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最主要的还是当事人摒弃“羞于启齿”心理;要知道,羞于启齿的背后不是对家庭的保护,而是助推着家庭走向破裂。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反家暴法。法律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部年轻的法律,反家暴法也面临受害人“羞于启齿”、举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尚需社会各界达成共识,齐心协力,对暴力说不。( 《新华每日电讯》) 反家暴法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羞于启齿”是首条拦路虎。其次,受害人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即便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是由于没有证据,就造成了举证难认定难。还有就是,一些施暴者在发现受害者搜集证据时,也就有可能变本加厉,更加施暴,促使受害者不敢不能反抗,从而间接导致了法律的“失语”。另外,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能否使施暴者收敛自己的行为,这个由谁去监督、监管呢? 由此可见,反家暴法是一部“良法”,但是它也不是根治家庭暴力的“灵丹妙药”,根治家暴还须打好“组合拳”。首先是,家庭成员自己,应懂得相互尊重,如同一个巴掌拍不响,家暴的出现总有一定的原因;而规避家暴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零容忍”,第一次发生后就要及时诉诸法律解决,切不可因为面子错失了保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其次,需要部门联动。反家暴涉及多部门联动,如,反家暴法明确,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寻求救济。救济体系应该是多元化的,各个部门要协同合作,让受害人能够充分利用身边资源,保护自身权益。上述,主要是从“治”的方面遏制家暴。 再者,还需立足于“防”。比如,很多家庭暴力的问题,起因是情感、亲子教育观念差异,这就需要社会机构开展相应的普及教育,让更多的家庭掌握“和谐和睦”的技巧;同时也应通过反面教程,让反家暴法深入家庭,起到警示作用。通过正反面的知识普及,让更多的人掌握法的严肃性以及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当然,向家庭暴力说不,最主要的还是当事人摒弃“羞于启齿”心理;要知道,羞于启齿的背后不是对家庭的保护,而是助推着家庭走向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