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证人黎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华兰乡供电所电管员。2010年10月至12月份期间,黄某甲所长在会议上说公司领导说为了降低线损,对用户的电表进行校验,如果校验合格就给用户继续使用,不合格的要求用户更换。当时黄某甲在会上还说给用户更换电表按每只250元来收取,电表是从公司拿来,每只电表黄某甲收取120元到130元的成本,剩下的钱就由参加更换电表的人员进行平分。2011年2月份后开始对管辖的华兰线路台区的村屯进行更换电表。其和黄某戊负责华兰线路台区给农户更换电表的工作。其参加更换电表的村屯台区有那畏等13个村屯共计530户,每户每只电表收取用户250元,共收取132500元。当时各屯收取的电表款都先集中交给其然后再由其与黄某甲所长结算。由于电表是由黄某甲所长提供的,黄某甲所长收取每只电表120元到130元的电表成本,剩下的每只电表120元到130元就由参加更换电表的员工作为安装费进行平分。2010年6至7月份,其和黄某乙、苏某甲、零某某等人参加等龙屯、那布屯台区更换电表工作,当时也是按照每只电表250元向农户收取费用,由黄某乙将收到的电表款跟黄某甲结算,黄某甲按每只电表收取120元。华兰供电所强制换表调查表里提供的村屯更换电表数量的数据是真实准确的。给农户更换电表是黄某甲安排以供电所的名义去更换的。2009年至今华兰供电所共有员工29个,正式工人有6个。 14、证人方某的证言,证实其是电工,上思县水利电业公司每个月给华兰供电所六七千元的维护费,用作平时的生活费,除了每个星期一所有电工开会有二十多个人,每天花200元左右外,平时只有七八个电工在华兰所吃饭,每天大概花50至60元左右,华兰所电工吃饭每个月花费不到2000元,公司每个月拨给的六七千元的维护费,就已经够平时吃饭,黄某甲没有必要拿赚取的电表钱出来吃饭。所里有一部皮卡车,主要用于维修线路,其是所里兼职司机,这辆皮卡车每月费用开支有2000元左右(购买汽油及维修)。平时所里就餐机会很少,平均一个月最多开一次全所员工会议,会议结束后就安排就餐,或是所里买菜自己煮来吃或是到华兰街上的饭店进餐,但无论如何每个月所有开支都不会超过六七千元。黄某甲没有公布所有开支的费用,所以黄某甲所领取的维护费是怎么样开支及具体开支数额他们都不知道。其于2011年参加华兰供电所给辖区内用电农户大量更换电表,当时是分三个片区线路,其中有华兰线路、平防线路和南屏线路。其负责平防线路下辖台区的管理线路和抄总表,黄某乙负责华兰线路下辖台区管理线路和抄总表,黎某负责南屏线路下辖台区管理线路和抄总表。黄某甲要求收取更换电表的收费标准为每只250元。当时他们按黄某甲要求印发了很多通知。其负责的平防线路更换电表的台区有上洒等七个台区,由其、张某某等人负责更换电表,各台区更换的数量已记不清楚了,但是华兰供电所上报给上级部门更换电表的资料以及上思县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派人去核查的资料比较真实。他们收到农户电表款后,黄某甲按照每只电表收取150元到160元电表款,即5-40A收取电表款150元一只,10至60A收取电表款160元一只。上洒37户、六育16户、下洒49户这三个台区所更换的电表由时任副所长的韦某甲提供,因此事当时其被黄某甲批评。他们都是以华兰供电所的名义去给辖区内用电农户更换电表,都没有收据。其还参加过那畏、那乐、板细三个台区的电表更换,向农户收取电表款由黄某乙和黄某丙负责,每只电表也是按250元来收取,具体总共收得多少钱不清楚。电表也是由黄某甲提供,在跟黄某甲结算时按每只电表130元来收取,剩下的钱就由参加更换电表的人员进行平分。黄某甲和韦某甲提过电表是从本地县城或外地购买来的。 15、证人黄某丙的证言,证实其是华兰供电所电工,2010年10月到12月期间,开会时所长黄某甲说公司领导为了降低线损,要求对于一期、二期农网改造用电农户使用的电表进行校验,如果校验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不合格的要求农户进行更换。黄某甲安排将要求农户拿电表去校验的《通知》盖章后到分管台区的村屯进行张贴。黄某甲在会上还说给用户更换电表按每只250元收取,电表由黄某甲从公司拿来,每只电表黄某甲收取120元到130元的成本,剩下的钱由参加更换电表的人员来进行平分。2011年2月份后,其就开始对管辖的华兰线路台区的村屯进行更换电表,其参加的村屯台区有那畏等8个村屯共计383户,每户每只电表收取农村用户250元,共收取95750元。各屯所收的电表款由黎某收取后拿去跟黄某甲结算,由于电表是黄某甲提供的,黄某甲按每只电表收取120元到130元的电表成本,剩下的由参加更换电表的员工进行平分。2011年,其和黄某丁两个人单独给那及、那边、那民三个台区的用户更换电表,其中那及屯38户、那边屯32户、那民屯28户,共计98户,每户每只电表按250元来收取,共计24500元。其跟黄某甲结算,黄某甲收取每只电表150元的成本费,剩下的每只电表100元,由其和黄某丁平分。2010年6至7月份,其和黄某乙、黄某丁单独给福六屯58户农户更换电表。其、黄某丁、黄某乙、陈某甲还给菜园、平钟两屯29户农户进行更换电表。华兰供电所强制换表(拉网检查)调查表里面提供的村屯更换电表数量的数据是真实准确的。给农户更换电表是黄某甲安排的,以华兰供电所的名义给农户更换,没有开据任何票据给用电农户。大约在2011年6月,有群众向纪检等部门举报安装电表乱收费,后来公司责成他们把多收农户的款项全部退给农户,每个电表物价部门批准他们收取97元以外,多收农户的电表款都要退还给农户。 16、证人韦某甲的证言,证实其在华兰供电所工作,华兰供电所更换台区总表的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其没有提供电表给电工参与强制更换农户的电表。 17、证人何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华兰供电所的电管员,其在2011年与其他人到那导屯更换电表,每个收费250元共21个电表。电表由黄某甲提供,然后每个电表交给黄某甲120元,剩下的由他们作为安装费私分。被举报后,他们已退还多于97元的收费款。 证人刘某的证言与证人何某的证言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