方周末2017年3月23日期南方周末记者 王瑞锋 南方周末实习生 李倩刺死辱母者一文,在此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常晓波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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