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走近司法警察:3.4万法警尽忠职守保审执安全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2
摘要:走近司法警察:3.4万法警尽忠职守保审执安全

走近司法警察:3.4万法警尽忠职守保审执安全

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图为黑龙江法院司法警察表演的处置突发事件。 曹颖逊摄

走近司法警察:3.4万法警尽忠职守保审执安全

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图为山东法院司法警察表演的综合搏击术。 曹颖逊摄

走近司法警察:3.4万法警尽忠职守保审执安全

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图为福建法院司法警察表演的南少林棍术。 曹颖逊摄

   咏春拳、警棍盾牌操、综合搏击术……11月15日下午,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在浙江省杭州市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全国7个省、市、区法院的司法警察代表开展了大量精彩技能课目演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伴随着人民法院的建立而建立。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法院共有32个司法警察总队,392个司法警察支队,3051个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人数34200人,约占法院干警总数的9.6%。

据了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及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承担着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保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执行,协助机关安全及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等诸多“急、难、险、重”的警务工作任务。

统计显示,仅2015年,全国法院各级警队共出警2800余万人次,安全保障各类庭审案件200余万件。多年来,千万司法警察始终尽忠职守,站好每个警务保障岗,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捍卫法律权威、司法尊严作出了突出贡献。

筑牢百姓安全防线

十年的工作生涯里,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陈蒙华在安检过程中究竟查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陈蒙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们时刻保持着最高警惕,因为安检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道安全防线,事关审判法庭上每一名当事人、人民陪审员,甚至审判人员的安危,绝不容许有半点疏忽。

近年来,全国法院连续发生多起当事人行凶、诉讼参与人被打等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受到严峻挑战,正常司法活动和审判秩序遭到扰乱,警务保障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作为维护安全的骨干力量,司法警察严守安检通道,将大量安全隐患一一消除。

也许在一般人看来,如今安检都有X光机和专业检测仪器,法警工作起来应该比较轻松。

可法警们自己知道,想要做好安检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有些当事人不仅会将危险品藏得很深,甚至还会伪装得十分巧妙,每一次都必须极其认真仔细地对待。

不仅如此,随着法院受案量的不断增多,安检量也随之大幅上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金国富告诉记者,近年来,江苏高院平均每月的安检量都在4万到6万件左右,法警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直属支队政委刘凡军感叹道:“安检工作固然重要,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法警所承担的法院安保工作远远不止如此,时时刻刻都要保持警惕。”

2012年7月的一天上午,黑龙江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原告的母亲不幸被杀,他一时间被仇恨冲昏头脑,竟动起了杀机,想要杀死被告的母亲泄愤。

刘凡军还原当时的场景说,进入法院之前,原告已经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刀藏在了法院门外不远的墙边草丛里,之后顺利通过安检,整个庭审现场也都相安无事。直到闭庭后,众人纷纷走出法院大门时,原告突然像疯了一样跑去取刀,调头回来直奔被告母亲而去。

由于事发突然,众人根本没有任何防备,吓得刚从法庭旁听出来的相关人员一声尖叫。刘凡军听闻呼喊声起,马上直奔持刀的原告冲去,并迅速掏出手枪指向对方。

一番耐心疏导过后,原告迫于压力开始有所动容,此时几名法警趁机果断将其制服在地,成功避免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的发生,有力保护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保障审判有序进行

谈起法警的神圣使命,赵玉鹏也颇有感触。他是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还是此次法警大比武山东代表队的总教练。

2011年,岱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情绪激愤,竟纠集了100多人乘坐大巴车前往法院试图阻挠开庭。

赵玉鹏闻讯火速带领全院法警上前与众人进行交谈,在法警耐心的劝说和威严震慑下,当事人最终同意选出几名代表进庭旁听,其余人等随后散去,法警们的努力为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维护审判秩序及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是法警的又一项神圣使命。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耿若原告诉记者,有些当事人会在庭审过程中情绪突然失控,如果不能有效制止,将扰乱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去年7月,吉林高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原告两夫妻的儿子在当地一家娱乐场所与人发生争执,后被十几名保安人员当场打死,原告认为一审判决结果过轻,产生不满,一进入法庭情绪波动便非常大。

耿若原说,死者的父亲虽然已经年过六旬,但身体依然十分强壮,开庭过程中多次扰乱法庭秩序,甚至动手袭击身旁的公诉人,死者的母亲也当众辱骂别人,甚至还出现咬人的举动。

由于事先制定了周密的行动预案,刚开始出现的一些小摩擦都被法警轻松制止,后来两位老人情绪更加激动,随意抓起桌上的东西就往外扔,立即被法警有效控制。

耿若原回忆说:“最后死者的父亲竟然冲出席位追打被告人,早在一旁候命的几名法警队员见状立即冲上去,将其成功控制住。所有参与审判的主体都享有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不仅要维护好庭审秩序,还要充分保障好每一名公民的合法权益。”

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分子赖昌星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赖昌星一案的庭审过程中,陈蒙华就站在他的身边,负责庭审宣判时的押解工作。

陈蒙华说:“鉴于案件的重要性,我们要求每一个动作都要非常规范。为此,院里特意提前一个月对押解和值庭的法警进行了点对点反复培训。不仅动作要规范到位,甚至连仪容仪表都要求很严格。”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