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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也遇到了民间借贷这些坑_刘克岚律师团队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9
摘要:当今社会上,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有通过网络借贷的,有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借贷的,借条欠条都是必不可少,借贷责任主体问题,借款利率与利息的问题,借款偿还及债权转让问题都需要清楚,办理好合规手续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才是关键。 无论有没有人向你借款

当今社会上,民间借贷越来越普遍,有通过网络借贷的,有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借贷的,借条欠条都是必不可少,借贷责任主体问题,借款利率与利息的问题,借款偿还及债权转让问题都需要清楚,办理好合规手续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才是关键。

无论有没有人向你借款,还是你有没有向其他人借款,都要明确借条是必不可少,借贷责任主体问题,借款利率与利息问题,借款偿还还有债权转让问题不管是不是会遇到借贷问题,小编还是希望大家能够清楚,防患于未然!

  

常见借条欠条书写5个问题:

1、  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而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2、借钱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3、胁迫下的借条:债务人不能举证证实欠条是因为胁迫而出具的,这样就需要负偿还责任

4、借用他人信用卡: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且需要支付延期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5、转账凭证作为证据:出借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问题

  1、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2、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3、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4、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三、借贷合同项下款项的问题

  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

  1、复利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

  2、逾期利息的计算: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3、逾期计息基数: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

  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

  1、偿还的证明责任: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2、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3、还款抵充顺序: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4、还款条的认定: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则难以认定该借款合同所涉款项已经清偿。

  5、录音证明还款: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认定债务已经清偿。

  6、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

  7、超出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其债权难获法院支持。

8、录音证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内容的录音可作为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