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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群”相约赴死,谁是帮凶?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时事评论 大学生“自杀群”相约赴死,谁是帮凶?作者:四川汶川 黄清文(笔名:文青)单位:汶川县三江镇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日发布平台:新浪网发布链接: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2016-11-03/detail-ifxxnety7170426.shtml正文: 新浪网11月3日
时事评论 大学生“自杀群”相约赴死,谁是帮凶?作者:四川汶川 黄清文(笔名:文青)单位:汶川县三江镇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日发布平台:新浪网发布链接: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2016-11-03/detail-ifxxnety7170426.shtml正文: 新浪网11月3日报道:南京最近发生的一起轻生事件,两个安徽的大学生因为心理问题,通过QQ群相约来南京轻生,双双殒命。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应当在大学校园求真知卓识,追求美好未来。这两个青年却了结了自家性命,留下亲人悲痛,世人唏嘘。而本新闻中两个大学生通过“自杀群”约死的方式,引人深思: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呈现出水深火热的严峻态势,那么像“自杀群”这样的群体,该怎样来有效监管?怎样来避免悲剧?今天,于国于社会,于家庭于个人,都在追求经济增长、经济收入,而落后于社会发展的心理素质,必将助推心理疾病的高发。对于心智上不成熟的青少年群体来讲,心理问题更是猖獗横行。有轻生念头的青少年通过网络手段汇集在一起,这么一个以轻生为话题,以自杀为谈资的的群体里,必定戾气弥漫。近墨者黑,这个群里的个人互相影响,互相“鼓励”,像本新闻中的两个大学生一样通过“约死”来求得一个赴死的同伴,这不仅是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更是帮助消除了自杀者的恐惧,相约赴死从某种程度上说相互怂恿了自杀的做法。轻生的念头在“自杀群”里是极有可能变为行动的,负能量的相互作用是“一加一大于二”的,何况这是一个网络群体,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幕后助推者”也是有的,以“网络匿名”为护盾,恶劣的怂恿和喝倒彩,左右着别人的生命选择,这类人是极其罪恶的。虽说心理问题堵不如疏,但“自杀群”这种网络组织,必定要严肃严厉监管。在法律上,怂恿别人自杀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如若“怂恿自杀”被放纵,监管缺位,是否也算是德行有亏?监管,更多是事前的管控和预防,事后的处置也重要,但对于生命攸关,事后处置已是无力回天,意义不大。网络言论难究真假,难查真人,逐渐造就了“网络言论概不负责”的思维定式。网络舆论暴力、隐私侵犯等事件不胜枚举,在推行法治、推进实名制建设进程中,广大网民对网络言论的负责态度是否有好转?怂恿自杀者是否有了法律顾忌?大学生相约赴死,真凶是心理疾病,却不一定致死。那两名大学生双双殒命,谁是帮凶?是结伴自杀者,是怂恿自杀者,是监管缺位,更是网络衍生的异性产物,自杀群!“自杀群”这样的异形产物,于心理问题青少年和网络舆论监管都是“劫难”,如果监管能首当其冲树立保护屏障;网民能嘴下饶人、多行善举;家庭能和睦如初,关怀备至;社会友爱美好、正能量爆棚,那这个“劫难”,自然是可以跨步迈过去的。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