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被告人潘某某、穆某某、杨某某、熊某某犯盗窃罪,被告人张四喜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0
摘要:12、证人熊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邓某某是我大妈。2013年8、9月份,我和大妈以20元每斤的价格向两名年轻人收购了铜线。经辨认,13号照片上的人即杨某某就是卖铜线给其和其大妈的那名个子高一点的男子,11号照

12、证人熊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邓某某是我大妈。2013年8、9月份,我和大妈以20元每斤的价格向两名年轻人收购了铜线。经辨认,13号照片上的人即杨某某就是卖铜线给其和其大妈的那名个子高一点的男子,11号照片上的人即潘某某就是卖铜线的那个矮一点的男子,

13、现场照片、作案工具照片及扣押清单,证实2013年12月27日晚案发现场的有关情况。作案工具为钳子一把、美工刀一把、绝缘手套一双。

14、陈某某指认红湾公司被盗路灯电缆线案发现场照片,证实被盗路灯电缆线系红湾公路文全村等路段。

15、陈某某指认被盗电缆线的刑事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为红湾公路工业一路至工业三路及工业三路至工业四路南侧。

16、湾公(刑)勘(2013)110801号现场勘查材料及现场照片、湾公(刑)勘(2014)011001号现场勘查材料、湾公(刑)勘(2014)011601号现场勘查材料及现场照片,证实经勘查,湾里区天宁东路人行道聂城村村口至高架桥路段的六根路灯杆路面被外力破坏,可见多处被剪断的路灯线。烟头等物品;湾里区天宁东路人行道竹林水渠路段至昌湾大道十字路二十一根路灯杆路面被外力破坏,可见多处被剪断的路灯线。昌湾大道口至天宁东路往湾里区兴湾大道方向的四根路灯杆路面被外力破坏,可见多处被剪断的路灯线。现场有烟头六枚、小刀一把;湾里区昌湾大道十字路口至湾里区天宁东路往湾里区兴湾大道方向的十根路灯杆路面被外力破坏,可见多处被剪断的路灯线;昌湾大道口至天宁东路往湾里区兴湾大道方向路段的三根路灯杆路面被外力破坏,可见多处被剪断的路灯线。现场提取烟头三枚、手套一双。

17、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洪)公(检)鉴(物)字(2013)1354号DNA鉴定书、(洪)公(检)鉴(物)字(2014)10号DNA鉴定书、(洪)公(检)鉴(物)字(2014)84号DNA鉴定书、,证实经鉴定,2013年11月8日在湾里区天宁东路路灯电缆线被盗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分别为杨某某和潘某某所留;2014年1月10日在江西省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缆线被盗现场6枚烟头为杨某某和潘某某所留;2014年1月16日在南昌市湾里区天宁东路电缆线被盗现场3枚烟头为杨某某和穆某某所留。

18、洪价证鉴字(2014)第G2003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7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8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2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3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37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36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38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39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0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1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湾价鉴字(2014年]46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经鉴定2013年12月21日晚在红谷滩新区生米大桥西侧盗窃天天快递公司的155米电缆线价值人民币9145元;2013年9月1日兴湾大道上警察学院至师专路段被盗路灯电缆线价值人民币51975元;2013年9月4日红湾公路望城白马庙至湾里段照明电缆线价值人民币9300元;2013年9月5日红湾公路望城白马庙至文泉加油附近照明电缆线价值人民币9300元;2013年9月14日红湾公路望文泉加油对面变压器处附近照明电缆线价值人民币11625元;2013年10月26日红湾公路工业四路至工业三路南侧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135米,价值人民币10260元;2013年11月1日红湾公路工业一路至工业三路南侧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189米,价值人民币13230元;2013年11月8日湾里区天宁东路聂城村路口附近路段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224米,价值人民币13440元;2013年11月20日报案,天宁西路射击馆附近的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360米,价值人民币25200元;2014年1月10日湾里区天宁东路上竹林水渠附近的路段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196米,价值人民币11760元;2014年1月16日报案,湾里区天宁东路上靠近昌湾公路一侧由南向北方向、天宁东路和昌湾公路十字路口由北向南方向的路段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196米,价值人民币11760元;2014年2月7日报案,湾里区天宁东路上靠近昌湾公路至红湾公路方向,红湾公路至昌湾公路方向的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196米,价值人民币11760元;2014年3月19日报案,湾里区天宁东路上靠近昌湾公路至红湾公路方向,红湾公路至昌湾公路方向的被盗路灯电缆线共计448米,价值人民币26880元;2013年10月份左右,红湾公路加油站对面(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门口至新建县工业五路、兴国路、采森路指示牌附近路段)盗窃路灯电缆线6段,共计186米,价值人民币13950元。

19、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出具的关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杨某某、穆某某、熊某某盗窃电缆线有关情况说明、南昌市湾里区路灯管理所出具的证明,证实从报案材料可以认定潘某某、杨某某、穆某某、熊某某盗窃的电缆线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子设备。兴湾大道警察学院至师专路段电缆线及天宁西路路灯电缆线系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

20、潘某某、穆某某、杨某某、熊某某、张某某等五人先后使用的号码通话记录、短信对端号、关于证据材料卷四及犯罪嫌疑人电话的情况说明,证实在案发时,潘某某、穆某某、杨某某、熊某某、张某某等五人手机均在案发地附近通话。

21、潘某某指认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2014)湾公刑指照字第0003号潘某某盗窃案指认现场照片、杨某某指认笔录、(2014)湾公刑指照字第0002号杨某某盗窃案指认现场照片、穆某某指认笔录、穆某某指认现场照片、测量笔录,证实经测量,兴湾大道师范专科学校旁平均距离33米;兴湾大道师范专科学校对面的距离平均距离33米;湾里区天宁西路的射击场路段平均每段为40米;天宁东路上兴湾大道至昌湾大道方向路段平均每段28米;天宁东路上兴湾大道至昌湾大道方向对面的路段平均距离为28米;天宁东路铁壁山庄附近平均距离28米;红湾大道往新建县方向马路右侧龙鼎商务宾馆门口路段平均距离为27米;红湾公路往湾里方向马路右侧关帝庙石鸡园对面处距离31米。

22、归案经过,证实2013年12月27日19时许,熊某某在位于红谷滩新区生米大桥上偷电缆线被天天快递公司的员工抓获,并移交至红角洲派出所。并扣押裁纸刀等作案工具。

责任编辑:国平