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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 广州期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 法律适用专题讲座

来源:法培中心涂乐琼 作者:法培中心涂乐琼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 法律适用专题讲座 中国行为法学会 中行法培 [2016]第25号关于举办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法律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几年商标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商标纠纷日益成为当事人的主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 法律适用专题讲座 中国行为法学会 中行法培 [2016]第25号关于举办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法律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几年商标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商标纠纷日益成为当事人的主要选择。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一类重要案件类型,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为了明确和统一审理标准,正确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回应了一些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突出问题,如大规模抢注的后果、代理人和代表人的确定、作品中的角色形象和角色名称的保护、共存协议的效力、诉讼期间提交的证据的采纳等问题。为使广大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律师、商标代理人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当前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关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中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学习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新原则和新思路,应对商标保护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处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业务水平,保护企业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举办“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法律适用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商标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商标代理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律师;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研管理人员。二、时间及地点报到日期:2016年11月24日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5日—27日(三天全天授课)会议地点:广州市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8日三、参加办法每位参加代表须交讲座会议费32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茶歇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负责人:涂乐琼 13975806748 (微信号) 电话:010-52385492 传真: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在线QQ咨询报名:2927196912 微信报名咨询:371404587 全年计划请关注公众号:tuleqiong四、特别声明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www.lawcdedu.com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52882170。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6年10月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11月25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一)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审理相关程序问题——典型案例解析1、主体:消亡(评审申请主体消亡;诉争商标权利人消亡;消亡的证据);商标转让引发的主体变更(评审程序中变更;评审规则;评审程序后变更;诉争商标转让)2、证据:诉讼中新证据是否采纳3、程序:送达;评审合议组;个案与标准;诉讼终结4、“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5、特殊问题:驳回复审程序;异议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二)以混淆可能性为视角——商标授权确权疑难问题探讨1、混淆 2、类似商品 3、近似商标4、知名度 5、显著性 6、恶意7、实际使用 8、稳定的市场秩序 9、商标异议的特殊问题主讲专家:穆 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11月26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一)“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与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1、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的立法目的和定位 2、在先权利的范围3、损害的理解 4、现有的针对时间点5、在先权利的适用:著作权、外观设计、字号、姓名(二)“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理解和适用1、适用要件 2、恶意的认定因素3、不正当手段:强调主观恶意 4、有一定影响5、使用行为:贴牌加工;被动使用 6、“商品化权”的保护问题7、对利害关系人的判定(三)“商标使用”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理解与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1、撤三案件败诉数量大幅度上升的原因 2、“商标使用”行为的认定与理解3、“象征性使用”的认定 4、撤三案件中的证据采信规则5、商标真实、合法、商业、公开使用的理解 6、撤三案件审查原则主讲专家:卓 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11月27日(星期日)9:00-12:00(一)“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其他不良影响”的理解和适用——典型案例解析1、关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2、欺骗性标志的理解与案例3、关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4、其他不良影响的含义5、其他不良影响的常见情形 6、仅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二)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与“代理或者代表”关系的确定——典型案例解析1、法律规定与法律适用范围 2、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3、可提起撤销申请的主体4、代理人、代表人的范围 5、磋商阶段抢注 6、禁注范围7、恶意串通以他人名义抢注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13:30-16:30(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1、驰名商标的认定:法院能否直接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原则;驰名商标认定标准;驰名商标认定方法2、驰名商标的保护:复制、摹仿、翻译;“误导”;“损害”;跨类范围的考虑因素(二)地理标志的认定与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1、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保护制度及其审查 2、三重保护机制下的地理标志认定3、与地理标志有关的“误导公众”的理解 4、近似比对5、地理标志证、集体商标不予注册或无效时的法律适用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 自即日起接收2016-2017年度新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权威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次。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2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次;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11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次;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2人次.附件2: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法律适用专题讲座报名表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 涂乐琼: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在线QQ咨询报名:2927196912微信报名咨询:13975806748(法律佳人)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 系 人电话传真参加代表名单姓 名职 务性别(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住宿预订□合住 □包房 □不住拟住日期:2016年 月 日— 月 日请列出您最关注的专家授课题目及建议交流、研讨内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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