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笑脸"圆场"说:好了,上午的笔录我们领导不滿意,你看都发火了,就是上午那个内容,数额是50万你认了就完了,你又是个生意人,就说用去做买卖了,你只要莶个名,笔录我己经写好了,你看一下就莶了。 有一种女人,自显其能常常在尴尬事上起着润滑剂作用。 但张艳毕竟是个女流之辈,此刻她也不知道自己和梁挺搞"举报"的那点子破烂事在我这早已穿帮了。我不会中她这个邪。 8月15日开庭,公诉人王海东庄严宣读中说到,证人刘建民询问笔录证实,楊薇受贿50万,全部交到家中......。 我根本不清楚这个证言从何而来。这个伪证并非巧妙。如果仔细回想张艳在我录音中的每句话,恍然大悟。 张艳几次说:我是学中文的,其意思是说,我是专门做文章玩文字游戏的: 我留心注意过她记笔录的格式,方式,显然她对我的询问笔录进行了事后填空。 但,好在我有同步录音。 张艳这个女人......。 不多说,写到这我想起来了,这个案黑幕中有些证据,不到最后关键不出手,慎之又慎,别让对手早有防御,杀手锏用在最关键。 应该说这些年在这个案中得到的反思是,当他要置你于死地时,他们依仗的是权势,你最有效的应对就三个字:不怕死,"置之死地而后生"。本案后,我直闯陈资全、宋怡、达嘎以及孟祥涛、叶海生等办公室数次,面对面与他们理论,他们无一人正视直言,个个吞吞吐吐,言不由衷。 其实,法律实施中这一切都正是国家正义实施中的细节和内容。 如果张艳指使下能够人为改变"笔录"固定的内容,当权不被发现时这是阴谋诡计,她终有一天暴露了,反过来将恰恰成为她的罪证,历史可以掩盖但无法改变,黑的白不了。 当然,如果权力熏天,正义不是永远在路上了,而是正义只能选择出现的时间。能左右检察官者,实质掌控了这个时间表。 群众在这个时间表内,常常是最容易受蒙蔽的对象。 所以,反腐败也是法律行为和政治行为兼具的司法内容,事实告诉我们,操守是一种底线,但站在底线之上有“空间的容忍”,这是权力、人情“关系化”的巨大空间,权力之间都会以“人”的金钱关系的初衷行事为人,看人下菜碟; 反贪如何把握尺度?反什么人?什么人反? 世道人心叵测,稍不留神,"底线操守"便成"跳皮筋",成为脚下循私枉法的起跑线。 敢问最高检: 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最高检制定贯彻执行“两个规定”实施办法? 青海检察领导过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官权相向,何敢追其刑责? 刘建民 630103195402280098 2014年7月15日 正义网 注:《新唐书·王义方传》:“杀人灭口,此生杀之柄,不自主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