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证人施某的证言,证实其从2006年在县电力公司任电力公司保管员至今。2010年初华兰供电所所长黄某甲从仓库领取电表去其辖区给农户安装电表,黄某甲还有140个电表大约13500元还没有结清。黄某甲跟领取的电表按每个电表96.6元结算,包含有电表本身的款项、计量检测费16元、17℅税款。黄某甲把借款单交给公司财会那里,财会写发票给黄某甲。2009年底之前,县电力公司购进的电表都经过电力公司计量部门检测,2010年以后,电力公司就没有购买电表,需要更换电表的农户通过乡镇供电所购买,但购买的电表要经过公司计量检测。 24、财务支出审批单,证实华兰供电所申请得到台区及线路维修费的情况。 25、证人吴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叫安乡文明村委副主任,2011年上思县电业公司华兰供电所根据那及屯的要求更换旧电表,那及屯华兰供电所电工的阿威,叫其负责收取需要更换电表农户的电表款,每户更换电表后费用为250元,总共38户,共计9500元,由阿威交给华兰供电所,由供电所和阿威一起来人拿电表给38户农户安装,阿威没给任何收据。后来是阿威退钱给其,并说电表的钱要不了那么多,在2011年9月份,其已经将5800多元全部退给安装过电表的农户。“华兰供电所2009年至2010年更换电表退款情况表”中的那及台区共两页,内容为吴某某等38户每户退款金额153元,这是阿威在2011年9月11日把多收取电表款的5814元交给其,由其把这些钱退给安装电表的用户,其当时在表上写了“共收到电表退款38户×153﹦5814元”并签名及落款日期。 26、证人陈某乙的证言,证实其是叫安乡高福村那民屯队长。2010年上半年,华兰供电所有关人员到村屯更换电表。当时管理高福村一带线路巡查员阿威和他儿子说要换电子表,每个表要收取250元钱的费用。共有28户农户需要更换电表,更换电表款共7000元交给阿威。福六屯的农户到县水利电力有限公司反映华兰供电所违规收费一事,一两个月后,阿威就给每个农户每个电表退款153元,共28户,共计4284元。由其在用户栏签名栏代表农户签名领款。 27、证人梁某的证言,证实其住在叫安乡高福村那边屯。更换电表是华兰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要求的,当时换电表收取每户250元是由那边屯队长梁某某收取后,交给华兰供电所的阿威,共收取33户,其电表款250元是自己交给黄某丙(都叫他阿威)。后来华兰供电所的阿威说供电所违规多收取每个农户153元电表款,要退给每个农户,阿威就退给34户违规收取的电表款,共计退5202元。华兰供电所2009年至2010年更换电表退款情况表,台区名称那边屯,用户名称梁绍国等34人退款情况表,是其收取阿威退还每户153元的退款情况表。 28、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叫安乡文明村那歪屯队长。2010年上半年,华兰供电所一个工作人员到村屯更换电表。黄某甲同意更换电表每个电表200元共7800元交给负责安装电表的工作人员,共更换39户农户的电表。2011年9月初,负责安装更换电表的工作人员说更换电表收费多了,现在退给每个农户每个电表退款103元,安装电表工作人员把退的钱是集中交给其,共35户,共计3605元。当时其写了一张收据给安装电表的工作人员。 29、证人韦某乙的证言,证实其是叫安乡高福村等龙屯队长,大概在2010年上半年,华兰供电所工作人员苏某甲说换电表需要每户交250元。需要更换新电表的只有19户,其就只收取了19户换电表的钱,共计4750元交给供电所的苏某甲。2011年9月份的一天,苏某甲到韦某丙家说以前收取电表的钱违规每户多收了153元,现在退款,在韦某丙家苏某甲退了19户共计2907元。 30、证人韦某丙的证言,证实其从1996年至今担任那布屯队长。大概在2010年上半年,华兰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苏某甲来通知换电表需要每户交250元,需要更换新电表的只有15户,其就只收取了15户换电表的钱,总计3750元交给了苏某甲。2011年9月份的一天,苏某甲来退款每户153元,共计214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