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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将,还可以愉快的打吗?_陈正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陈晓振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7
摘要:中国麻将素有“国粹”之名,无论是褒是贬,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人对于麻将有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男女老少,有的嗜麻将如命,一日不打,如隔三秋;有的即便不会打或不愿打,但从小也耳濡目染;更有甚者,因遭遇麻将之害,对其深恶痛绝。有个现象值得玩味:

中国麻将素有“国粹”之名,无论是褒是贬,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人对于麻将有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男女老少,有的嗜麻将如命,一日不打,如隔三秋;有的即便不会打或不愿打,但从小也耳濡目染;更有甚者,因遭遇麻将之害,对其深恶痛绝。有个现象值得玩味:有些文盲老人,一辈子没上过学堂,甚至连自己的大名都不认识(只会画圈圈),但如果打上麻将,那些个东南西北中、一二三四萬保准个个认得。

本人不会打麻将,对于麻将究竟有哪些好处,没有切身体会,知道的不多,但对于危害却有所耳闻。其一,大赌伤财、十赌九输,输了会造成财产损失,影响婚姻家庭;其二,嗜赌成性、好逸恶劳,输光了会偷盗抢骗,滋生违法犯罪;其三,聚众赌博、麻将成风,带坏了社会风气,有违公序良俗等等。这显然是将麻将完全当成了赌博。娱乐和赌博本来就是一件很难区分的事情,麻将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身份”之辨。

让我们先来看看2017年2月份官方查禁麻将的2条新闻。

新闻一:

麻将,还可以愉快的打吗?_陈正


(据说,贵阳医院处理的依据是2014年贵阳纪委监察出台的《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三不许”的公告》,不许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不许在除家庭以外的公共场所,不许与利益相关人员进行打麻将等类似活动。)

新闻二:

麻将,还可以愉快的打吗?_陈正



一个是部分禁止,一个是完全禁止,这或许只是对于党员和干部提出的更高的要求,但本质上都反映出,政府还是把麻将视为赌博来处理。而很多公众则将麻将视作一种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认为上述规定过于苛刻、不近人情。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更关心的或许还是:麻将还可以打吗?麻将就是赌博吗?这些疑问需要法律来作出解答。

首先,打麻将可能构成赌博罪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对于开设赌场罪比较好理解,一般打麻将也不会触犯此罪,打麻将的刑事风险集中在赌博罪。赌博罪分为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两种类型。聚众赌博即组织招徕他人参赌,自己或赌或不赌,俗称“赌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聚众赌博有5种情况: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千元以上;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4.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5.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俗称“赌棍”,一部分人虽有正当工作,但以赌博为副业,甚至赌博收入还高于工资收入,一部分人根本没有工作,专门靠赌博来营生。与聚众赌博相比,以赌博为业是一种常习犯,司法解释对其构罪没有参赌人数和次数、获利和赌资数额等具体限制。

因此,对于一般打麻将而言,如果只是单纯参与,不是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即使输赢较大、赌资较大或者次数较多,通常也不构成赌博罪。

其次,打麻将可能构成赌博治安违法

我国一贯坚持“严禁赌博”的法律政策,我们常讲“黄赌毒”,打麻将即使不构成赌博罪,一旦涉嫌赌博性质,还面临行政违法的风险,而被予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予以治安处罚。

为赌博提供条件包括提供赌具、赌场、赌资等,这与开设赌场有些类似。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赌资较大的标准才是核心问题,可问题是公安部始终没有统一标准,全凭各省自己掌握。以江苏为例,据说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200元,赌资200-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1000-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因此,对于一般打麻将而言,如果打得小一点,输赢和赌资都控制在治安处罚标准以内,通常也不会构成赌博治安违法,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不小(很多人不屑于打得太小)。不得不说,以现在的物价水准和“市场”行情,一场麻将下来输赢几百元并不少见,而现行标准普遍偏低,导致打麻将因赌资较大被治安处罚的风险极高。

最后,娱乐性打麻将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不构成治安违法

麻将具有双面性,一面是赌博,另一面是娱乐。只要掌握了法律上的“度”,麻将完全可以愉快地打。值得注意的是,赌博,无论是犯罪还是治安违法,都要求主观上具备“以营利为目的”。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以营利为目的就是赌博,不以营利为目的就是娱乐。但这样还是比较抽象,要具体判断“以营利为目的”绝非易事。比如,打麻将都想赢钱,想赢钱算不算以“以营利为目的”呢?这些只能交给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来综合认定和具体裁判。

值得庆幸的是,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也积极作出了部分排除性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释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公安部发布通知进一步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心里会舒坦不少,看来法律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嘛。本人始终坚信法律的温情脉脉,但对于“少量财物输赢”仍然心有余悸,毕竟还是太抽象了嘛!!!

本人本着认真负责到底的精神,给大家想出了打麻将最安全的方式:逢年过节多回家看看父母,陪着父母亲属们打打麻将,无论打多大、无论输多少,都是输给自己人(最好输给父母),娱乐和尽孝一起来,既不用担心经济风险,也不用害怕法律风险,真可谓其乐融融。

麻将,还可以愉快的打吗?_陈正

责任编辑:陈晓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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