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原告恒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3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其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22038××××.X,专利权人为原告。2014年10月30日涉案专利的年费原告已缴纳。该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包括气缸座体(1),其特征在于:气缸座体(1)上成型有阶梯状的中心孔(13)以及与中心孔(13)相通的第一气孔(11)和第二气孔(12),第二活塞杆(2)为阶梯轴状结构,第二活塞杆(2)与中心孔(13)相配合,第一活塞杆(3)插套在中心孔(13)中,第一活塞杆(3)和第二活塞杆(2)上设置有密封圈(4)。权利要求2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其特征在于:第二活塞杆(2)的小轴部(21)上成型有螺纹(22),第一螺母(5)、第二螺母(6)和帽顶螺母(7)依次螺接在小轴部(21)上。权利要求3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其特征在于:气缸座体(1)的两端面上成型有螺孔(14)。权利要求4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其特征在于:密封圈(4)是弹性套紧在第一活塞杆(3)和第二活塞杆(2)上的。原告在本案中主张予以保护的权利要求范围为权利要求1-4。 2014年10月27日,本院根据原告恒舜公司申请,作出(2014)浙绍知初字第476号民事裁定:对被告佰源公司生产的DCAU系列全自动电脑无缝内衣机采取证据保全措施。2014年10月27日,本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对被告佰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中国柯桥国际纺织品博览会(秋季)上展示的BYDCAU20型号自动内衣机查封一台,存放于本院,并对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张英及被告公司员工胡启明作了证据保全笔录。后原告主张以上述证据保全的内衣机中的其中一个部件—用于调线的气缸作为本案被诉侵权产品。在侵权比对及庭审中,原、被告均确认被诉侵权产品具备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4的技术特征。 此外,根据201220243408.8号“一种无杆气缸及其组合以及基于该组合的圆纬三角座”实用新型专利文本记载,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12年5月2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2月19日,专利权人为浙江欣君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将该专利简称为“欣君成公司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1:一种无杆气缸,包括缸筒和活塞,所述活塞装配于缸筒内,其特征在于,所述缸筒一端设有端盖,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缸筒的开口,所述端盖或缸筒上设有用于向活塞与端盖、缸筒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进出气通孔。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杆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为缸筒端口。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杆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处绕开口一周设有一引导锥面,所述锥面最小半径处与缸筒内表面相接。权利要求4:一种双活塞无杆气缸,包括缸筒、主活塞、副活塞、推杆、和限位杆,所述主活塞和副活塞装配于缸筒内,其特征在于,所述缸筒一端设有端盖,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缸筒的开口,所述副活塞位于主活塞与端盖之间,所述推杆位于主活塞和副活塞之间且与其中一者固定;所述端盖上设有一通孔,所述限位杆一端与所述副活塞固定,另一端由端盖上的通孔伸出,所述限位杆伸出缸筒的一端设有限位块,所述缸筒上设有用于向主活塞和副活塞、缸筒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一进出气通孔和用于向副活塞与端盖、缸筒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二进出气通孔。权利要求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活塞无杆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为螺母,通过限位杆上的螺纹装配在限位杆上。权利要求6:一种组合式无杆气缸,包括气缸座,所述气缸座内具有至少两个柱状气室,每个气室内装配一活塞,所述气室一端密封,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的开口,所述气室侧壁或密封端端壁上设有向活塞与气室密封端端壁、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进出气通孔。权利要求7:一种组合式双活塞无杆气缸,包括气缸座,所述气缸座内具有至少两个柱状气室,所述气室一端密封,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的开口,所述气室内装配有一个主活塞和一个副活塞,所述主活塞位于副活塞靠近气室开口的一侧,一推杆设置于主活塞和副活塞之间且与其中一者固定;所述气室的封闭端设有一通孔,一限位杆一端与所述副活塞固定,另一端由气室与封闭端的通孔伸出,所述限位杆伸出气室的一端设有限位块,所述气室侧壁设有用于向主活塞和副活塞、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一进出气通孔和用于向副活塞与气室密封端端壁、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二进出气通孔。权利要求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式双活塞无杆气缸,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为螺母,通过限位杆上的螺纹装配在限位杆上。权利要求9:一种针织圆纬机用的三角座,所述三角座主体部分呈圆环结构,所述圆环上沿周向均匀设置多个气室,每个气室内装配一活塞,所述气室一端密封,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的开口,所述气室侧壁或密封端端壁上设有向活塞与气室密封端端壁、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进出气通孔。权利要求10:一种双活塞针织圆纬机用的三角座,所述三角座主体部分呈圆环结构,所述圆环上沿周向均匀设置多个气室,所述气室一端密封,另一端设供工件伸入的开口,所述气室内装配有一个主活塞和一个副活塞,所述主活塞位于副活塞靠近气室开口的一侧,一推杆设置于主活塞和副活塞之间且与其中一者固定;所述气室的密封端设有一通孔,一限位杆一端与所述副活塞固定,另一端由气室的密封端的通孔伸出,所述限位杆伸出气室的一端设有限位块,所述气室侧壁设有用于向主活塞与副活塞、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一进出气通孔和用于向副活塞与气室密封端端壁、气室侧壁三者围合而成的闭合腔室进出气的第二进出气通孔。被告佰源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采用的系欣君成公司专利,原告不予认可。 另查明,被告佰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为:生产纺织机械、新型纺织机械成套设备、通用机械及零部件。 2015年3月26日,被告佰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原告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准予受理。 本院认为,原告ZL20122038××××.X的“一种电脑针织圆纬机的气缸机构”实用新型专利在有效期内,并已履行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为有效专利,应受国家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