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知识产权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2
摘要:上述商务合同的附件一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双方就乙方供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牌、生产厂家及工程进度要求等进行详细约定。同日,原告(反诉被告)与第三人常州联慧公司签订《改良氧化镁法脱硫除尘系统

上述商务合同的附件一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双方就乙方供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牌、生产厂家及工程进度要求等进行详细约定。同日,原告(反诉被告)与第三人常州联慧公司签订《改良氧化镁法脱硫除尘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协议》及《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第三人为案涉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部分设备,并对价款进行约定。2010年8月11日,原告(反诉被告)与案外人上海金宜环保通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山东巨润公司浮法一二三四线玻璃熔窑烟气脱硫除尘系统玻璃钢制作安装》,由案外人提供部分设备及安装服务。第三人、案外人均是原、被告(反诉原告)约定的设备提供方。

2010年7月21日,原告(反诉被告)向被告(反诉原告)出具开工报告,显示案涉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2011年5月8日。被告(反诉原告)对开工报告有异议,但没有提供反驳证据,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开工时间。

2010年8月20日案涉工程开工。2010年12月13日,原告(反诉被告)向被告(反诉原告)所属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传真告知案涉工程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二线清水调试已接近尾声,计划12月20日开始负荷联动试车,请求按约定支付进入调试阶段的款项即合同总额的10%。被告(反诉原告)虽对原告(反诉被告)所提交上述传真有异议,但双方就案涉工程的协商、款项支付等均由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协调,且传真符合双方平时的沟通交流方式。

2011年1月14日,原告(反诉被告)再次向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传真,告知其案涉工程一二线的清水调试工作完成,即将进行联动调试,请求尽快支付调试款。

2011年1月16日原告(反诉被告)提交被告(反诉原告)的调试申请经被告(反诉原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此时案涉工程安装工作已结束,并经过了单体调试和清水调试,并具备进行负荷联动调试(168小时性能调试)条件,申请进行负荷联动试车。

2011年1月28日,原告(反诉被告)出具《关于巨润一二线带负荷调试情况说明》一份,载明2011年1月27日一二线开始带负荷调试,因被告(反诉原告)采用包装袋及卫生清洁等原因造成喷淋管道堵塞、断裂。

2011年3月14日,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就案涉工程及集团公司另外三项工程进度情况磋商,会议纪要约定就案涉工程的调试款应在会议后3日内支付。

2011年3月22日、23日,原告(反诉被告)两次向与被告(反诉原告)同属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的江苏华汇玻璃设计院有限公司【之前都是该公司向原告(反诉被告)支付案涉工程款】传真,因三四线存在问题,请求将案涉工程一二线进入调试期后的工程款支付,并开始带负荷调试(联动调试)。

2011年3月25日,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再次就案涉工程的调试期款项及双方合作的其他三项工程进行协商,再次要求支付进入调试期的工程款项。

2011年6月8日,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对案涉工程的验收标准及付款进度需明确细化。另,案涉工程的发票由于被告(反诉原告)所属集团公司变更合同主体的原因引起退票,原告(反诉被告)已上报上海市闸北区税务局,待税务局批准后提供发票。至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票问题仍未解决。

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11月6日,案涉工程的工程款均由与被告(反诉原告)同属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的江苏华汇玻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计676万元;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1年5月23日止的工程款由被告(反诉原告)支付原告(反诉被告),计168.5万元。即被告(反诉原告)就案涉工程共已支付原告(反诉被告)的工程款为844.5万元。

案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显示案涉工程项目2011年11月投入试运行。2012年7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鲁环监(省建)字(2011)第107号报告,结论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一二三四线废气(含二氧化硫)排放符合标准,验收单位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加盖印章,并落款验收合格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2013年1月2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下发鲁环验(2013)46号文,显示被告(反诉原告)的一期工程包含环保部分于2011年11月经菏泽市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该文再次确认案涉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