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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会为法院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3
摘要:互联网大会为法院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在乌镇圆满落下帷幕,此次分论坛达成了一项重要成果——《乌镇共识》(全称《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在中国与外国最高法院多个代表的见证和参与下,与会各方反复磋商,通过了这个共识,涉及到法院信息化、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国际司法信息化合作等各个方面。

  法院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推进改革、巩固改革、深化改革已然是法院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其中法院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司法公开等工作具有常态化特征,并不是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就能一蹴而就,必须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为法院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乌镇共识》通过对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展示和对未来的畅想,明确互联网技术是推进巩固深化法院改革的有效武器,并向世界展示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和持久性决心。积极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法院改革提供保障,就是让改革的成果稳定持续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任何变通改革、敷衍改革甚至假改革、不改革的现象无所遁形。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智慧法院在提高执法办案效率的同时,其对法院改革的保障作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督员额法官真办案。智慧法院建设,将庭审录音录像保存在数据云,还让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同时所有法官办案痕迹有据可查。无论是院长还是庭长办了多少案、办的什么案,都能一键搜索、实时监督,坚决避免某些员额法官不办案、少办案、办易案的现象。这些客观真实的网络数据,无疑是法官办案数量及质量最有力的监督。

  二是让司法责任制执行到位。“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智慧法院建设就让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成为可能,任何干预审判的行为都能够通过网络留痕进行追踪,让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自己对文书质量承担责任。对法官裁判错误的惩戒依据来自网络信息,这就让法官自觉抵制各种人为干预裁判的行为。

  三让司法公开突破范围限制。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现场网络直播,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让法院审判工作真正实现全球性公开,其公开的广度已经突破地域性限制。借助互联网推进司法公开,在实现阳光司法的同时,更倒逼法官自觉提升司法综合性素能。

  建设更加公开公正的法院是任何国家推进司法进步的必然选择,《乌镇共识》通过对中国建设智慧法院的展示,向世界传递着这种共同的法治价值追求。中国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效已经证明,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对保障司法进步具有天然优势,在互联网技术日臻成熟的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恰逢其时。所以,互联网技术改变世界的方向不可逆转,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智慧法院保障司法改革是必然趋势,全世界的法治事业的建设者们不能辜负这个互联网时代。

责任编辑:刘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