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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人才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17-05-06
摘要:培养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人才
  在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与青年学子进行亲密接触,表达了两层深意: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不动摇;二是对培养教育高素质、高水准的法学专业人才的期待之情、殷殷之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什么样的人才才是符合党和国家要求的法治专业人才?认真学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至少有两点需要高校在法学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中高度重视和认真领会。

  首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培养人才。不可否认,中国是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中国的法治是在学习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起步的,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囫囵吐枣、照抄照搬的现象。但是,随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数十年成功的法治实践与法治创新已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服务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直接理论依据,是引领和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构建国家法治实力的重要学理支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只有明确了这一点,高校培养的法治人才才能满足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和实践者。

  其次,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与道德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两者不可能截然分开,一个有道德的人必然是一个坚守法律底线的人,而一个守法的人也不可能泯灭道德与良知。所以,优秀的法治专业人才必须有坚定的法律理想信念,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把这种信念融入到法治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实践证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高校作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要把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要作为目标和方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责任编辑: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