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好好研究的问题。律师介入案件办理,除了法律援助案件,自然要获得当事人的授权。没有当事人的信任,也就没有律师施展才华的空间。自然,律师的收入也是来自于当事人。不过,有人说,律师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当事人。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如果由着当事人的性子,迟早会被他带到沟里去。一名因为执业而犯罪的律师,处理不好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原因。 作为一名律师,总会见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曾办理过一起民事案件,我的当事人对我还算客气,甚至有一两次要塞钱给我(当然被我拒绝啦)。案件办结之后,这位当事人表示感谢,然后说对方当事人有关系、去找人等等。我听了之后,感觉相当不舒服。对方当事人在孩子摔伤之后,在法庭审理时一直保持微笑,十分有涵养。对方当事人的父亲在作证时,态度之坦诚出乎我的意料。对于这样的一家子人,你干嘛说人家的坏话?对这起案件,我在准备代理意见的时候,有着很强的心理冲突。我既同情对方当事人,同时基于律师的角色,又不得不尽力提出对其不利的观点。有时,我很羡慕法官。法官是中立的,可以超脱于某方当事人的利益,这种超脱就不会导致心理冲突,这就是一种幸福。 还有一次,我办一起刑事案件,闭庭之后,同案被告人的家属好似有些责怪她委托的律师的意思,问他为什么不多说些。或许这是因为我在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话说得比较多。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家属突然打电话找到我,说要辞退原来的律师,委托我为她的丈夫在二审的时候进行辩护。我说我不能接受委托,这是违法的。她问,你可不可以给我推荐一位律师?我说,不好意思,我不可以。这位当事人的家属,对我有好评,但是她的评价标准是错误的。不能仅仅因为一位律师话说得多,就认为他是一位好律师。她原来委托的律师,其实做了相当多的工作,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这位被告人的家属,虽然说了我的好话,但是她的评价标准会让我们律师心寒。 律师理解律师。几个月前,我办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庭审时,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发表了某某意见,我的当事人的朋友十分不满,呵斥她为什么胡说八道。我立即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劝他要冷静一下,不要再这样说话。攻击律师,威胁律师,辱骂律师,肯定是错误的。一名律师被当事人或其亲属、朋友威胁、辱骂,所有的律师都会感同身受。 我前段时间遇到一位极品“当事人”。这个人还称不上是当事人。我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有一个中年农民过来咨询。他递来厚厚的一叠材料,这样说那样说,后来说公安局造假。我看了这些材料,说我没有看出公安机关造假。这个人一下子就火了,说这样清楚的事,你看不出来吗?你是不是怕公安局?你不配作律师!这位中年人在大厅大喊大叫,一直说我不配作律师。我说,我的态度很明确,也没有改变,我从你的材料中看不出公安机关造假。我被他吵得心烦意乱。旁边有要咨询的群众问保安,怎么不打电话报警?这个中年人最后走出大厅,嘴巴里还念叨着你不配作律师。被人指着鼻子骂,这在我执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 我曾经办理过一起涉黑案件,我对第一被告人相当有好感。为什么呢?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候,二十多名被告人一一陈述,这个感谢法官,那个感谢检察官,没有人提到感谢律师;第一被告人是最后作最后陈述的,他大声地对在场所有的人表示感谢,这里也包括我们律师。还有一次我办理涉毒案件,我辛辛苦苦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最后感谢法官,感谢检察官,感谢书记员,却把我这个律师忘得干干净净的。我只能说我很无语。虽然我也不是多在意那句感谢,但是被告人这样漠视律师,也不是件让人感觉舒服的事吧? 有关当事人的槽,是永远吐不完的。我希望我以后能遇到素质高的当事人,哪怕我无偿地提供服务呢。我还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千万别被当事人暴揍。我这个脆弱的身躯,经不了几拳就得趴下。我要是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照片再被发到网上,一下子就会成为网红。不过,这个网红谁爱当谁当,我可不愿意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