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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捕捞 法网不能输给渔网(2)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发布时间:2017-06-20
摘要:此前在长江陆水河口,当地村民利用拦河缯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次警告、劝阻均无效,犯罪分子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接警后,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掌控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

此前在长江陆水河口,当地村民利用拦河缯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次警告、劝阻均无效,犯罪分子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接警后,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掌控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与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他们认为禁渔期这个规定断了自己的生计,于是几个人一合计,纠集成伙非法捕捞,面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警告和劝阻,为自身利益依然铤而走险甚至不惜暴力抗法。”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原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现洪湖派出所教导员刘俊透露,上述案件的作案分子共计11人,都是当地村民,常年靠捕鱼为生。

怎么办

针对暴力抗法特别是团伙暴力抗法行为,张作华建议要加强行业内部的管理,国家对这些职业共同体要有一些专门的管理,对特殊主体要有特殊培训,强化渔民们守法、尊重公共利益意识。

“每个行业,比如农民、工人等都有自己的职业共同体。渔民也有自己的领域、自己的团队。”张作华说。

2003年,我国开始对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至今已有14个年头。“作案分子对这个制度是知晓的,但是他们对具体法律规定仍然一知半解。直至案发被刑事拘留,才意识事态的严重性和法律的威慑力。”文革建议,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

要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姜山建议,政府应着手进一步完善禁止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法规,可通过区分不同非法捕捞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相关惩戒措施进行明确规范,并适度提高惩戒门槛与成本,使违法者在规章制度面前不敢犯法、无法犯法。

有关专家还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在禁渔期除了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当建立对渔民的培训引导工作,让渔民在禁渔期有活干、有收入,这样也可以有效降低违法捕捞的发案率。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