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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杰律师:信访的食物链与产业链

来源:姜杰律师 法律博客 18801099951 作者:姜杰律师 法律博客 18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治评论 信访 上访 上访人杀截访人 时事与法律 姜杰律师 作者:姜杰律师 /北京姜杰律师事务所 电话:18801099951 早就想写一篇关于信访“产业”的文章,是因为我的案件接触到上访者和截访者,了解到一些有关信访的“内幕”,我的案件委托人也是上访者,但情
法治评论 信访 上访 上访人杀截访人 时事与法律 姜杰律师 作者:姜杰律师 /北京姜杰律师事务所 电话:18801099951 早就想写一篇关于信访“产业”的文章,是因为我的案件接触到上访者和截访者,了解到一些有关信访的“内幕”,我的案件委托人也是上访者,但情况并非她提供的,是与她同行的人介绍的,同行的人比较精明,不然不会那么经验丰富。在前几年,我的法律顾问单位的一个在外省诉讼后的执行案件,因对方经营状况日渐衰落,久拖未果。正值两会时节,那家法院该案的执行法官来京截访,得便一谈,亦了解一些信访“内幕”。正是这些“内幕”使笔者有了写一篇信访“产业”的文章,但因为觉得资料还是有限,未能成文。 昨天读到《截访者被上访者杀害死者押运一次挣200元》新闻,遂成本文。 信访的食物链 所谓食物链就是在信访关系中,一方因另一方得到好处。 一、截访人与上访人的食物链。 每逢两会时节和党代会,国庆、七一这些具有政治意义的重大节日,都有大批访民向首都北京聚集,他们认为在这些重要的日子上访会给给他们制造冤案地方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更大的压力,以期更快的解决问题。事实上这确实也给地方带来了压力,与此相适应,地方各部门对口在此期间派出了大量人员,公安对公安、法院对法院、政府各部门对各部门。我在跟截访法官了解到,他们会在最高法院附近溜达,见有当地人(凭口音断定)上访就过去搭讪,确认后送回原籍。成功截访几人会立功受奖,在以后的提拔中这就是资本。此前他已经有同事立二等功,今年终于轮到他了。 二、接访者与地方被举办单位的食物链。个别接访者名义上把告状者的举报、控告、申诉材料接下,但背地里并没有登记在册,而是转手卖给被举报单位,俗称“买票”,这要根据问题大小决定价格。实际等于把事情给压下了。 三、维稳人员与上访者的食物链。据了解对于经常上访户每一人头有数目不小的维稳经费拨款,有说6-7万元,无法确认数字是否准确,但肯定有拨款。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于维稳人员开支; 2、收买被维稳对象(只有少数人),大部分并非真正解决了上访户的问题,而是掩盖违法行为。只有少数因金钱利益官司的投诉者拿钱了事。这也可以说为违法行为埋单。 3、在两会时节安排维稳对象吃住,有的甚至安排维稳对象去著名景点旅游、住高级宾馆。总之只有一个目的两会期间、重要节日别给领导添堵。 信访的产业链 一、租用临时看管上访人员的场所。如丰台久敬庄、昌平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丰台马家楼、朝阳区横街子村等。媒体和老百姓形象地把这些非法关押上访者的地方称为“黑监狱”。 二、雇佣保安公司看管上访者。笔者代理申诉的颜廷忠敲诈勒索案,就是因颜廷忠为解救被关押在昌平区北七家镇岭上村的妻子(同时解救了几十位同样被关的访民),与一周姓女子共同举报了“黑监狱”,他家因砖厂承包告地方政府官员,民事纠纷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三、押雇佣人员押送上访者。前面上访者杀死截访者的报道中,被杀的就是地方维稳人员雇佣的“押访者”。上访者杀死截访者的还不止这一例。 信访已成违法行为滋生的领域 上述食物链与产业链大部分属于违法行为。信访既然是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那截访——限制公民这项权利就是违法,实际上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信访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昨天:信访“立法”的主要目的地接受人民群众给政府提意见、建议、要求。 最早的信访法规是1995年国务院的《信访条例》,2005年经过修改重新颁布。更早还有1982年的《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是否实施笔者未细考。 1995年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可以看出信访条例主要是落实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的宪法权利。(详见宪法第四十一条) 今天:信访已经演变为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权利的行政程序 2005年《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与1995年的信访条例相比我们发现信访的定义增建了“投诉请求”。如果说“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是公事,那么“投诉请求”就完全是私事。前者的功能丧失殆尽,而后者的功能日益强化。信访政府好多部门都有,而且司法机关内部也有信访机构。信访使一些本应由司法程序解决的纠纷行政化,而实际通过信访解决问题比例又有多大呢? 明天:信访制度何去何从? 信访只剩投诉、控告的功能,而实际通过信访实际解决问题比例又有多大呢?笔者没有统计数字,但感觉很少,但上访大军却越来越壮大,这一方面是因为腐败导致的社会不公平和司法不公正引起的,另一方面是因为信访已经形成产业链与食物链,信访的存在使一些人得到好处,它反过来会产生更多的腐败、不公平。信访制度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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