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定稿:对车企压库、搭售说不
来源:道义文章 作者:道义文章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汽车与交通 陈群律师 汽车 办法 有望近期对外公布 ●文/邓莉 曾是汽车流通领域基本法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日前,笔者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获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定稿,有望近期
汽车与交通 陈群律师 汽车 办法 有望近期对外公布 ●文/邓莉 曾是汽车流通领域基本法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日前,笔者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获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定稿,有望近期对外公布。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五大亮点 取消备案制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没有取消授权模式,只是取消单一授权模式,允许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的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取消备案制,以后汽车销售渠道将更加多元化。 销售与售后分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这样可以打破垄断,使原厂配件在授权和非授权体系自由流通。 供应商不得干涉经销商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以及整车、配件库存数量等,不得搭售经销商未订购的商品,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这样一来,经销商有了更大的自主经营权。 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提出加快发展城乡一体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信息要明示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要求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注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收费标准等信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或可平衡多方利益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并实施后,市场将发生哪些变化? 近年来,车企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以往车企为了提高销量,保住市场份额,盲目扩充经销商渠道,大量压库存,并限制跨区域销售,限定车辆及售后配件的最低价格。随着汽车市场进入微增长时代,经销商盈利下滑,开始抱团反对车企的销售和区域政策。 2015年,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处罚引发热议,奔驰、宝马等品牌经销商抱团寻求车企补贴。在过去两年时间里,限定车辆及售后配件最低价格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受到有关管理部门重视,并有多个车企因此受罚。然而,这种潜规则存在于国内所有汽车品牌的销售体系,一两次惩罚并未使市场发生实质改变。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外界一直关心的经销商独立运营权进行了保护,规定车企不得压库、搭售、限制经销商经营其他业务等。 车企采取差异化销售措施应对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05年以来一次次“爽约”,让市场有了缓冲和适应期,不少车企已经想出应对之策。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他担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后会面临滞后于市场的尴尬,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举个例子,为了确保区域经销商利益最大化,同一品牌的汽车在不同地区4S店售价不一。如今,车企在区域销售限制方面的手段更进一步,不仅规定某些重点车型只能在特定4S店销售,还针对某一地区推出特别版本车型。这种“因地制宜”的做法虽然难言符合法规,但成为车企应对即将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方法。这也带来了新问题,如加价提车、交车期过长等。 汽车流通领域监管将更严 虽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意在打破实施多年的厂家品牌授权销售方式,但汽车行业分析师赵宇认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很难立竿见影。对此,有行业专家表示,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难产”的这些年中,互联网商业模式使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发生巨大变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能否对汽车流通领域基本的生存模式和竞争格局改变起到前瞻性作用难以预测。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分析认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措辞和表述,如“建议”、“鼓励”等,难以对汽车流通市场起到约束作用。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法规跟进,厂家往往很容易规避处罚。 不过,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诸多新模式、新业态的出现,给经销商和车企创造了协商的基础,《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能为汽车流通领域创造相对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和严格的监管环境。 (本网所发图文版权均归《中国平煤神马报》所有,如有转发,请注明出处。)http://www.pdskgb.com/Html/2/2017-3-3/39975.Html编辑:王雪蓉 责任编辑:宗坡 发布时间:2017-03-03 查看次数: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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