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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市首批连入高检院电子数据云平台的基层院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检察室动态 道德讲堂检察官宣誓 简介:多年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秉承“事事处处力争上游”的和检院训,坚持用“六抓”思路与“争创”精神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八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以来,院领导提出“秉承传统、创新亮点、凝心聚力、再创一流”的新要
检察室动态 道德讲堂检察官宣誓  简介:多年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秉承“事事处处力争上游”的和检院训,坚持用“六抓”思路与“争创”精神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八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以来,院领导提出“秉承传统、创新亮点、凝心聚力、再创一流”的新要求,全院干警坚持以“围绕办案、狠抓队建、突出管理、强化保障”为工作主线,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犯罪,查办了以天津港“812”爆炸案为代表的一系列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继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后,2013年以来,三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  多年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办案、狠抓队建、突出管理、强化保障”思路,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务实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2013年以来,又相继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院”、全市首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多项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考评中位居第一档次。   一、围绕执法办案这一中心,坚持突出重点和创新亮点,确保检察职能依法履行   始终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近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0人,提起公诉1258人,审查起诉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成功审查的全市首例利用空白磁条卡伪造信用卡案件、首例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和首例“伪基站”案件,在社会反响突出,效果显著,于世平检察长予以批示。建立全市检察系统首个涉案未成年人专业心理咨询室—“心语室”,通过“沙盘疗法”开展心理疏导,我们的做法,受到原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0件96人;其中大案74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4人,自侦办案数量居全市之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成功办理上级交办的“812”专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作出积极贡献。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打击危害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全市检察系统建立了首个约谈诫告制度,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家优秀预防教育基地”,不断拓展预防工作载体,制作了各类宣传海报、公益广告,院领导经常性的深入辖区单位预防宣讲,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立足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强化职业养成和素能提升,打牢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始终以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导向,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廉洁作风建设,全院团结凝聚、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以创建学习型班子为目标,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例会学习和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集中研讨、专题读书、素能培训等活动并轮流为全院干警授课辅导,党组“一班人”组织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人格修养不断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显著增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都自觉执行,认真完成;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更加团结,凝聚力更强;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互比互学风气更浓,表率作用更加明显;以班子调整为契机,突出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强调带头自律,班子凝心聚力干事业、团结务实谋发展的劲头进一步增强。二是狠抓能力素质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使全院干警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为民司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激发,为民务实清廉之风蔚然形成。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打造了以“核心、和谐、清荷、海河、合力”为特色的“五和”检察文化体系,多个部门和个人获“巾帼文明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1人荣立高检院授予的个人一等功,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专业机构培训、“检校合作”培养、“一对一帮带”、岗位练兵、观摩庭审等培训方式,构建了四个到位、三个平台、两项机制、一种氛围的“四三二一”人才培养模式,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专刊推广。目前和平区院有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1名,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多名,具有研究生学历达52人。三是狠抓廉洁作风建设。按照“两个责任”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措施;以发放廉政书签、廉政知识测试、创编廉政教育期刊、典型案例警示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务督查活动,努力消除廉政隐患;开展无违法违纪科室(队)创建活动,连续多年实现干警执法办案零违纪。   三、紧握科学管理这一抓手,注重机制完善和狠抓落实,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成效   坚持管理出效率、出纪律、出成绩,严格用制度管人、管案、管物和管事,2013年至今,在司法办案、机关行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0余项,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章循的局面,机关办公办案秩序井然。坚持有为有位,合理选人用人。近年来有25名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集中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统计分析以及服务决策一体化;制定《案件统一分配规则》并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立《案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业务部门统计工作联络人制度》,使案件管理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凸显。针对执法办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与辖区1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两法衔接”;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环节健全合适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等多项机制,其中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机制被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评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借助网络、博客、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媒体创新检察工作方式,在门户网站开展“落实首办责任制、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三项承诺,打造“阳光检务窗口”;制定《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案件;开通门户网站举报申诉通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四、把握强化保障这一前提,着眼实用价值和科技含量,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以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为契机,大力推进装备现代化建设,科技强检步伐不断加快,检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严格按照高检院“两房”建设相关规定设计、分配干部办公用房,将更多空间用于加强现代化保障性装备建设。其中,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档案自动化管理库房、电子数据检验室等均可满足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办案需要,在全市检察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始终把提高办公办案科技含量作为强化保障的落脚点,在助推自侦案件突破、帮扶涉案未成年人、推进统一业务系统应用等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力打造信息化应用新格局。运用楼宇智能化系统部署消防控制中心,设置视频监控点位,实现对全部进出通道全时段、无死角覆盖,确保了办公办案安全。依托专线网和局域网建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侦查远程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安防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是全市首批连入高检院电子数据云平台的基层院,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和平区院着眼于信息化保障措施的实用价值,驻看守所检察室以多媒体形式对在押人员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此举为全市首创,被天津市院在全市系统予以推广。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高检院、市检察院及和平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该院党组有信心有能力带领全院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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