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联东公司向八百客公司支付了第一部分费用142000元。八百客公司工作人员进驻联东公司,按期完成了CRM系统的测试、人员培训等任务。之后,双方对于系统密码交付的方式和时间点问题产生了分歧。双方就此进行了多次协商。其中,于2013年12月21日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中,八百客公司员工李萍回复联东公司要求移交CRM服务器管理账号及密码的邮件时提出:“CRM所有功能已全部从测试服务器迁移到联东CRM服务器中,为保证双方信息保密,我们提供一个服务器管理方案:针对您那边提供一个普通用户权限密码(可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权限),超级管理员密码销毁或保留到我们这面,销毁后期维护起来会比较麻烦,如保留我们这面比较方便,当然您那边随时可以通过远程访问来控制我们,我们所有操作都是在您那边允许的情况下维护。”庭审中,八百客公司再次认可李萍的上述方案,并称如果联东公司支付了第二笔合同款项即有可能交付密码。 双方就CRM管理账号及密码移交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八百客公司最终未履行合同第一期任务中的数据迁移任务。此后,联东公司先后于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14日向八百客公司发出《履约通知函》、《800APP旗舰版私有云合同解除通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