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卜安淳:宪法如何落实?(之一)

来源:法眼人生 作者:法眼人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按]江苏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的年会在江苏师范大学召开(2014.12.13~14,徐州),会议主题是“法治中国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强调依法治国、提出依宪治国的背景下,有关宪法的讨论自然成为会议的一项重点。我草拟一文参会,题目就叫做《宪法如
[按]江苏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的年会在江苏师范大学召开(2014.12.13~14,徐州),会议主题是“法治中国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强调依法治国、提出依宪治国的背景下,有关宪法的讨论自然成为会议的一项重点。我草拟一文参会,题目就叫做《宪法如何落实?》。此文已收入此次会议的论文集,我也在会上就此文的内容做了大会主题发言。兹将原文稍做些修改,分几次刊布于此,敬请诸位指正!宪法如何落实?卜安淳从依法治国推导出依宪治国,是对宪政舆论的妥协?还是对宪法本身的重视?这类对缘起的疑问颇有趣味,但从务实的角度看,宪法如何在法治之中发挥实在的作用,应该更值得我们现在做探讨。宪法如何在法治之中发挥实在的作用?我们之中可能有些人会因为宪法不能被具体的司法或执法引用而感觉宪法是空置的事物,甚至是虚置的事物。齐玉苓案发生以来,不断有人呼吁宪法司法化,可能多少与这种感觉有关。我的看法是,共和国的宪法从来不是虚置的,尽管宪法内容有许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但宪法内容的落实并不在于宪法的司法化或宪法的执法化。那么,宪法如何落实? 一、共和国宪法是规则法 我写的那篇《法律是什么?》中说,我们可以把法和法律理解为四个层次(或称为四个种类)。第一个层次(种类)是作为规则的法。宪法就是作为规则的法。我们只能说宪法,不能称之为宪事法律。因为宪法是法,只确定规则,规则中无需附加标准,所以宪法不是法律。与宪法不同,所谓民法和行政法,其恰当的名称则应该说成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因为这些是法律,在法和法律的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依据宪法的规则,加上相应的标准而形成的规范。这个层次(种类)的法律,是所谓法律规范的主体,是各类社会主体必须遵守的主要社会规范。遵守这些法律规范,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和生活就正常,相反,违反这些法律规范,就可能造成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不正常。假如某一或某些社会主体违反这些法律规范的某项或某些项内容,造成对别的社会主体的权利损害甚至严重损害,被损害的社会主体就会要求违法者赔偿(补偿)其损害以恢复正常。对被违法而损害者做赔偿(补偿)以恢复正常,称为救济。这种被违法损害的主体要求违法而损害者赔偿所需要遵循的相应的法律称为救济性法律。救济性法律是法和法律体系结构中的第三层次(种类)。假如损害他人者是严重违背法律甚至破坏法律,并对他人构成严重损害,则在赔偿(补偿)被损害者的同时,还需要接受法律规定的相应惩罚。这种根据严重违法和违法损害的性质和程度而确定惩罚种类的法律,就是惩罚性法律。惩罚性法律是法和法律的体系结构中的最后一个层次(种类)。救济性法律就是诉讼性法律,今天一般称为诉讼法或程序法。惩罚性法律则是刑事法律,中国古代称为刑律,今日中国称为刑法。宪法是确定规则的,不构成规范。当然,这种理论是中国学者提出来,并不能放之全世界而皆准。例如,美国的宪法就不仅仅是规则,而是兼有规则法和规范法律的双重性质,甚至还兼有救济法、处罚法的性质。因此,美国的司法中具体引用宪法条文既方便又自然。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英国的宪法就主要只是规则,没有统一的成文的宪法法典,只有一些数百年间出现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以,英国的司法中如何引用宪法,就不会像美国司法中引用宪法那么简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成文的规则,虽不便于司法中引用以裁判案件,但作为国家机关设置的依据,作为国家权力配置的依据,作为国家法律制定的依据,作为国家法律执行的依据,甚至作为司法和执法的规则性依据,一直在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共和国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关于国务院职权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职权的规定,关于地方的政府职权、人民法院职权的规定,……其在中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具体落实,是无需此文具体叙述的。宪法中关于财产的规则内容成为物权法律规范的制定依据并体现于物权法律之中,宪法关于家庭的规则内容成为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制定依据并体现于婚姻家庭法律之中,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则内容成为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制定依据并体现于环境保护法律之中,……如此之类的内容,无论是从事宪法学研究、从事法理学研究或者从事其他法律学研究的学者,都应该是明白的。宪法如何落实?必须落实于根据宪法规则制定并实施的法律规范之中。 (待续)
责任编辑:法眼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