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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研究小组简报161029

来源:实效主义法学 作者:实效主义法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党规研究小组简报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下午三点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参会人员:柯华庆、田燕刚、杨永鹏、杨明宇、张峰铭、范不凡、姚天宇、郑阳、李画、梁译如撰稿人:杨明宇;校对人:范不凡党规研究小组第一次讨论会于10月29日下午三点在中国政法大学
党规研究小组简报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下午三点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参会人员:柯华庆、田燕刚、杨永鹏、杨明宇、张峰铭、范不凡、姚天宇、郑阳、李画、梁译如撰稿人:杨明宇;校对人:范不凡党规研究小组第一次讨论会于10月29日下午三点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办。党规研究小组在“党规之治”选修课的基础上由中国政法大学柯华庆教授组织成立,成员由来自法学理论、行政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等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组成。党规研究小组主要以报告和讨论的形式对党规和党的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论探讨。由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新规尚未发布,本次讨论的主要内容是全会公报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部党规。报告人田燕刚针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谈了自己的解读和感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承和发展。从名称上来看,新准则是在坚持原有政治生活准则的基础上,面对新形势做出的新规范。从效力上来看,新准则颁布之后旧的准则继续有效。从内容上来看,新准则主要突出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几个方面。第二,新准则在理论上补齐了“四个全面”的最后一个拼图,形成了习近平的理论体系,建立了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蓝图。第三,新准则体现了党德的法治化和治党的透明化。新准则提出的高标准树立了党的形象,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报告人杨明宇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做了报告,主要内容有:第一,在解读试行条例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党内监督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方式。第二,提出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的两个关键的不同之处:从对象上看,法律监督的对象是立法、司法执法活动,而党内监督的对象是权力的运行;从评价标准上看,法律监督以法律为标准,而党内监督主要以党的纪律准则为标准。第三,党内监督更接近于党内司规与执规体系的合并,有更强的主动性、单方面性。第四,大会公报强调“关键少数”和“问题意识”更有利于建立中央权威,体现了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特征。第五,公报中提及建立由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组成的监督体系。报告结束之后,参会的同学针对报告内容提出的问题主要有:第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含义和提出原因是什么?第二,政治生活准则的内容比较抽象,那么它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第三,新准则“新”在哪里,其制定背景是什么?第四,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如何运行?如何保障党员权利?张峰铭指出,跟旧准则强调防止个人专断不同,新准则针对党内部分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涣散的问题,强调党员要有政治意识,强化党中央的权威。姚天宇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角度讲了权威和核心的重要性。一个党要想协调统一,长期执政就必须确立一个领导核心,而大会公报提出习近平就是新形势下的这个核心。梁译如谈到,有学者认为,确立党内核心的必要性可以史为鉴。延安整风运动毛泽东核心地位的确立是之后革命成功的关键,且当代中国现实使命需要核心。田燕刚回应道,新准则集中解决腐败问题和中央权威的缺失问题。共产党的特点就是要有权威,有权威就意味着有一个核心。然而核心并不意味着没有制约,政治环境和任期制度都会对其形成制约。 最后柯华庆教授对以上的报告和讨论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新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旧准则主要强调民主性,而党内的新形势是需要权威,党内太过民主可能出现“九龙治水”的问题。建立党中央权威,要强调民主,但是总体上的趋势是集中,集中更重要。人民日报评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说明治党治国方式应随不同时代和不同政治情况而改变,这与实效主义法学所倡导的精神一致。第二,有关“习核心”的提法应当区分事实层面的核心和法理层面的核心,此次公告首次在法理的层面建立了习的核心地位。法理上的核心有两个特点:首先,核心必须明确,同时对核心要有基本的制约,例如任期制和其他党内基本规矩。其次,从法理上确定的党内核心自然应当成为国家的核心和军队的核心。第三,党规分为党法和党德,区分党德与党法是将党性规则化的第一步。党德是德性和倡导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法律后果,是党对自身提出的高标准。党法是可执行的规范,是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是党治党管党的刚性准则,党员违反党法必须受到追究。党法的可执行性不在于条文的形式,而在于执规、司规和制裁。第四,有关民主集中制,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就是集中制,当前的民主集中制实际上也更加强调集中的方面。党员权利是对其他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权力的抗衡。党员权利的来源和性质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基本法理问题。 在柯华庆教授的主持下,参会的同学在会上各抒己见、受益匪浅。由于时间的限制,研究小组在此次研讨会上提出的问题并没有被讨论完,下周的讨论会将对剩余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欢迎对党规研究有兴趣的同学联系[email protected](杨明宇)报名参加党规研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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