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锦绣未央》:一场关于侵犯著作权的大讨论_赵虎律师(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1
摘要:如作为一部谍战电视剧《潜伏》拍摄的很成功,但是它不能阻止别人再次拍摄以 “谍战”为主题的电视剧,因为这个主题是思想,不是表达;但是新的电视剧不能用《潜伏》中的特定、详细故事情节、对白等,否则会构成侵权

如作为一部谍战电视剧《潜伏》拍摄的很成功,但是它不能阻止别人再次拍摄以“谍战”为主题的电视剧,因为这个主题是思想,不是表达;但是新的电视剧不能用《潜伏》中的特定、详细故事情节、对白等,否则会构成侵权,因为这些属于表达。再如在写作手法上有“偷龙转凤”这个桥段,一个作家用了偷龙转凤的桥段写了一个故事,如果不允许另外一个作家用这个桥段再创作,无疑会限制了创作,不利于文化的发展,而“偷龙转凤”这个桥段就是思想的范畴,不过具体如何“偷龙转凤”则可能会落入表达的范畴,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如果是赤裸裸的“复制+粘贴”,则更构成侵权了。

再次,侵权与借鉴跟思想、表达二分法有关系。

如果借鉴的是思想,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借鉴”的是表达,则构成了侵权。比如,一个作家看完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之后,写了一个现代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他也写了一个“两个同学之间互相吸引,但是因为家中有世仇或者家境相差悬殊受到父母反对,一方自杀,另外一方被迫嫁给他人,新婚夜殉情”的故事,假如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著作权没有到期,那么这个作家也没有侵权,因为他用的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思想”而非“表达”。但是如果这位作家用了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里面的人物关系、事情的发展脉络、故事结构甚至台词,则会构成侵权,因为他已经用了这部戏的表达。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他人作品的“思想”,但是不能“借鉴”别人作品的“表达”。

四、影视行业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虽然前文已经说过,即使原著小说构成侵权,根据原著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也未必构成侵权。不过,电视剧也未必不构成侵权,并且当原著小说构成侵权的情况下,电视剧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电视剧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则会面临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对于电视剧的版权方而言,赔偿损失虽然数额可能很大,但赔偿损失往往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停止侵权。一旦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则意味着这部电视剧从电视台、网络等观众可以观看的途径都消失了,这无疑是电视剧的版权方最不愿意看到的。除此之外,还有可能要求电视剧的版权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除了金钱的损失,还有名誉的损失,这应该是影视行业从业人员都不愿意面对的。

根据媒体的报道,早在2013年《锦绣未央》的原著小说就被多人指出侵权,而且提出了证据,进行了比对,甚至原著小说的作者都作出了道歉。遗憾的是,原著小说作者一边道歉,一边又把小说拍摄电视剧的权利给了《锦绣未央》的版权方,并拍摄成了电视剧。有的人指责原著小说的作者道歉不诚实,其实更应反思的是购买原著小说电视剧拍摄权的电视剧版权方。把一部存在版权争议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本身就存在极大的风险,甚至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可能会叫停,不知道这位版权方是否注意到这点?

其实,现在很多影视从业人员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也会采取一些应对方法。通常的应对方法是:与原著小说作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作出详细的约定,比如约定小说不能存在侵犯他人版权的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全部责任由原著小说作者承担。但是,仅作这种约定够吗?

本文认为是不够的。如果因为原著小说的原因导致电视剧也存在侵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起诉原著小说的著作权人,也有权起诉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如果被侵权人只起诉了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即版权方),则电视剧的著作权人拿出与原著作者的合同也不能作为自己不承担责任的理由,而是先承担了侵权责任,再去找原著小说的著作权人追偿。如果侵权责任太大或者太严重,则可能出现无法追偿或者即使追偿实际意义也不大的情况。比如,被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即停止播放电视剧,那所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小说作者的著作权人如何能够承担呢?显然是无法承担的。所以,仅合同约定是不够的。

那还要做什么呢?必要的尽职调查。还以这个事件为例,很早就有人在网上举报原著小说侵权,原著小说作者还做了道歉,如果电视剧版权方在与原著小说著作权人签订合同之前能够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哪怕仅仅是网上搜索,也能发现这些信息,可以决定是否拍摄这部电视剧。当然,如果发现原著小说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人仍然决定投资拍摄的,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就是了。

需要说明的是,有人认为对小说等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进行尽职调查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没有必要做这个工作,本文不认可这种说法。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网络时代,要充分相信群众的力量,很多事情在互联网上就能找到线索甚至证据,比如这个事件,或许并非那么困难。即使有的情况下尽职调查存在困难,但是做了总比不做好,否则岂不让不困难的情况也在眼皮子底下溜走吗?

综上,本文对《锦绣未央》原著小说涉嫌侵权的情况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毕竟侵权不是一个光荣的事情,除了法律责任还有名誉损失,希望作家和影视从业人员以此为鉴,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作出更好的作品,丰富我国的文化市场。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