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除非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果存在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则当事人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本案中原告吴殿林与被告陈福军签订了协议书约定,陈福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全部赔偿吴殿林(修车款除外);第二条约定,起诉费、鉴定费、复印费及保险公司赔付外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吴殿林自愿承担,此款赔付后,吴殿林不再提起任何条件,再发生任何费用与陈福军无关。 该协议吴殿林与陈福军均签字,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合同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吴殿林提出变更该合同部分条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等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因此其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