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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塌陷区农民权益保障不容忽视 ——基于皖北桃园煤矿周边村庄农民的实地调查

来源:彭家新 作者:彭家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学术论文 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中农民权益保护现状及思考——基于皖北桃园煤矿塌陷村庄的实地调查法学专业学生 彭家新 摘要:维护受损方环境权益以及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煤炭资源大部分存在于农村地区,开采煤炭占用、污染、破坏了大
学术论文 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中农民权益保护现状及思考——基于皖北桃园煤矿塌陷村庄的实地调查法学专业学生 彭家新 摘要:维护受损方环境权益以及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煤炭资源大部分存在于农村地区,开采煤炭占用、污染、破坏了大量土地,激化了农村的人地矛盾。大批因土地塌陷而失地的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面临生存危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文章基于对采煤塌陷区农民访谈和调查的结果,深入探讨塌陷区农民的合法权益,客观分析造成塌陷区农民生活现状的原因,寻求他们再就业、实现可持续生计的方法,期盼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真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生态文明建设。关键词:采煤塌陷;失地农民;生态修复;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 生态修复在法律上是指在人工主导下生态环境破坏方对生态环境本身予以修复,并且对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受损方环境权益以及生存权和发展权予以赔偿和补偿的行为。生态修复是对某种生态环境的重建,使得生态环境在恢复基础上有所改善,包括将采煤塌陷区居民的搬迁安置与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三合一”,一次性实现城镇化,是将原有的环境恢复与改善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生态修复法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及其对公众社会正义、分配正义需求的满足。生态修复不仅仅追求对于生态环境本身的恢复和重建,更体现了它对生态环境影响下人们权利和义务的修正,这一过程也同时反映出人们对于环境正义的述求,而环境正义的实质就是分配正义。这种正义价值的选择决定了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应当包括经济利益的实现和环境利益的保障这两个基本方面。生态修复以原有生态环境受损为前提,生态修复法律关系的概括性双方主体是受损者和损害者,客体是受损的环境以及恢复和重建后的生态环境。因此,加强对生态修复受损者的调查研究,切实采取政治、经济、法律措施保障受损方权益,对于实现环境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调研计划简介1.1 调查目的了解当前桃园煤矿在地下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生活在地上的采煤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弄清煤炭企业对于塌陷区群众具体的安置和保障措施,以及在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在法律层面上提出相对应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和煤炭企业的协调提供一定的参考。1.2 研究意义公众权利的维护是法律存在的意义所在。生态环境公共权利在生态环境破坏中受到侵害就需要在生态修复法律救济途径中得到补偿。生态修复过程中体现的社会意义既是使在原有生态环境破坏过程中公众总受损的环境权益,以及因此受损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以补偿或赔偿。1.2. 1 理论意义建构农民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是农民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而生活在采煤塌陷区的农民作为其中的特殊部分,其权益更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在当下的中国,建构和完善农民权益法律保障机制,有助于拓宽生存权的研究范围,完善生存权的保障体系,从而促进生存权学科体系的建构。1.2. 2 现实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约有8亿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 56.1%。农民是粮食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可以说,农民是城镇居民的衣食父母。如果广大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无疑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威胁社会的安定团结。建立和完善农民生存权法律保障机制,将促进国家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对农民各项权益给予应有的保障、甚至是特别保护,从而使农民的权益得到尊重并逐渐全面实现。保障农民权益(特别是塌陷区农民)对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通过实地的调查走访,真实了解采煤塌陷区农民的生活现状,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其实保障塌陷区农民的法律权益,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3 调查内容我们小组本次调查主要探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安徽省埇桥区桃园煤矿采煤塌陷地的现状、复垦的情况和失地农民的补偿状况,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采访相关人员,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二,对塌陷区失地农民进行问卷辅助性调查,深入访谈,以了解塌陷区居民对于实地和生活方式转变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同时对塌陷区居民生活存在的问题进行生态修复法律理论分析。第三,对塌陷区居民的赔偿、社保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面对开采区诸多农民失去土地、失去家园,陷入生存困境,本人认为需要且必须对开采区失地农民的生存进行法律保护,为失地农民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维持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生态文明,建立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矿区。1.4 调查方法(1).文献研究法本次调查对生态修复理论及失地农民生存权的研究主要是在收集和查阅现有著作的基础上,选择对这一课题有用的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借鉴已有研究成果。(2).实地调查法本次调查研究对象全部是桃园煤矿采煤塌陷区周边村庄的农民,大部分通过个案访谈的方式,少量辅助运用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当地真实情况,进而分析矿区失地农民所面临的生存困境,探究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寻求解决塌陷区农民权益保障的途径、方法。(3).比较分析法按照特定的指标将客观事实加以比较,认识煤炭给开采区农民带来的机遇与风险,从而对其作出正确评价,以便找到最有利于农民生存与发展的道路。对采煤塌陷区农民的安置、土地复垦和就业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方案。1.5 实施过程2013年7月8日下午,我们到达桃园煤矿所被监管的安徽省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对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查询有关的文件。通过他们的介绍和我们的查阅,我们得到了珍贵的二手资料。对当前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该局制定的全区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 源及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有了初步的了解。9日-10日,我们来到桃园煤矿所在的桃园镇,分别走访了矿工工人小区、小马村、桃北村、北杨寨乡等,隐蔽性参与观察和访谈。因小组成员中有亲属是桃园镇居民,同处乡村社会,彼此熟悉,关系密切,实地调查较为容易,与村民的交流自然无所顾忌。因此,我们得到了大量的、具有代表性的访谈资料。1.6 调查可能存在的不足(1)由于塌陷区农户比较分散,而且家中大多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因此对样本的代表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接受采访和问卷调查的农民有的态度并不端正,或者知识水平不够,导致个案访谈和问卷调查的信度存在可疑性,影响了调查结果的效度。(3)调查经费有限,致使本次调查研究不能完全开展大规模的调查,只能在桃园煤矿最小范围内进行调查,且调查村庄人数皆有限。(4)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可能夸大数据,提供的二手资料也不能调查可考,这从另一方面影响了调查的真实可信度。(5)小组成员对于塌陷区的研究缺少经验,所以本研究视角不够开阔,是下一次对于此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时需要注意的地方。(6)受笔者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调查中难以做到价值中立,采访调查对象的选择和结论方面可能具有倾向性。第二章 桃园煤矿塌陷区整体概况2.1 桃园煤矿简介桃园煤矿是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一座现代化矿井,位于宿州市境内,东邻京沪铁路,西邻206国道,北与淮北市相望,南与蚌埠市为邻,附近有固镇、怀远、蚌埠等河运码头,地理位置优越,水路、陆路交通十分便利。桃园煤矿是国家“八五”期间建设的中型国有重点煤矿,1983年破土兴建,1995年11月15日建成投产,占地面积68.2公顷,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可采储量1.2亿吨,服务年限96年。矿井环境保护。三同时。工程于1995年11月30日通过安徽省环保局验收。煤矿北界为Fl断层,南部以第10勘探线为界与祁南煤矿毗邻,西界为10煤层露头线,东界至32煤层-800m底板等高线的水平投影为界。井田南北走向长约15km,东西倾向宽1.5~3.5km,井田面积约29.45km。煤种为中灰、高挥发分、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的肥气煤,产品远销皖、苏、沪、浙、闽、赣等地。经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技改扩能完成后,生产能力将提升到160万吨。2003年,全矿原煤产量首次突破150万吨。此后几年,在矿井生产接替紧张、安全压力大、二水平延伸等不利因素下,矿井的原煤产量维持在140万吨左右。2006年生产原煤127.82万吨。2007年桃园煤矿产品销售收入474486千元,工业总产值463538千元,工业销售产值472099千元。截止2008年5月底,全矿已经累计生产原煤1600万吨,实现规模生产。2.2 地面沉降的过程及特点根据埇桥区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参考有关数据资料,我们总结了探员煤矿土地塌陷的成因和过程。在进行矿井下开采煤炭时,当近水平煤层,长壁开采的工作面推进长度达到0.2 ~0.4倍开采深度后,地表开始沉降,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在地表逐渐形成沉陷区,其形状由小碗形、大碗形到小盆地、大盆地等。 图:地表沉降盆地剖面形成过程1,2,3,4,5—工作面推进位置;W—下沉曲线在地表沉陷盆地的形成过程中, 盆地范围内不同区域承受不同的移动变形, 中央区域基本都经受拉伸和压缩变形的影响,盆地边缘区域主要受拉伸影响。同理,位于沉陷盆地不同部位的土地、建(构)筑物等设施,也经受不同的井下开采影响。盆地中的建(构)筑物等设施,将受到一定的损害,甚至不能使用。需要对盆地内的建(构)筑物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一般以搬迁效益最好,当然还有其他治理措施。盆地在发生移动变形后一定时间内,地表移动趋于稳定,盆地塌陷区又可进行治理利用,可恢复成耕地、建设用地、绿化用地等。图:地表沉降盆地剖面动态水平变形曲线1,2,3,4,5—工作面推进位置;- 水平变形(曲率变形K)曲线 2.3 采煤造成土地塌陷的现实危害通过实地的走访和观察,我们小组认为:煤炭产量提高,采空面积就自然扩大;采空区的大小、分布与各地区煤炭的累计开采量成正比。煤炭采空塌陷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给矿区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形成重大威胁,已成为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重视和关注。采煤造成的塌陷不仅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而且大大影响了塌陷区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制约了采煤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和走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步伐,采煤塌陷对自然环境和经济生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可耕地面积减少 煤矿开采会造成采煤地塌陷,大面积耕地被损毁,大部分耕地变成了湖泊,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2) 加剧水土流失 开采造成了矿区土地退化严重,在风力、雨力的作用下,水土流失非常严重。(3)加剧了人地矛盾煤炭开采不断损毁耕地,而人口不断增长,同时建设占地不断增加,塌陷区人均耕地面积锐减。采煤塌陷势必会造成大量农民失地,不断加剧人地矛盾。(4)毁坏基础设施煤矿开采会造成矿区内基础设施不同程度的破坏,塌陷造成道路的路面路基的破坏,供电、输电线路的破坏。(5)危及塌陷区居民的安全采煤塌陷严重的情况下会损坏地表建筑物,居民的住房变成危房,塌陷区不断会发生危房倒塌事故,严重危害了居民的安全。(6)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煤炭开采造成大面积土地塌陷,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上地,选择了出外打工,但是由于农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就业技术缺乏,与市场劳动力需求脱节严重,失地农民变成失业农民,给社会安定带来了隐患。同时由于塌陷地赔偿问题引起的群众不满上访事件增多,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激发社会!政府与失地农民的矛盾,导致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安定。(7)制约了采煤区的发展采煤区土地塌陷严重影响了塌陷区的基础建设,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制约了采煤区的发展。2.4 当地生态修复政策实施情况调查如何解决土地塌陷区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受到安徽省政府的关注。第一,对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2008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8)58号),对沉陷区失地农民生活补偿问题做出具体规定;2009年7月下发的《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86号)对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补偿金给付方式,复垦后土地的性质做出规定。第二,对于失地农民就业培训问题。2006年制定的就业政策将土地塌陷区失地农民纳入其中;2008年,原劳动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使用的通知》(劳社(2008)51号)规定失地农民可以到公共服务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免费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一样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等就业扶持政策。2010年,《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再次将农民培训工程纳入省民生工程。第三,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2008年,省政府皖政办(2008)58号文件提出:“沉陷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另行制定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新型养老保障体系。同时,当地宿州市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86号),对采煤塌陷区治理,采取“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编制“到2020年的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按照《安徽省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年)市级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组织编制了《埇桥区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年)》。2012年,桃园煤矿所属的宿州市埇桥区启动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煤矿所在的北杨寨乡把保护耕地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等实际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通过保护农用土地等五项措施,先后整理、恢复煤矿塌陷区土地600余亩,复垦和节约了耕地800多亩,使得全乡15万亩耕地总量的维持基本平衡。桃园煤矿,一期塌陷面积达886亩。截至2011年该乡已复垦养殖水面260多亩,整理恢复耕地626亩。在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过程中,对少数单位长期圈地而不用的,依照国家土地法限期恢复耕地,先后使辖区3宗面积1.3万平方米耕地得以恢复。盘活乡镇企业闲置厂房院落占地,解决经济发展用地。全乡5家企业的2.6万平方米闲置土地相继都得到了充分利用。在开展的“四增一树”活动中,北杨寨乡国土资源所出台了整治“空心村”措施。对部分村民大量闲置村内的老房子另辟新地建房,村子逐渐成为了“空心村”的现象。引导鼓励农民回到村内建房,并简化这类建房户办证手续,提供上门服务等。通过整治“空心村”,共动员农户回迁村内建房21宗,建房面积达3800余平方米。在今后的发展规划中,乡领导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盘活土地市场,搞好矿区搬迁,坚持服务于农的原则,优先快速办理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手续,努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2.5 当地土地征收、复垦和补偿政策调查《关于印发2011年皖北六市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计划的通知》对抓紧组织实施2011年村庄搬迁工程项目作出具体规定。《安徽省皖北六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中提到:2012年至2016年(近期),淮南、阜阳、亳州、淮北、宿州、蚌埠等六市计划搬迁村庄404个,新建安置点92个,安置人口23.18万;2017年至2020年(远期),搬迁村庄296个,新建安置点81个,安置人口16.23万。 通过《宿州市埇桥区2010年度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工作计划》等有关规定,我们看到采煤塌陷区村庄应急搬迁,旨在改善矿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环境,摆脱晴天粉尘飘扬,雨天道路泥泞的环境。搬迁后的新村庄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尊重群众、方便生活、节约用地、合理压占、经济合理、避免重搬。在村庄选址上尊重民意,执行“先搬迁,后开采”的模式,保障矿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第三章 桃园煤矿采煤塌陷区农民生活现状3.1 对周边村庄农民的个案访谈我们小组桃园煤矿采煤塌陷区周边村庄进行实地走访,对部分生活在塌陷区里的农民进行了访谈,下面是经过整理汇总的访谈内容。3.1. 1 农户A姓名:王XX 年龄:55岁 文化程度:初中 家庭成员:老婆,儿子,儿媳妇,孙子失地情况:耕地完全被占问:你对于住宅地点有什么要求吗?答:希望交通能便利点,附近最好能通公交车。问:对搬迁方式有什么想法吗?答:希望不要让我花什么钱,经济又不是那么好,以前都有房子住的,现在让我掏钱自己盖房子有点不太情愿,如果政府能够统一搞好是最好的了。最好能跟以前的房子不要有太大的差别,城里的那种楼太高了,我们住不习惯,最好不要超过6层,老了,身体不好,爬楼爬不动。问:听说还有一种自建房方式,你们对这种方式有什么看法?答:我二舅家的房子就是统一盖的,听说装修的时候发现墙很容易打通,估计质量不会太好,所以我们宁愿自己盖,自己盖的房子放心啊。但是给我们补偿的钱一定要够,要不然还不够费神的来。问:那你们想要盖什么样的房子呢?答:最好还是像以前那样带院子的,可以养点鸡鸭鹅,生点蛋自己吃也行卖也行。听说还规划了面积,不知道可能像自己想的那样随便盖,盖之前要跟村里说好,村里如果不同意,这么盖还不行呢。问:你们希望有什么配套设施吗?答:我孙子现在2岁了,儿子儿媳妇在外面打工,小孩给我们老两口带,城里的孩子都上幼儿园,我也希望我孙子能上幼儿园,所以希望附近能有幼儿园,以后长大了上小学中学,所以附近一定要有学校,要不然还要跑好远去上学,不放心小孩子一个人跑那么远,万一路上出点什么事怎么办啊,就这一个宝贝孙子。路一定要好,以前在村子里面路特别弄,一下雨就不能走路了,现在住的地方一定要有水泥路吧。小区里面要有路灯,要安全。以前在村子里俺们出去串门都不锁门的,不知道以后住小区了可能这么方便了。问:现在就业方式是什么样的?答:以前有地的时候俺跟俺老婆都是种地,卖卖粮食,吃的用的都能解决了,儿子儿媳妇老早就出去打工了,现在没地了,也不能种粮食了,年龄大了,也没有什么手艺,不知道干什么好,开始想跟儿子儿媳妇一块去打工,我儿子讲小孩没人带,不让我们俩去,其实我们也不想去,大城市俺们又没去过,去了估计连厕所都找不到(笑),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昨天还跟俺媳妇商量怎么搞呢。问:你打算怎么办呢?答:所以羡慕那些城里的人呢,他们老了还有什么退休工资,去年村里让俺们买了养老保险,我买的是100块钱的,不敢买多,到60岁就能拿钱。现在还是考虑出去干活,拎泥斗子,要不然还能在家里蹲着吗,蹲着也急呀,像我们吃苦吃惯了,闲着说不定还搞一身病来,现在看病都看不起啊,最怕生病了,去一趟医院钱就没有了。(笑)问:你希望政府在就业这一块对你有什么帮助吗?答:上次村里还贴的大广告,说有什么就业培训,还是免费的,俺老婆讲去培训培训呢,我哪天也讲去看看。要是讲帮助就是希望村里能帮俺们找个工作,看看俺们能干什么,随便给安排一个,累点都没事,别闲着,就行了,开点钱,一家人都要吃饭啊。问:有没有想过自己创业?答:(笑)看人家挣到钱了,也怪羡慕的,隔壁老二家的大儿子在外面跑车这几年赚了不少钱,我也想去跑车,上次问了一下一辆车要几万块,跟儿子商量了一下他说过凡年再说,这几年钱花了不少也拿不出来钱了,要不然跟儿子一起去跑车也照。昨天还找老二谈这事来。问:你对政府有什么要求吗?答:希望能多提供一点工作机会,俺们什么都不会,只能去拎泥斗子,多跟我们讲一下在哪能找到工作,最好能给我们联系好,我们去了就能上班。问: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进步的地方吗?答:学个手艺吧,有手艺就能找到好工作。问:对社会有什么要求吗?答:也没什么要求,等俺们找到工作不要拖欠俺们的工资就行了。3.1. 1 农户B年龄:26岁, 家庭成员:父亲55岁务农 母亲52岁 务农 文化程度:初中毕业问:你对于住宅地点有什么要求吗?答:交通便利,方便我坐车。问:对安迁方式的选择?答:要是我自己盖的话,那赔的钱肯定要足够才行,如果是统一建设的话,质量肯定要好,听说盖的是多层,我爸妈不太喜欢,我觉得还可以。问:你现在的就业方式是什么?答:我本来也没种过地,俺们家的地都是我爸妈种的,平时都花钱找人种,我不想种地太累了。一直都在外面打工,赚的钱也不比他们种地少。问:希望政府对你有什么帮助吗?答:首先补偿上一定要到位,其次就是多提供一些就业信息,而且我想自己做点什么,但是又没钱投资,政府能不能给我一点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少点利息,我做生意的时候少收点我的税。问:对自己有什么打算么?答:以前没好好上学现在很后悔,文化低了工作不好找,没文凭找不到工作,现在大学生都来跟我们抢饭碗了,估计以后工作更难找,以后要有孩子了一定要让他好好上学。否则只能跟我一样打工。出去打工这么多年真发现学一门手艺很重要,我二叔就在外面,搞装演,搞的挺好的,我想跟他后面学学,以后学好了,手里又有点钱了,就自己当老板,开个装演公司,带几个徒弟,怪不错的。问:对社会有什么要求吗?答:我们出去打工就是打工仔,希望社会能对我们农民工友善一点,要认可,我们也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我们过年一回家,那些大城市就瘫痪了,这不是新闻说的么(笑),而且当我们打工有劳务纠纷的时候,要有人帮我们说话,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要有人帮我们做主。多组织一些针对我们农民工的招聘活动,提供一些就业信息,最好不要收费。家里要是搞一些大型企业的话我们就不要出去打工了,在家打工多好。还能照顾家里人。3.1. 1 村委会主任年龄:45岁 文化程度:大专问:安置搬迁情况如何?答:耕地补偿费已经发放完毕,大部分的农民己经完成了搬迁,有一些农户家里面,田少、地少、房屋少,因此相应的赔偿也少,所以他们对搬迁费有一些怨言,这个就需要农户参考政策,对我们政府多一点理解。搬迁到新的小区,公用设施跟不上这是个大问题,这个钱到底由谁来出一直没有定下来。下水管道经常出问题,亮化也跟不上,不过村里面已经拿不出这个钱了。部分自建房以两层建筑为主,还是没有脱离搬迁前的建筑模式,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建筑质量存在隐患。而且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你家盖一种我家盖一种,非常不美观,与我们当初的构思相差很多,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问:老百姓农业方式的改变有什么看法?答:一些人拿到赔偿费,不知所措,有的人觉得自己有钱了,就打算坐指望这笔钱养老了。但是坐吃山空肯定是不理智的,毕竟钱越花越少,所以还是要以转变农业方式为主,合理解决就业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拿到钱了就把钱给小孩买房结婚用掉了,以后生存面临很大的困难。有一部分有经济头脑的村民,拿到补偿金,搞个人创业,这点就很好嘛,有几个投资成功的我们还打算把他们作为典型宣传宣传呢,钱就是要这么花,毕竟会花没有了,得考虑到以后的生存问题。问:政府能为老百姓做点什么?答:第一就是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培训是最重要的,不能所有人都出去拎泥斗子吧,我们人社局一直很重视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这几年工作一直开展的很好,培训了很多的农民,由于工作突出,电视台还播放过,不知道你看到了吗?其次,完善社保体系,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把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对象、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材料,发放给参保人员和相关企业,使他们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达到扩面征缴、参保惠农、服务民生的目的。最后,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为考取高等院校的失地农民子女发放就学援助资金,为创业的农民发放社保补贴,推荐创业小额贷款。问:对塌陷区失地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和心理改变有什么思考和意见吗?答:他们过去一直在农村生活,始终是农民的生活和农民的思维,本来打算靠种地生活一辈子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考虑过转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这种转变让他们难以接受,很多农民对自己的未来产生疑问。我个人认为,这种转变不一定是一种坏事。社会现在不是提倡工业化,城镇化么,尤其是这种集中居住的搬迁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更接近城市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失地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很多农民刚开始不太适应,但是从长远看来,这种生活方式的转变对于农民们还是有好处的。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难道是命中注定的吗?你看许多农民用了一辈子的茅坑,现在用上了抽水马桶,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文明的表现,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进步,也是生活质量提高的一个标志,这样不是很好吗(笑)。我的建议就是,无论是否失地是否搬迁,吃饭永远是大问题,无论你是种地还是找工作,就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至于心理上的改变,这肯定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是我相信,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过个一年还不适应吗,呵呵。3.2 居民对于安置搬迁问题的想法从个案访谈得出结论,搬迁居民普遍对于交通设置,住宅质量比较在乎,希望搬迁地点能够交通便利,住宅质量不要太差。一些搬迁地点由于远离原居住地,由于乡土情结严重,搬迁农民有一些心理上的抵触,觉得有些不适应,或者舍不得离开原居住地。部分农民选择自建房的搬迁居民则认为统一建设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不如自己盖,如果自己盖,还是希望按照原来的建筑模式,盖两层楼,带一个院子。配套设施方面,普遍要求附近有医院,学校,菜市场,购物区,以方便平时起居生活,至于网络设施,只有一小部分搬迁居民比较关注,年轻人居多。小区条件比较强调的是安全问题和亮化与绿化问题,普遍认为如果新建小区没有绿化会感到失望。3.3 居民对于自己农业方式改变的看法大部分农民的心态是比较茫然的,由于耕种习惯被改变颠覆了以往的生存方式,减少了失地农民的安全感,他们对于未来的担忧比较严重,尤其是年龄大的搬迁居民,因为缺少到外地打工的技能和精力,普遍表达了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年轻搬迁农民则表示没有太多影响,他们大多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能够接受外地打工甚至长期居住的生活方式,所以农业方式的改变对他们影响不太大。3.4 居民对于就业的想法在就业方面,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希望能由政府部门帮助安排就业,最少也要提供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对于创业,大部分农民对此缺乏兴趣,希望能有稳定的就业环境,即使有创业可能的农民,创业局限性一也比较大,大部分想开小商店、做装修、跑运输。大部分失地农民缺乏就业技能,面临失地失业的困惑。而且对于区里组织的就业培训了解不够,参加率较低。年轻失地农民对于外出打工有较强的意愿,中年以上失地农民不愿意离开家乡外出打工,部分失地农民希望政府能在塌陷地附近投资建厂,这样就可以不用远离居住地,就近打工。3.5 对周边村庄农民的问卷调查在此次走访调查过程中,我们小组由于受时间、经费、人员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将先前制作的问卷作为实地访谈的辅助型工具。小组总共发放问卷80多份,收回有效问卷53份,因为样本容量太小,不能完全代表被调研对象的情况,所以我们没有进行数据分析,也没有数据分析的必要性。但是又因为问卷内容与访谈内容相似,我们便将问卷反映的情况作为访谈的辅助工具,通过与访谈情况的比较,增强访谈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第四章 对于塌陷区农民权益保障建议和对策4.1 当地农民面临的风险和机遇4.1. 1 农民面临的机遇煤矿企业的开采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为失地农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2010年《安徽省建制镇名录及基本情况》统计年鉴显示:桃园镇行政区划面积为16525公顷,总人口95644人,镇区人口10300人,从业人口46169人,从事二、三产业人口29596人,粮食总产量46633吨,肉类总产量1893吨,农林牧业总产值18235万元,财政总收入1109万元。根据2012年《安徽省统计年鉴》显示:2011年桃园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56元。透过图表,我们可以发现土地塌陷区的农民虽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但却获得了相当于当地人均收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补偿款,这对于生活较为贫困的农民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财富,也是一次很好的发展机遇。通过这笔财富,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而且,根据当地政府的一些优惠条件,他们可以搬进统一规划的搬迁房,生活环境得以明显改善,由原来的旧土危房换成了宽敞舒适的新房;可以免费进行就业培训,获得就业岗位,这样一来失地农民就有了较为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桃园煤矿所在的桃园镇农民人均年收入明显高于埇桥区全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由此可见,当地煤炭企业带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对提高当地农民的人居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还看到,被征地的农民在丧失土地之后,并没有单一的依靠种地来获取经济收入坐以待毙,而是依托矿区的各种优势条件,开创拓展了多种发财致富途径。当地群众还在矿区附近兴办饭店、餐馆、宾馆以及其他娱乐场所,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达到29596人,占到全镇从业人员的64.1%。这些农民无论从事哪种经营行业,均实现大幅度提高其经济收入。由此可见,桃园煤矿周边因采煤塌陷而丧失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因此陷入生活困境,反而搬迁后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都得到了较大改善,与此同时,他们发挥当地煤矿企业的优势条件,运用自己的智慧,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了经济水平的提高,过上幸福的生活。4.1. 2 农民面临的风险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中国传统乡土社会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具有基本生产资料与基本生活保障的双重底线保障功效。因此,对于这些生活于当今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靠土地谋生的。乡下人。来说,失去土地意味着其基本生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威胁与挑战。(1)生存风险矿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农民失地就意味着生活失去了基本来源。没有土地的基本保障,农民只能另辟他径,而面对当今社会巨大的就业压力,失地农民的生存风险可想而知。采煤企业的违规乱开采行为,致使大量的土地塌陷,更有甚者整个村庄塌陷,全村都面临着搬迁的风险。有的地区农民至今还生活在塌陷区内,只能住在时刻都有可能塌陷的危房,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没有及时得到妥善安置、未来得及搬迁的的他们,面临的不仅仅是生活问题,而是生命健康的存续。其次,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发放征地补偿费,更有甚者拖欠、截留和侵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土地的丧失是瞬间的,农民得到的补偿过程却是缓慢的,而农民家庭的积蓄是有限微薄的,种种这一切使得农民日渐沦为种地无田、吃饭无钱、上岗无工、睡觉无房的。四五农民。,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对我们整个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2)发展风险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依托,是农民主要的就业场所,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好比工人失去了工厂,失去了工作。而农民又与工人不同,工人有熟练的工作技术,一个工厂没了,可以换另一家。大部分农民由于知识水平等原因,除了种田再无其他本领。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又不允许,农民去其他集体的土地上进行种植耕作。所以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只能转战二、三产业,进城务工,但是当前社会就业压力空前巨大,教育水平低、技能水平低、学习能力较差的失地农民要想在城市中寻得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相当困难。因此,对农民来说,失地就意味着失业,日后发展方向迷茫。(3) 环境风险采煤开矿必然造成大面积的土地破坏,造成原有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并随之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农村环境生态系统自身存在脆弱性,加之人为采煤的破坏,使得生态修复进程缓慢。采煤造成土地塌陷,极易引起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甚者造成地下水枯竭。土地的丧失,使得地表植物无法生存,水土流失加剧。煤炭开采会排放大量的粉尘、有毒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当地居民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生活在矿区周边的农民,生存环境极其恶劣。每天都受到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质影响,健康和生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资料显示,矿区附近居民患慢性气管炎和气喘病的概率较高。 (4) 权利风险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让人民有尊严的活着,提高他们生活的幸福感,是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而现实中,采煤塌陷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却与梦想相距甚远。农民的尊严来源于法律的保障,幸福的生活需要法律的支撑,只有平等、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环境,才能让人们更好的发展。失地农民的权利和自由是造就富裕、幸福的生活的前提条件。虽然失地农民现在的生活条件较之过去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不排除有部分人群仍然因此而生活在低水平线之下。农民是土地最大、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国家应该在制度上、法律上给予支持、倾斜和保护,要把他们当成是平等而有独立的利益群体来对待。在征地的过程中,要真正的尊重宪法所赋予他们的平等权、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等基本权利。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上,要尊重他们的权力,不限制,不歧视。失地农民除了遭受权利上的侵害,还受到情感上的伤害。不能真正享受城市生活中的福利,反而受到歧视、白眼和冷漠。农民在城市中地位低下、工资报酬低下、福利待遇低下,种种不公平对待使得农民在城市中就业的空间压缩的所剩无几。但是,他们却又投诉无门,只能任人宰割。我们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此的支持力度,真正以人为本,综合考量每个人的发展梦想,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合理约束公权力,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失地农民梦圆。 4.2 农民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对比分析通过权衡收益与成本来判断公共项目的可行性,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分析方法。从纯经济学视角来看,收益大于成本预期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而在煤炭开采产业中,主要的利益主体是政府、煤炭企业和农民。下面我们通过对这三者各自投入的成本与所获得的收益进行比较,来探析失地农民的生存风险。4.2. 1 政府我国《宪法》、《矿产资源法》均规定。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性质不同而不同。。国家是煤炭资源的所有者,然后以委托形式或法律形式授权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实施管理。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是煤炭资源开采与否的真正决策者和执行者。政府通过出让煤炭资源开采使用权获得收益主要是通过费用与税收这两种方式。费用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税收则包括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从征地开始到煤炭开采,国家几乎是纯收益。然而,随着煤矿的不断开采,造成大面积的采空区、复垦区、塌陷区,政府作为受益者,又要承担起生态恢复与治理的职责,可采空区、复垦区、塌陷区的治理与恢复并非短时间就可以完成的,其危害性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这期间政府需要不断投入大量资金来恢复生态环境,付出极其高昂的治理成本。政府除为恢复生态投入高昂成本之外,还遭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从长远来看,政府在煤炭开采中所获得收益,与其直接投入和间接损失不成正比,甚至亏本。4.2. 2 煤炭企业 采矿企业以从政府手中取得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使用权,然后开采加工矿产,生产出更有价值的煤炭产品来获得高额利益。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除需要投入生产成本、技术成本、管理成本、雇员成本等,还要向国家缴纳取得煤炭使用权的各项税费、各项专项资金以及环境治理费。但绝大多数煤矿企业都能以低廉的生产成本获得。惊人的利润。。按照国家。谁受益、谁治理。原则,企业作为最主要、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承担起生态治理的职责。但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仅仅承担采矿期间的部分生态治理费用,甚至完全不承担这类费用。这种不合理的获利安排和生态补偿机制,使煤炭开采中的大量外部成本,转嫁由政府、当地部分居民承担。可见,煤炭行业中,企业才是最大的受益群体。4.2. 3 农民矿区基本上地处农村。与煤炭企业相比,矿区农民。煤炭开采所占用和破坏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开采企业理应按照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按土地的市场价格支付给农民相应的交易价格。但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无论是从征地目的、征地程序、还是从征地的监管、征地补偿费和安置情况来看,都明显不利于保护失地农民的权利。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根本没有反映出土地的真实价值。这样一来,征地不仅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也提高了农民的生存成本。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农民让渡土地就应获得与土地价值等量的货币补偿。可事实上,许多失地农民获得土地补偿费少得可怜,根本不足以维持失地农民的生活,如果再找不到其他就业机会,这些农民未来的生存令人担忧。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将矿区当地居民排除在外,居民不但无法获益,反而要承担采矿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被迫离开生养几代人的土地。随着资源的逐渐枯竭,赚足了钱的采矿企业或煤老板一走了之,处于生存困境的失地农民还得在这片狼藉中苦苦挣扎。商人只在乎利益问题,根本不会在乎采空区、复垦区、塌陷区的生态情况,更不会在乎那些失地农民的生死问题,想让他们拿钱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谈何容易?煤炭开采中的风险大多转嫁给了农民,这无疑使本就弱势的农民雪上加霜。风险与利益并存,利益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风险和利益的大小是成正比的。可对比开采企业与失地农民,我们却发现前者几乎是纯获利,后者几乎没有受益,却承担着与其完全不对称的风险。因为利益与风险分配严重不均,结果导致强者越来越强,弱者却越来越弱,这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是非常不利的。在煤炭开发利益分配中,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农民、企业与农民之间都存在很多矛盾,只有在三者之间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是农民,特别是因为采煤塌陷而失地的农民,力量最为薄弱,更应该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4.3 对于农民赔偿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建议4.3.1 对于农民赔偿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塌陷区居民的安置是政府与煤矿必须首先做好的功课,但是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地区的受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安置,通过对塌陷地相关领导和居民的采访得知,受灾群众之所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l)同一地区的煤矿区域大多都会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矿山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矿界不清,或者越界开采,一直都在互相推诱两个矿区交接处的地面塌陷和裂缝造成的地表灾害损失,受灾的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上告无门。(2)由于矿权的转让,部分个体的煤矿业主以刚刚接让矿权为理由,拒绝给予经济赔偿,让受灾的群众们去找原有煤矿主索赔。(3)昔日,个体煤矿矿主凭借自己财大气粗,官商勾结,不但不给农民经济赔偿,甚至一些涉黑性质的煤矿主,会雇佣一些黑社会人员对提出经济赔偿的村民们大打出手。受灾群众由于得不到合理的赔偿,因此加剧了群众与矿山企业之间的矛盾,以至冲突严重升级和激化,他们围堵矿山,阻断运煤道路,还会发展为迁怒政府,不信任和不满的情绪增大,造成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不断。煤矿区的地面塌陷引发的社会问题正在日趋严重,严重危及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日益受到了政府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4.3.2 对于失地农民赔偿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我们认为,对于失地农民赔偿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由于采煤造成的塌陷,赔偿责任应由相应的采矿单位负责,在开采之前就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同时根据政府制定的关于塌陷区经济赔偿的法律法规,做到开采前有明确的赔偿依据,开采后有明确的赔偿责任,同时政府要发挥管理和协调作用,煤矿开采前要对煤矿所在地进行评估,调查备案,开采时监督和鉴定采矿单位的责任,跟踪掌握塌陷情况,征收相关的治理和保证金,同时监督采矿单位的赔偿金支付问题。具体细分为以下几点(l)加强对于矿山环境和地质问题的调查评价;(2)加快制定关于煤矿塌陷区经济赔偿的法律法规;(3)建立对煤矿塌陷区的地质灾害的责任鉴定制度;(4)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跟踪掌握矿山塌陷区的情况;(5)征收关于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的保证金;4.4 对于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土地是农民参与社会发展、分享经济成果、规避各种社会风险的唯一途径和最后一道安全网。对农民而言,土地承担着双重功能,它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存保障基础,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意味着失去重要的生活保障。当前操作的征地安置补偿办法仍不完备,在补偿标准、资金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不尽科学,没能从发展和长远的角度去考虑,不利于失地农民的生计保障,导致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针对国家不断加大土地征用改革力度及提出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地方受到各种矛盾因素困扰,仍存在政策衔接不够及时,具体措施出台不够的问题。失地农民因受文化水平和技术基础所限就业困难,不能适应工厂、企业的招工要求,缺乏相应的就业保障。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l)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对于公共利益的强制征收、征用行为,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就政府而一言,对农民财产进行强制征收、征用,性质是公权对私权的干预。最基本原则是政府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非法律明确授权的事项不可为。就农民而言,其私有财产应当接受法定的公共利益的限制。非社会公益目的,不适用征收,不论是国家,还是其它用地人,都只能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取得。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决实行“先保后征”,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到位后刁-能启动项目。(2)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一是征用过程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等。二是要有切实可行的救济手段,如行政裁决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等。这些程序必须要明确而完善,这样才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法可依。同时特别要避免地方政府同时充当决策者、规则制定者、征用方及纠纷的最后裁决者。(3)明确规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强制性地规定失地农民必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土地换社保,其内容包括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失去土地后长远生计问题,同时,可以减少因养老问题而产生的城市化阻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局面。(4)区分保障层次,逐级提高社会保障。第一步,建立工伤保险,作为最基本的保险项目;第二步,建立包括大病统筹在内的医疗保险,作为工伤保险内容的扩展和延续;第三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总之,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逐步推进。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又要以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既要考虑眼前解决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发展;既要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又要研究配套政策。4.5 对于农民就业安置方面存在问题的看法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l)失地农民自身素质比较低。据调查显示,尚未就业的失地农民普遍呈现“两低一高”现象:一是文化水平低。失地农民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很大比例,达40%以上。二是劳动技能低。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较少,多数人只能从事手工操作或技术简单的工种;三是就业期望高。失地农民小农意识强,观念转变慢,缺乏寻找工作的主动性。不少人对就业岗位、收入要求较高,一般不愿从事苦、脏、累工种,“高不成低不就”,自设的框框使就业之路变得非常狭窄。(2)三类失地农民群体“就业难”。一是年龄偏大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农民受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方面的限制,很难找到工作。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民。这些农民由于长期从事农业,思想意识落后,没有二、三产业方面技能,也不易找到合适岗位。三是生活在离城区较远的农民。他们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所适从,根本没有就业意识,择业观念相当保守,就业面临双重困难。(3)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内容受限制。由于绝大部分失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知识和技能接受能力差,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只能培训一些简单的技术技能,很难达到企业最基本的职业技能水平,就业很困难。同时,受征地补偿费低的制约,他们自主创业能力也不高。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类行业,如装卸工、建筑工等。(4)失地农民就业稳定性差。调查显示,该县失地农民的就业方式主要有自谋职业、招工安置和外出务工三种形式。随着企业转制、技术进步以及企业用工市场化的推进,这些已就业的农民受自身知识技能等方面制约,随时面临着下岗或失业,将造成失地农民的再次回流。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实现全面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当前,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为失地农民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择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安置等一系列服务。(2)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一是把原只限于城镇居民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失地农民。按照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个人自主创业信贷扶持,帮助和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创业。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基金。资金来源可从上地出让转让金中提留一点,从征地款中提取一点,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失地农民职业技术培训费用补助,或补贴援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总结与思考通过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多次实地的调查,了解了塌陷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和思想转变,看到了政府在塌陷地整治和失地农民安顿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看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塌陷地问题实质就是统筹和协调工农利益、城乡利益、市矿利益,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好、保护好、关心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桃园煤矿的具体体现,只有双方统一这样的思想认识,塌陷区治理的很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必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坚持走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本研究对于政府的启示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同时注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维护好、保护好、关心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绝对不能以牺牲群众生活为代价谋取经济发展,要有正确的政绩观念。同时政府应狠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相当一部分人无事可做,生活自由闲散,精神空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结合各地实际,针对不同对象,因地制宜,坚持把社区硬环境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上,从建设社区基础文化娱乐场所入手,配套建设各种综合文体娱乐活动室,让有充足时间的失地农民休闲有场所,活动有氛围,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休闲活动中,不断充实和丰富失地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失地不失落,失地不被社会遗忘。(2)本研究对于农民的启示塌陷对土地是一种毁灭性的破坏,最令人担忧的是,煤炭资源全部采完后,当地农民靠什么维持生计。很多农民在失地后成了失业者,不知道何去何从,成了社会动荡因素;或者在得到失地补偿款后坐吃山空,不思进取。本文希望对农民有所启示,失地农民自身要加快思想观念转变,解放思想,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个人素质,并通过积极参加培训、自学等方式,去应对失地、就业方式转变这个挑战,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是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的推动力。同时失地农民应注重子女教育,关注下一代成长,并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配合响应政府政策。(3)本研究对于社会的启示煤炭开采造成大面积土地塌陷,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选择了出外扫一工,但是由于农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就业技术缺乏,与市场劳动力需求脱节严重,失地农民变成失业农民,给社会安定带来了隐患。同时,由于塌陷地赔偿问题引起的群众不满上访事件增多,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激发社会、政府与失地农民的矛盾,导致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安定。媒体要多关注多报道新农村建设,促进政府、农民、社会三方面的相互理解和互动,企业可以跟政府联合对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和复垦利用,高校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塌陷地进行深入研究,努力寻找更好的塌陷治理方案和居民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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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王素君.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制度创新[J]. 中国经济问题,2006,06:34-39. 附录1桃园煤矿塌陷区农民权益保障情况的访谈提纲 一、搬迁安置方面1. 您对于住宅地点的选择方面有什么要求吗?2. 您对搬迁方式方面有什么想法吗?3. 您对自己建房这种搬迁方式有什么看法?4. 您搬迁后,对配套设施有什么要求吗?5. 您对于搬迁补偿费有什么想法?多少合适?6. 您知道当地具体的搬迁补偿标准码? 二、农业生产方面1. 您现在从事什么职业?2. 您家现在有多少土地?3. 您对农业生产方式改变有什么看法?4. 搬迁后有什么打算?5. 有想过创业吗?6. 您的搬迁补偿费打算怎样花? 三、教育就业方面1. 您在就业方面有什么要求?2. 当地政府有没有在就业培训的政策或机构?3. 您在子女教育方面有什么要求?4. 当地学校距离搬迁后的住处有多远?交通便利吗?5. 您希望政府在哪些方面在作出努力?6. 您对社会有什么要求吗? 附录2问卷编号:桃园煤矿塌陷区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的调查问卷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们是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SRT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现在正在做关于采煤塌陷区农民权益保障的课题,现将对您的情况进行调查,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回答,在与您实际情况相符合的选项打对号或填写相关内容。此次调查所取得的数据统计分析仅用于学术研究,对您提供的信息予以绝对保密。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调查,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院SRT 项目组请在问题的候选项里面直接勾取您选择的答案。1.你是否是塌陷区村民? □是 □否2.你家房屋的现状怎样? □完好 □轻度裂痕 □严重裂痕 □下陷坍塌3.政府或煤矿企业对危房有什么政策? □没有任何优惠政策 □只对高危房有优惠 □凡是危房均可补助 □其他4.高危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免费进行危房改造 □借贷政策 □资金补助到外地租房 □其它5.外地租房补助每人( )元,是否够用? □是 □否6.政府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对塌陷区村庄宅基地院落和房屋数量面积进行过评估调查? □是 □否7.房屋补助的依据是什么? □房产证确定面积 □依据每户总人口数 □依据房屋立体空间的面积 □其它8.塌陷后住房建设是否自由? □可以随意建房 □经批准登记备案取得准建证才可以建房 □不了解9.市县政府和煤矿企业是否为你们制定了搬迁规划? □未制定 □制定了,且已经规划好了新址 □制定了,且已经投入了建设10.新村选址你最希望在什么地方? □市里 □附近村 □附近镇 □市镇郊区 □其它11.你最希望怎样建设新住房? □建成小区 □按照之前的标准建设 □建成四合院 □建成别墅12.矿区对房屋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免费提供住房 □按照家庭成员提供定额付款 □暂时没有安置 □其它13.耕地占你家收入的比重是多少? □0%-25% □25%-50% □50%-75% □75%-100%14.你家是否有塌陷耕地? □是 □否15.矿区是否确定对塌陷耕地的征用? □是 □否16.矿区是否对塌陷耕地进行补偿? □是 □否17.征用的具体补偿措施是怎样的? □每亩每年只有少许的青苗补偿费 □一次性补偿完毕 □3-5年补清 □其它18.每年播种前后是否有额外的资金补助或者化肥种子等实物补偿? □是 □否19.耕地补贴的标准是否不低于之前耕种的年收入? □是 □否20.矿区打算怎样处理已经塌陷不能耕种的土地? □复垦 □开挖鱼塘 □建成旅游休闲场所 □不管不问21.对于复垦的耕地以后是否移交村委会成为集体土地继续耕种? □是 □否22.成为塌陷区的村民,你更愿意选择那一种方式生活? □放弃土地耕种,每年领一定金额补偿金 □继续耕种土地,领取应得补偿 □矿区一次性付清补偿款买断耕地,自己谋生 □其它23.你是否了解各项补偿款的补偿标准和政策? □是 □否24.你通过什么渠道获取补偿政策和信息? □村委会公开 □邻村实施的补偿政策和标准 □电视报纸等 □其它25补偿标准和各项补偿款是否公开? □是 □否26.各项补偿金是否发放到位? □是 □否27.本村是否有因为补偿不公而上访的? □是 □否38.上访是否能达到村民的要求? □是 □否29.村中重大决策是否召开村民大会集体决定,例如补偿安置方案? □是 □否30.村委会是否有利用塌陷区特点变卖集体耕地现象? □是 □否31.针对搬迁后农民就业政府有什么举措?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主动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 □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创业 □政府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不知道32.搬迁后子女教育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是 □不知道 □没解决33.你最关注新村哪一方面的建设? □医疗保障 □子女教育 □生活消费 □文化娱乐 □就业 □养老34.政府是否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是 □否35.你对煤矿企业处理塌陷区群众安置工作的满意? □十分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36.你对政府处理塌陷区群众安置工作的满意度? □十分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37.你对村委会处理塌陷区群众安置工作的满意度? □十分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责任编辑:彭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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