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纪实 拆迁 河北唐山:明火执仗公然违法侵害被拆迁户利益主题词:内容提要:正文: 中国河北唐山,早在唐太宗时代因唐太宗李世民东征高句丽驻跸而得名得名,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素有“北方瓷都”之称。这里诞生了中国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孕育了丰厚的工业文明。就是在这样一座文明的城市,21世纪的今天,却出现了不文明的违法问题,尽管上级机关已经过问,有关媒体已经曝光,但是多年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一问题恰恰涉及人民群众居住的房屋。. 尽管路北区政府与常各庄村委会严重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她们也经过了艰难而漫长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到目前为止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公平合理合法的补偿。对此,中国百姓喉舌网会同民意网根据举报和当事人的反映,联合做了相关调查。 相关材料证实,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按照该市1995年出台的《唐山市土地管理局、唐山市规划管理局、唐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市中心区内村庄平房改楼房土地规划房产管理暂行规定》(唐土【1995】40号)“凡要求平改楼的村庄,首先要报请市政府批准,并按城市规划要求,对现村址进行规划”的规定,路北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10月12日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对常各庄村进行平房改造的请示》(北政呈【2004】24号)。同年12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将常各庄等村平房纳入2005年平改楼计划。2005年1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城管处起草了《关于路北区申请对常各庄村实施平改楼的办理意见》,该《意见》明确“鉴于该村具备平改楼的市政府设施配套条件,且我市城市规划中站前路将贯穿该村村址,同意该村实施平改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长均在该《意见》上做了“同意”的批示。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证实,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2008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69.1020公顷。该批次征收集体土地58.2619公顷,其中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集体建设用地50.8992公顷。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以近十年前的暂行规定确定项目值得商榷,所谓暂行规定只是暂时性行为规范,可能随时调整或废止,也可能修正上升为规定。而唐山市所依据的暂行规定是否进行了调整和废止,没有公开信息,也没有证据表明修正上升为规定了。 唐山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征收常各庄村铁路以东涉及1286户村民、50.8992公顷的土地用于常各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批复为冀政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为了有序推进征收工作,唐山市政府先后颁发了唐政发【2008】18号、19号、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路北区政府也于2008年11月3日下发北政字【2008】16号文件,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各村的平改楼项目,各乡(街)、村(居)均不得私自与开发商签定合作开发意向或协议,已签定的合作开发意向或协议均视为无效。同时下发了唐政发【2008】18号、19号、20号等相关文件。2008年12月,唐山市政府根据冀证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征收常各庄村集体土地50.8992公顷,并于同年12月11日发布2008年第3号征收土地公告(注:此土地征收公告根本没向村民公示过。)公告的落款明确说明:征收土地农业人口符合参加社保条件的,按有关规定采取社保安置。冀证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里涉及常各庄包括褚庆敏母女四人在内16周岁以上5480人应该给予社保安置。2008年3月26日的一份盖有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和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审查呈报认定表》明确说明常各庄村核定参保人数为5480人,根据唐证函(2006)50号文,征地后人均耕地为0.47亩,在参保范围内,村民养老保险资金两亿一千多万已经落实,但褚庆敏母女四人乃至常各庄村民至今都没有享受到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点击查看原图]该村强拆曾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是一个人口多达8000余人的城中大村,在2011年3月曾发生过一起村委会违法强拆事件,同时常各庄平改违法用地行为也被曝光。那次的强拆事件受到了中纪委、国土部、住建部、纠风办联合查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9月21日下发的文件证实,常各庄村平改楼违法强拆案9名责任人被党纪政纪处分,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该文件强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必须由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非法实施房屋征收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虽然有前车之鉴,但是,依然没有能阻挡住当地政府通过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由法院进行裁定的强制拆迁。褚庆敏等被拆迁户认为,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村委会根本就不具备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主体资格,而法院对村委会的先予执行申请作出裁定,明显违法。 舆论监督被控制相关文章被删除[点击查看原图] 2011年4月份,中国反腐维权网等多家民间网站曝光了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民遭遇强拆的真相;2011年9月10日,该村强拆案件作为全国六起典型案例之一被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行了转发,各地进行了传达学习。河北省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证实,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平改楼违法强拆案,9名责任人被党纪政纪处分,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已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该文件强调:“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要求:“各地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坚决遏制房屋征收拆迁违法恶性案件频发势头。” 相关文件证实,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涉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违法拆除褚庆敏等人的合法建筑。褚庆敏的女儿侯素娟认为,当地政府违法征用、违法强拆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但在巨大利益诱惑之下,开发商和当地政府联起手来,无视政策和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领导的没有给与应有的重视,当地百姓实属无奈。 2013年基本事实完全相同的被强拆的几户村民已经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文书竟做出了不同的认定和判决结果。看来,法院完全是因人而异来判案.而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判案。至今没有兑现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 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和唐山市社保局向省国土厅呈报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审查情况认定表》(表二)显示常各庄村征地后人均拥有农用地面积为0.47亩,符合参保范围,核定参保人数是5480人,个人缴纳部分,已经由安置补助费的持有者缴纳,金额为6530.4万元;集体补助部分缴纳金额为8707.2万元;政府补贴部分为6530.4万元。合计21768万元。经路北区政府确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已经落实。”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呈报。这,难道就是联合国人居奖获得者城市征收农民土地之后的惨状?这些,将为社会不稳定埋下了可怕的种子,尽管有关村民已经实名举报,但是到本文截稿时止,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为了农民的利益,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唐山的繁荣,我们任何人都不能坐视。 2017/1/21编后记: 城市化建设大潮屡屡引发拆迁血案,并屡屡被媒体曝光,但,包括唐山市路北区在内的个别地方依然我行我素。而相关审批手续不完备,甚至涉嫌违法更是司空见惯。涉及到征地、开发,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坚持认为超常规发展是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可的,至少是默许的。类似事件,当地政府往往采用少批多占、先建设后补办审批手续(俗称为“先上船后补票”),堂而皇之的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这与党和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要求背道而驰,也与依法治国的理念格格不入,应当引起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加以制止,否则,就会人为制造社会不稳定。2017/3/1 河北 唐山 明火 公然 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