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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吴思《潜规则》为材料的分析(3)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0
摘要:因此,该文与其说是所有的官员必须遵守潜规则,还不如说阐释了违反规则的官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受到侵权的官员得到救济制度。这一具体的“宪政”制度与第一个新官堕落定律、晏氏转型“宪政”制度比较而言,前者

因此,该文与其说是所有的官员必须遵守潜规则,还不如说阐释了违反规则的官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受到侵权的官员得到救济制度。这一具体的“宪政”制度与第一个新官堕落定律、晏氏转型“宪政”制度比较而言,前者不仅仅属于宏观视野下“宪政”制度的具体体现,而且也是属于处在第一位的权力运行制度;在这里论证的具体“宪政”制度(摆平违规者)属于次生制度,是前者制度的有力保障。

第三个具体宪政制度,论资排辈。

论资排辈制度——根据吴思先生的评价——“可以算作灰色规则,位于白色的正式规则和黑色的潜规则之间。沿着这条灰色道路上来的放牧者是个大杂烩,勤狗懒狗、好人坏人、豺狼虎豹都有,老百姓赶上谁就是谁。这条灰规则大体行得通,已经很不容易了[10]”。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一宪政制度的形成、定型与宏观宪政制度的演化有关;另外,这一制度其实是中华帝国实施得比较好的宪政制度,在该书中处于相当重要的位置——至少在笔者眼里,就是这样。现在就开始详细分析。

在中华帝国传统的“宪政”体制下,政府权力独大,公民权利缺失,为具体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前者可以以新官堕落与晏氏转型来表示,但是最终达到什么位置是一个平衡点,即演变的“终点”,可以以论资排辈表示。具体来说,即:在中华帝国传统社会中,由于正式薪俸微薄到无法养活家庭的程度,以至于任何一个严格的清官只能沦落到东汉司马直、明朝海瑞、秦紘等人的下场,即以自杀保清名或者穷了自己、甚至连累家人,而且死后亦凄惨的地步(p41-51);因此,一个正常的官员就仅仅要达到维持自己、自己家庭、家族的生存的程度,也只能堕落成以当时正式制度、道德要求的标准评价属于贪官的境地。进一步说,则可以说,在一位官员维持自己及其家族基本生活时也达到了贪污的程度。然而,人类的生活不仅仅是解决一个基本生活状态,还有一个温饱问题解决后的 “奢侈”生活领域,而且它还是一个没有边界的领域。既然在前者状态的维持,都必须以贪污的方式实现,对于要生活在这个没有边界的“奢侈”领域的达致,则必然加速、加深贪污的状态;而且当我们根据宏观的宪政体制看时,它又是很容易达到的。因此,无论如何,帝国下的国民最多只能生活在第二等公平之下,在官员生活与最低生活标准的时候实现。

但是,在人永无止境的贪欲下[11],生活在中华帝国的传统宪政体制下,必然产生恶政,而且不仅仅是官员们,而且就是最高统治者皇帝也是如此,比如说吴思谈论的东汉灵帝,以及明朝的万历皇帝[12];然而,在一场如何获取更多、更好资源以享受奢侈生活的斗争中,皇帝虽然也得到若干满足其私欲的需要(不过从整个皇帝家族看,却是一种杀鸡取卵的行为),但从整体上看,皇帝输给了大臣,成为了冤大头(p67-84)。最终,不仅没有实现传统帝国国民第二公平的权利,而且还引起了国民的第二公平权利向第三等公平、甚至第四、第五等公平……权利的游移;此种情况被吴思称为“正义的边界总要老”现象(p142-156)。

总而言之,处在游移状态的国民权利在《当贪官的理由》下由第一等公平过渡到第二等公平,在《恶政》、《皇帝也是冤大头》的情势下,由第二等公平转向了第三等公平,直到国民承受的极限。然而,一旦超过国民承受极限,传统帝国下的具体王朝就走入了《崇祯死弯》的结局,不过不是新的开始,只是再开始新一轮轮回而已。笔者拟以宪政视野的视角分析《崇祯死弯》[13],如下:

吴思先生首先提及了,明朝末年崇祯与大臣讨论加税问题,他们的目的是想解决当时的内忧(农民起义)与外患(清军屡犯明朝领土)。但是,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没有达到目的,还加剧社会矛盾,在到达极端时,造就了各种各样的李自成。其次,一旦李自成横空出世,以实现第一等公平,甚至超过第一等公平(比如说均贫富、不纳粮等)的方式向普通国民许诺时,就太高了吴思所谓的U形弯谷底。最后,在每个王朝末年,两者博弈的结果都是以崇祯为代表的政府权力方失败而结束两者冲突。

在这里,再次看到了传统帝国国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博弈,而且是强有力的博弈。但是,这一次不仅没有了前面“宪政”制度运行下展示的政府权力咄咄逼人的景象,反而更多折射出政府权力在面对权利汇聚时的无奈性。公民的这一权利,在西方历史上称为,公民反抗权[14],是一种所有救济手段都不能解决社会矛盾时的最后权利,不过在我看来,这里的权利不再是单纯的权利了,而是已经转化为权力实质的权利,也以军事实力为后盾,而不是以法律及其救济为基础。而且这一权利对于一个具体社会的公民来说,属于一次性权利,而不是可以反复行使的权利。

上述分析展现了传统中国宪政制度的形成与演化的背景原因与演变历程,除了进入崇祯死弯是其到达的结局外,更多达致了另外一个境地,即论资排辈;简单地说,前述分析也是论资排辈形成的背景以及达致的一个常见平衡点。这一宪政制度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如果不是所有的官员,也是绝大多数官员,他们并不希望一个王朝出现崇祯死弯的最后结局。在传统中华帝国宪政体制下,他们没有力量、甚至也没有意愿改变传统权力的格局,因为他们也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但是,却对如何在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保持一种合理的平衡有着浓厚的兴趣,最终他们找到了论资排辈这一宪政制度。它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其一,维持现状的意义,让大多数人都满意,对于生活在依据“欲望”而不是理性“需要”生活的传统帝国子民来说[15],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其次,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走后门者——当然,其并不能将这一扇门堵死,帝国之下还有其他门(比如说官员的保举制度)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然而,这一“宪政”制度,虽然在帝国运行数千年,但都静悄悄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一旦公开,就会成为笑柄。以吴思在《论资排辈》的故事与观点为例[16]:吴思首先以明朝万历年间的吏部尚书孙丕扬,作为一个清廉能干的重要官吏,却实施以抽签方法选择官吏的奇怪举动提出问题,为什么选择它而不是选贤任能?通过对当时皇帝权力运行状况的分析,吴思认为,当时的朝廷已经出现一个灰色权势集团,他们对正常选择官吏行为产生严重的干扰与威胁,孙丕扬是不得已而为之;在深入考察历史,发现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最新的行为,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出现了1000多年,只不过被称为“论资排辈”,即依据年龄与资格作为选拔人才的方式,从北魏崔亮就开始了。根据吴思的详细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论资排辈的运行让几乎所有方都得利,相当的满意,虽然不可能让每一个相关方满意。然而,这一制度一旦公开,比如说崔亮以及孙丕扬公开以此作为选择官吏的制度,就引起了时人、后人的批评与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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