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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辉、苗红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0
摘要:被告人苗红于2013年7月至8月,接触到郑辉的“中国觉醒大学”后,开始跟着郑辉到全国各地举办“皈依法会”,担任郑辉的“护法”,组织、主持“皈依法会”。苗红宣称自己是在护持郑辉传播“光舍利”,帮助地球人化解

被告人苗红于2013年7月至8月,接触到郑辉的“中国觉醒大学”后,开始跟着郑辉到全国各地举办“皈依法会”,担任郑辉的“护法”,组织、主持“皈依法会”。苗红宣称自己是在护持郑辉传播“光舍利”,帮助地球人化解灾难。苗红在参与“中国觉醒大学”的活动中,还联系厂家制作郑辉的画像、挂件等邪教宣传品,其负责后勤,还帮郑辉收取过供奉款,协助郑辉宣扬、传播神化郑辉的歪理邪说。

被告人付义龙于2013年参与“中国觉醒大学”的活动,其相信并宣扬郑辉是“宇宙第一佛公主”,相信通过网上接收郑辉传播的“光工具”能消除业障。期间,付义龙多次跟随郑辉到南宁、北京等地,协助郑辉举办并主持“皈依法会”,还帮郑辉收取其他信徒的供养款,在网上宣读修炼“中国觉醒大学”心得,协助郑辉宣扬、传播神化郑辉的歪理邪说。

被告人刘某甲于2012年10月接触“中国觉醒大学”并开始修炼,2013年3月在上海市唐家庵参加“皈依法会”皈依郑辉。此后刘某甲开始在“中国觉醒大学”的18个QQ群担任管理员,在QQ群中发布消息、编辑、转载关于“中国觉醒大学”所谓学佛的文章、收集并制作、编辑修炼心得及传播“中国觉醒大学”、“光舍利”等内容的视频,在QQ群空间中播放、共享。刘某甲宣称郑辉不是凡人,眼睛能够发出“光舍利”,有13.5亿年的生命,并协助郑辉宣扬、传播神化郑辉的歪理邪说。

被告人曾某于2012年9月在互联网上接触“中国觉醒大学”并开始修炼,2013年7月,曾某在北京参加郑辉的“皈依法会”,同年7月至10月,曾某跟随郑辉在北京、石家庄等地举办“皈依法会”,协助管理、调试会场的电子设备。曾某还担任多个“中国觉醒大学”的QQ群管理员,转发公告、通知、上传宣传资料,在线解答问题,帮助联系各地弟子制作佛卡、挂件,帮助郑辉宣扬迷信邪说。

另查明,被告人郑辉、苗红、付义龙等人在北京组织信徒召开“皈依法会”,2013年10月3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查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从钟某处依法扣押邪教宣传品一批,具体为郑辉封面光盘2050张、光盘封皮19144张、郑辉头像卡片28600张、金丝袋装郑辉头像卡片6700张、塑料公文袋装宣传品530份、《梅尔卡巴之光》宣传册1660份、《隆重公告重大号令》宣传册5100份、《快速成佛修行法》宣传单700张、郑辉佛公主塑封A4宣传卡片800个、郑辉头像挂坠1500个。同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羊坊店派出所证据保全郑辉的面值85.5万元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益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单4张及其他宣传资料、用品一批。2014年3月13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将上述股金退股折款后依法扣押现金847172元。2013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从韦某甲处扣押了笔记本电脑两台、电脑主机一台、显示器两台,扣押迷信邪说非法宣传品,包括《隆重公告重大号令》4箱共400份、《皈依证》2箱434本、《郑辉、啊斯塔关于先舍利的开示》305册、《扬升续篇四》344册、《中国觉醒大学学令之命》250册、“弥勒佛、佛公主”卡片149张及其它一批非法出版物品、邪教宣传资料。同日,南宁市公安局北湖派出所从龚某处依法扣押《隆重公告重大号令》4600份、《不用很麻烦学佛光盘》378张、佛公主卡片、挂像、宣扬邪教光盘封套和空白光盘、邪教宣传资料等一批物品。同日,南宁市公安局西大派出所从被告人郑辉处依法扣押现金221570.8元,扣押三星笔记本电脑1台、COMPAQ笔记本电脑1台、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银河联邦觉醒大学”宣传单一批。2014年1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从被告人郑辉处依法扣押现金46710元,扣押笔记本电脑4台、随身听5台、移动硬盘2个、U盘2个、打印机1台及各种邪教宣传品一批;2014年2月14日,从郑某甲处扣押宣扬邪教光盘332张、郑辉头像挂件1118只等邪教宣传品一批。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一、书证、物证

1、受案登记表,证实2014年1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气象小区1-20B号房内有人从事邪教组织活动。2014年1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2、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郑辉、苗红、付义龙、刘某甲于2014年1月14日在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气象小区1-20B号房内被抓获。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民警于2014年5月19日在梧州市将被告人曾某抓获。

3、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郑辉出生于1966年1月14日;被告人苗红出生于1966年9月26日;被告人付义龙出生于1961年7月10日;被告人刘某甲出生于1981年8月8日;被告人曾某出生于1994年2月7日;五被告人均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4、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出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实2013年10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从钟某处依法扣押邪教宣传品一批,具体为郑辉封面光盘2050张、光盘封皮19144张、郑辉头像卡片28600张、金丝袋装郑辉头像卡片6700张、塑料公文袋装宣传品530份、《梅尔卡巴之光》宣传册1660份、《隆重公告重大号令》宣传册5100份,《快速成佛修行法》宣传单700张、郑辉“佛公主”塑封A4宣传卡片800个、郑辉头像挂坠1500个。以及证据保全郑辉面值85.5万元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益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单4张及其他宣传资料、用品一批。

(2)南宁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出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实2013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从韦某甲处扣押了笔记本电脑两台、电脑主机一台、显示器两台,扣押迷信邪说非法宣传品,包括《隆重公告重大号令》4箱共400份、《皈依证》2箱434本、《郑辉、啊斯塔关于先舍利的开示》305册、《扬升续篇四》344册、《中国觉醒大学学令之命》250册、“弥勒佛、佛公主”卡片149张及其它一批非法出版物品、邪教宣传资料。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