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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挂证”需对症下药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木须虫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3
摘要:根治“挂证”需对症下药
  根治挂证”必须要对这种作假,立法立规予以严惩,对于无视职业道德的“挂证”者予以行业终生禁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苛以重罚。

  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出租个人职业资格证,在一些领域,尤其是工程建设、环保评价领域等特别突出,这种“人证分离”的状态,背离了职业对资质需求的本有初衷,不能满足相关领域工作对专门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上缺斤少两,自然会给特别重要的技术环节留下不小的隐患。并且,挂证而不事劳动,本质是种不劳而获,违反了职业道德,有违职业诚信。

  挂证的危害与问题显而易见,但“挂证族”的普遍,且在某些领域泛滥,并非简单的违信,根源还是特定职业畸形的人才需求。很多行业对于重要岗位职业资质的限定,成为行业准入的基本门槛,不具备规定资质人员是不能获取公司或机构注册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治理“挂证”,首先宜一分为二,辩证看待。倘若行业对企业资质体系设置、项目招标要求等方面,对从业人员资质门槛设计过高,理应修改相关规定。

  其次,“挂证”之所以乱象丛生,职业资质领域重注册轻管理的原因尤其突出,职业资质备案审查机制不完备,诸如聘用备案仅凭一纸协议便可以通过年审。更关键是,区域间、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不通畅,存在“信息孤岛”,使一本合法的资质证可以横行天下。譬如,工程招标领域,有资质人员受雇参与招标几乎成公开秘密,却往往遭遇到比对核实的难题。根治“挂证”乱象,不能只迷恋运动式治理,应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如无缝对接职业资质与社保、纳税、招投标等信息的比对,实现监管常态化。

  第三,“挂证”之所成为行业的默契,在于违规的几近“零成本”。出借资质的挂证者、雇佣资质的经营者,即便被发现,最多也只是挡在项目准入的大门之外。违法违信成本太低,使得“挂证”成为考取资质不劳而获的方式,接受“挂证”成为节约用人成本的手段。根治“挂证”必须要对这种作假,立法立规予以严惩,对于无视职业道德的“挂证”者予以行业终生禁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苛以重罚,必要时列入行业“黑名单”。

责任编辑: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